2016年5月14日,由北京师范大学、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信息传播局指导,中国文化网络传播研究会、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共同主办的中国文化网络传播首届高峰论坛在北京师范大学举行。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黄少华在分论坛三“当代中国的网络社会”中发表题为《风险社会视域中网络社会问题》的讲话。
以下为发言内容:
发言人:黄少华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要Abstract
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技术的崛起,不仅引发了社会结构和行为方式的转变,而且导致了各种社会问题的涌现。基于风险社会视域,把“网络风险社会”视为一个整合性的概念,有助于深化对网络社会问题的结构和机制的认识。面对网络社会的流动、去中心、去边界、时空拼贴、过度互联,以及网络行为的身体不在场、身份不确定特征,风险管理是控制和化解网络社会问题的基本策略选择。
关键词:风险社会;网络社会;网络风险社会;社会问题
一引言
20世纪下半叶,三个独立的进程几乎同时出现:管理的灵活化及资本、生产和贸易的全球化,以个人自由和开放交流为核心内容的价值观的全球性扩张,以微电子技术革命为基础的计算、通讯和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1]这三个看似独立的进程,共同推动着人类社会快速迈向一个全球化、网络化和信息化的时代。卡斯特(Manuel Castells)认为,网络社会(network society)是全球化、网络化和信息化时代的社会形式,这一新社会形式的主要特征是:“战略决策性经济活动的全球化、组织形式的网络化、工作的弹性与不稳定性、劳动的个体化、由一种无处不在的纵横交错的变化多端的媒体系统所构筑的现实虚拟的文化(culture of real virtuality),以及通过形成一种由占主导地位的活动和占支配地位的精英所表达出来的流动的空间(space of flows)和无时间的时间(timeless time),而造成的生活、时间和空间的物质基础的转变。”[2]今天,互联网正越来越密切而深入地融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成为影响人们日常生活的一个重要变量。值得关注的是,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崛起,不仅引发了社会结构和行为方式的转变,而且导致了的各种负面社会问题的涌现。这些问题既包括发生在网络空间中的社会问题,也包括网络对现实社会所造成的冲击。
安德鲁·基恩(Andrew Keen)在《网民的狂欢:关于互联网弊端的反思》一书中,通过大量事例讨论了互联网的各种负面效应。在基恩看来,互联网技术把大批浮躁、不规范、没有专业素质的网民转变成了网络空间的操纵者。很多网民虽然能力平平,却毫不谦虚地在网络空间生产出不计其数的垃圾信息,这些垃圾信息冲击甚至破坏了人类文化。互联网“就像打开的潘多拉盒子,它让我们的社会产生了频繁接触色情文化的年轻人,从事网络剽窃的盗贼,患有强迫症的网络赌博者以及各种各样痴迷者;它诱使我们将人类本性中最邪恶、最不正常的一面暴露出来,让我们屈从于社会中最具毁灭性的恶习;它腐蚀和破坏整个民族赖以生存的文化和价值观。”[3]在国内学界,冯鹏志是较早探讨网络社会问题的学者,他曾经把网络社会问题归纳为网络犯罪、网络病毒、网络色情、网络黑客、网络沉溺五种类型。[4]而段兴利则全面梳理和综述了国内学界对网络社会问题的讨论,他把国内学者所讨论的网络社会问题,归纳为网络犯罪、网络病毒、网络黑客、信息垄断、数字鸿沟、网络色情、网络成瘾、信息污染、私人空间公共化(侵犯隐私)、网络安全威胁等十个方面。[5]可惜的是,迄今为止,国内学界对网络社会问题的讨论,基本上停留在对网络社会问题进行罗列和描述这一研究取向上,而没有能够形成一个整合性的概念,从而无法真正揭示网络社会问题的结构与机制,无法阐明各种网络社会问题之间的内在联系。我们认为,对网络社会问题的研究,目前迫切需要形成一个整合性的概念。而风险社会理论,为我们从整体上把握网络社会问题的结构和机制,梳理各种网络社会问题之间的内在联系,提供了一种恰当的理论视角和一个整合性的理论概念。
二网络社会是一个风险社会
风险社会理论是德国社会学家贝克(Ulrich Beck)提出来用于分析后工业社会结构的一个重要的社会学理论。贝克认为,现代社会生产力的指数式增长,使危险和潜在的威胁释放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程度,风险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主导特征。在贝克看来,风险社会的动力机制、运行逻辑、基本结构都呈现出与工业社会不同的特征。[6]在工业社会中,存在着某种安全协约,未来可能发生的灾难,可以在当下有所预防。现代性关于进步的叙事,就是未来与当下之间的契约。在工业社会的安排中,有关社会问责能力、补偿和预防规则的规范体系,创造出当下的安全感,以应对开放的、不确定的未来。而在风险社会中,这种未来与当下之间的契约已经被撕毁,风险社会是一个失去了安全保障的社会。[7]
贝克认为,风险本身并不是灾难,而只是灾难发生的可能性,是指在与未来结果的可能性关系中被评价的危险程度。“风险与数字共张扬。风险总是可能性,仅此而已,然而却又不排除任何事物。”[8]当我们称一个社会为风险社会的时候,就意味着在这一社会中,灾难的可能性和不确定性已经具有了一种结构性的特征。换言之,可能性和不确定性已不再外在于社会,而是社会结构中的内在构成因素。网络社会正是这样一个灾难的可能性和不确定性已经成为其内在结构要素的社会形态,因而在本质上是一个风险社会。这也就意味着,把“网络风险社会”作为一个分析网络社会问题的整合性概念,有其理论和现实上的合法性。
我们认为,在网络社会中,风险性之所以成为社会的内在结构要素,或者说,网络风险社会之所以能够成为分析网络社会问题的整合性概念,主要是因为:
第一,互联网所具有的时空压缩与时空伸延并存特征,重塑了网络化时代的社会结构。网络社会的重要特性是:“繁复绵密的互动与变动,众所激烈竞争的资源是资讯、知识与科技文化;而其生产中心则为资讯事业(例如:资讯网路服务和数据库加值应用等)与文化媒体事业。更重要的:网路化社会的进步原动力,来自全体网民参与知识的创新与累积。”[9]这意味着,在网络社会中,“信息”(information)和“知识”(knowledge)第一次成为社会发展的核心要素,成为社会行为的关键要素和重塑社会结构的基本力量。而在贝克看来,“更多、更完美的知识正在成为新风险的来源”[10]。这是因为,信息和知识的一个关键特征,是其包含了巨大的可能性和不确定性,它在成为社会的核心资源、生产中心和主要推动力的同时,也在相当程度上加重了社会结构的脆弱性。
第二,网络社会的风险性,还根源于网络社会不同于现实社会的独特时空特性。网络社会在时空上具有跨地域和即时性特点,卡斯特从理论上将之概括为“流动空间”和“无时间之时间”。卡斯特强调,互联网“彻底转变了人类生活的基本向度:空间与时间。地域性解体脱离了文化、历史、地理的意义,并重新整合进功能性的网络或意象拼贴之中,导致流动空间取代了地方空间。当过去、现在与未来都可以在同一则信息里被预先设定而彼此互动时,时间也在这个新沟通系统里被消除了。流动空间(space of flows)与无时间之时间(timeless time)乃是新文化的物质基础,超越并包纳了历史传递之再现系统的多种状态。”[11]这意味着,互联网的兴起,打破了传统社会的时空限制,将距离和时间压缩到零,并且通过脱域机制把社会关系从地方性场景中抽离出来,在无限延伸的全球时空中再嵌入。网络时空因此具有一种拼贴画效应,不同的时间和空间可以在同一个平面存在,人们的行为已越来越不依赖于特定的地点和时间,这在客观上增加了社会结构的风险性。
第三,在信息化时代,流动性成了社会的重要构成基础,“流动支配了我们的经济、政治与象征生活之过程的表现”。“我们的社会是环绕着流动而建构起来的:资本流动、信息流动、技术流动、组织性互动的流动、意象、声音和象征的流动。”[12]卡斯特强调,以流动为基础和核心特征的网络技术,具有独特的重新构造能力,从而使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处于不断流动的变化状态。正如鲍曼(Zygmunt Bauman)所说,在后现代社会空间,流动性已经成为最有力、最令人垂涎的划分社会阶层的因素。新的、越来越具有世界性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阶层依据流动性而不断地形成和重建,并由此导致网络社会与地域空间之间的新社会距离与社会区隔。这种新的社会距离与社会区隔,意味着网络社会逻辑与地方空间逻辑之间发生了结构性精神分裂和结构性意义消失,从而引发新的社会风险。
第四,互联网极大地提高和强化了社会系统中各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从而使社会网络的关联也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当社会系统的相互联系急剧增加时,如果系统或者其中某些部分无法适应这种增加产生的后果,社会问题就会迅速放大、膨胀和传播。换言之,由互联网强大的互联性而产生的放大效应,会催生和增加社会系统的脆弱性,使风险传递速度更加快捷,传递范围更加广泛。“在一个过度互联的世界里,由互联网催生的相互依赖也会让问题膨胀和传播,使系统内固有的政府控制、制约和平衡力难敌问题的广度”。而且“互联性越强,对问题的放大效应就越大”[13]。
第五,人们在网络空间中的社会行为,是以身体不在场为重要特征的,这也是引发网络社会风险的一个重要原因。身体不在场导致了人们的现实社会面貌在网络行为中的缺场,人们能够轻松摆脱和超越现实社会身份对行为的制约,从而缩小和模糊了网络行为者之间的社会差异与社会边界,社会差异对行为的制约被弱化甚至消解,行为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弹性。这种极具弹性的网络行为,会引发充满敌意或恣意行为的产生,从而对人们的日常社会生活,甚至社会结构造成巨大的影响和冲击,使网络社会呈现出极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
三网络社会问题的结构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特克(Sherry Turkle)认为,“进入虚拟世界的新作为,引起有关社会与我们本身的若干基本性问题……这种新生活方式引发的问题不仅艰难而且令人痛苦,因为它们触及我们最复杂而且最难解的社会问题的核心:社区、认同、治理、平等与价值等问题。”[14]把这些复杂难解的社会问题,放到风险社会的视域中加以分析,无疑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其实质、结构和机制。简单地说,网络社会问题的实质和机制,可以概括为:因为网络空间中知识与信息重要性的凸显、网络时空特性的转变、流动性成为重要的社会构造力量,以及过度关联的放大效应和网络行动者的身体不在场,引发了网络社会中不确定性和可能性的极度增长,从而导致社会边界模糊、流动权力凸显、行为不确定性加剧以及社会认同碎片化等社会问题的产生。
第一,社会边界模糊。互联网引发的不确定性加剧,导致的一个重要后果,就是传统的社会边界和社会机制发生了转变。在信息化时代,拟像符码取代工业时代的生产,成为社会构成的基本力量,网络社会是一个由模型、符码和控制论所支配的拟像社会。在这种拟像社会中,模型与符号构造着经验结构,并消解了拟像与真实之间的差别。在网络空间,拟像与真实之间的界限已经内爆,其边界变得越来越模糊不清。而且不仅拟像与真实之间,存在于全球化与地方化、全球空间与个体空间、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等之间的边界,也都开始变得越来越模糊不清,导致人们越来越生活在一个超越现代社会二元区分的混合世界中。在这个混合世界中,“虚构、分裂、拼贴和折中主义,全都弥漫着一种短暂和混乱感”[15]。这种短暂和混乱感,容易引发社会偏差行为、社会信任危机等社会问题的爆发和加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网络社会结构的脆弱性。
第二,流动权力凸显。网络空间是一个不同声音、意见、话语进行权力争夺的全新场域,每一种话语都有其独特的力量,权力就在不同话语之间的力量对抗中被形塑和建构。各种话语力量之间的相互制约、控制和反抗,形塑了网络空间中以流动为基本特征的权力格局。“网路空间提供了一个空间,让人拥有某种能力,可以超越别人的抗拒,或使别人根本无法抗拒,接受自己不同的化身。”[16]在网络社会中,社会权力的主体、控制对象和方式都发生了转变,呈现出明显的多元、不确定和流动特性,权力运作呈现出一种包含监控、排斥、逃避、戏谑、反讽、筹划、建构边界、贬抑对方、集体抵抗等多重含义的多元、不确定和流动面貌。换言之,网络改变了权力的形貌,权力变得灵活多变、漂泊不定、难以捉摸、短暂易逝。这种流动权力的凸显,容易引发社会秩序破坏,以及侵犯隐私、威胁安全等社会问题的增加。
第三,社会行为不确定性加剧。身体不在场是网络社会行为的一个重要特征,而身体不在场会导致行为不确定性的加剧。“当人们认为别人永远不会知道你是谁的时候,网上行为就会肆无忌惮。在这样的环境或者初步具备这样的环境下,人们倾向于放松自己的或肯定或否定的行为。”[17]由于身体不在场,人们在网络空间中的社会行为,呈现出跨越传统社会边界、多元化、碎片化、互动性、扁平化、匿名性等特征,或者说,呈现出一种“超文本”式的行为逻辑。这种“超文本”式的行为逻辑,容易激发个人的表达和表现欲望,引发集体行为、网络怒火、网络暴力、过度沉迷网络等社会问题的产生。
第四,社会认同碎片化。在信息化、网络化时代,全球化和社会认同两股力量的交汇,构成了新社会结构的基本张力。“我们的世界,我们的生活,正在被全球化和认同的对立趋势所塑造。”[18]卡斯特认为,社会认同力量的明确彰显,是网络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正是因为网络社会的崛起,唤醒了人们的认同意识。但由于网络空间具有二元交织、去中心、去边界、时空拼贴,以及真实与虚拟交织,伸延与压缩并存的结构特征,从而导致社会认同呈现出一种拼贴、流动、跳跃、断裂、碎片化的状态。而这种拼贴、流动、跳跃、断裂、碎片化的社会认同,容易引发群体极化[19]、负向认同积累[20]等社会问题的产生。
四结语
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技术的崛起,不仅引发了社会结构和行为方式的转变,而且导致了的各种社会问题的涌现。“网络风险社会”作为一个整合性的概念,有助于我们深化对网络社会问题结构和机制的理解。提出“网络风险社会”概念的依据,是因为网络空间中知识与信息重要性的凸显、网络时空特性的转变、流动性成为重要的社会构造力量、过度关联的放大效应和网络行动者的身体不在场,引发了网络社会中不确定性和可能性的极度增长,从而使风险成了网络社会的内在构成要素。借助这种网络风险社会视域,我们可以把网络社会问题的结构,简化为社会边界模糊、流动权力凸显、行为不确定性加剧、社会认同碎片化等基本方面。
迪肯(P.Dicken)认为,“互联网引起了一些特别棘手的管制问题。作为一个‘不知道边界’和被声称‘无场所’的媒介,它涉及到一些诸如谁来管制网站的难题。”[21]面对网络社会的流动、去中心、去边界、时空拼贴、过度互联,以及网络行为主体的身体不在场、身份不确定等特征,风险管理(risk management)应该作为我们控制和化解网络社会问题的基本策略选择。而风险管理的实质,就是要构建一条安全的社会边界,把问题、危险和不确定性控制在安全的社会边界之内。
参考文献
[1]M.卡斯特:《网络社会:跨文化的视角》,周凯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6页。
[2][18]M.卡斯特:《认同的力量》,曹荣湘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1页。
[3]安德鲁·基恩:《网民的狂欢,关于互联网弊端的反思》,丁德良译,南海出版公司2010年版,第159页。
[4]冯鹏志:《“数字化乐园”中的“阴影”:网络社会问题的面相与特征》,《自然辩证法通讯》1999年第5期。
[5]段兴利、汪中海:《网络社会问题研究现状综述》,《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
[6]张文霞、赵延东:《风险社会:概念的提出及研究进展》,《科学与社会》2011年第2期。
[7]U.Beck.From Industrial Society To The Risk Society:Questions Of Survival, Social Structure And Ecological Enlightenment,Theory,Culture and Society,1992,9(1):97-132.
[8]U.贝克等:《自反性现代化》,赵文书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13-14页。
[9]吴齐殷、蔡博方、李文杰:《网民研究:特征与网路社会行为》,seminar/infotec4/5-2.doc.
[10]U.贝克:《世界风险社会》,吴英姿等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81页。
[11]M.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夏铸九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465页。
[12]M.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夏铸九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505页。
[13]W.戴维德:《过度互联:互联网的奇迹与威胁》,李利军译,中信出版社2012年版,第XI页。
[14]S.特克:《虚拟化身:网路世代的身份认同》,谭天、吴佳真译,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版,第328页。
[15]David Harvey.The Condition of Postmodernity: An Enquiryinto the Origins of Cultural Change.Oxford: BlackwellPublishers Ltd.,1990.98.
[16]李英明:《网络社会学》,扬智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版,第114页。
[17]P.华莱士:《互联网心理学》,谢影等译,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1年版,第266页。
[19]C.桑斯坦:《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黄维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7页。
[20]刘少杰主编:《中国网络社会研究报告(2011-2012)》,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54页。
[21]P.迪肯:《全球性转变:重塑21世纪的全球经济地图》,刘卫东等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4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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