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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党的建设意见

社会团体党的建设意见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直各单位党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全面加强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党的建设,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新途径,新办法

社会团体党的建设意见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直各单位党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全面加强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党的建设,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新途径,新办法,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党建工作的重要性

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或根据政府委托,遵循独立、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服务、沟通、公正、监督功能,实施具体的服务性、执行性及部分监督的社会组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加强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党建工作,对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和改进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党建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进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迫切需要。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广大从业人员,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依法诚信执业,为发展生产力,推进科技进步,优化资源配置,扩大就业,满足人民多样化的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他们同广大工人、农民一样,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我们党要在世界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做到“三个代表”,就必须通过卓有成效的党建工作,把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中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在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

加强和改进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党建工作,是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重要作用的迫切需要。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政府的职能和工作重点将从行政管理逐渐转向创造环境,提供公共服务,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加强宏观调控,规范市场体系。许多社会事务将交由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去完成,真正实现“小政府、大社会”。在这种新形势下,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的队伍也越来越壮大。要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必须通过加强这一领域党的建设,凝聚其中的内在力量,引导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自强自律,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中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和改进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党建工作,是提高党组织的渗透力、影响力和凝聚力,满足广大从业人员政治生活的迫切需要。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是合作性的社会组织,其成员来自社会各个阶层,代表着各方面群众的利益。在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中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吸纳优秀分子,壮大党的力量,有利于将从业人员凝聚在党组织周围,有利于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从而在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中营造浓厚的政治氛围,促进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健康发展。

二、牢牢把握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党建工作的基本原则

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是党的建设工作的一个新领域,在这一领域开展党建工作,必须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工作中应把握以下基本原则:第一,坚持为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所需要、为业主所信赖、为党员所欢迎、为员工所拥护的“四为”原则。第二,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的原则。在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中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其目的绝不是为了就党建抓党建,而是要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发展这个中心,致力于促进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不断发展壮大,进而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第三,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党组织建立后,要保证其在法定范围内开展活动,支持业主依法行使职权,并把加强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与坚持依法办事有机地统一起来,对未经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不能在其中建立党组织,以防止非法社会中介和社会团体合法化。第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那些生存能力脆弱或行将消失的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不宜急于建立党的组织;对业主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社会中介组织,在没有做好业主思想工作之前,也不宜强行建立党组织。可通过先行成立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或派党建工作联络员等办法,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加大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党组织的组建力度,明确党组织的隶属关系

在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中建立健全党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是加强这一领域党建工作的首要条件和紧迫任务。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党组织的组建工作,并在此基础上选配好党组织负责人,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

(一)严把“两个关口”。各地各单位要按照隶属关系对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进一步摸清底数,包括从业人员数量、执业规模、党员数量、建立党组织等情况,并在此基础上,严把“两个关口”,即准入关和年检关:在对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进行登记时,将核准登记与加强党建工作同步考虑,同步运作;对已登记的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进行年检时,既要检查其生产经营情况,又要检查其建立党组织的情况,对具备条件而未建立党组织的,要督促其尽快建立。

(二)因地制宜,分类组建,实现全方位覆盖。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原则上都要按照的有关规定单独建立党的组织;党员人数少、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联合建立党支部。对没有党员或仅有个别党员的,要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并依托民政、工商等行业主管部门或街道、社区、乡镇、开发区等基层党组织,对本系统或本辖区内的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中的党员进行管理。

(三)选好配强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党组织负责人。要把党性强、业务精、热爱党务工作、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党务工作经验,并在员工中有一定威信的党员,及时选拔到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来,并按照规定,配齐配强党组织班子成员。在党组织书记或委员工作变动时,要随缺随补,确保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党组织的健全与组织生活的连续性。要充分依托基层党校等阵地,切实加强对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党务工作者特别是党组织书记的培训,努力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党建工作的客观需要。

(四)理顺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坚持“以行业管理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采取行业管理、属地管理、指定管理等办法理顺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党组织的隶属关系,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对有业务主管单位,并且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是党委建制的,由其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管理。对有业务主管单位,业务主管单位设党组的,并且该行业的社会中介组织或社会团体规模较大,数量较多,党员数量也较多的,在业务主管部门设立社会中介组织或社会团体行业党委(如律师党委、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党委等),统一管理该行业的社会中介组织或社会团体党组织。对有业务主管单位,业务主管单位设党组的,并且该行业的社会中介组织或社会团体规模较小、数量较少,党员数量也较少的,其社会中介组织或社会团体党组织隶属于业务主管部门机关党组织管理或隶属于所在的街道社区或乡镇(村)等基层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对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中介组织或社会团体,其党组织一律采取属地管理的办法,由所在的街道社区或乡镇(村)等基层党组织进行管理。

(五)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专职从业人员中的党员,原则上都应把党组织关系转入所在的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兼职从业人员中的党员由于关系在原单位或有其它特殊原因党组织关系不能转入的,必须开具临时组织关系或党员证明信,除参加原单位的组织生活外,还要参加所在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党组织生活,接受双重或多重教育和管理,以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四、明确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党组织的职责和任务

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党组织在社会中介和社会团体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其主要职责和任务是:(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引导举办者和管理者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热情服务,切实履行自身应尽的社会义务;(2)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方面的知识,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3)加强对举办者和管理者的政治引导,热情为管理层排忧解难,为举办者和管理者出谋献策,支持、帮助举办者和管理者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加快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发展;(4)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党内工作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5)切实做好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培养“四有”员工队伍,大力推进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的精神文明建设;(6)按照国家政策和《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在劳动保护、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正当权益,同时维护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协调内部各方面的关系;(7)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按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五、积极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党组织的作用

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党组织要正确处理好党组织与举办者和管理者的关系,处理好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要与时俱进,勇于开拓,积极探索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办法。

(一)发挥帮助促进作用。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党建工作要与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的改革发展相结合,通过党组织负责人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和党员从业人员向业务负责人建言献策,发挥党组织的帮助促进作用。要发动党员并带领其他从业人员努力做好业务工作,提高经济效益,扩大社会效益。对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党组织要积极帮助出主意、想办法,必要时还要向上级有关组织反映,请有关部门予以协调处理。

(二)发挥引导监督作用。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党建工作要与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从业人员的思想教育相结合,通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组织的引导监督作用。党组织要向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中的管理者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法制引导,使他们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国家利益与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自身利益的关系,保证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三)发挥团结凝聚作用。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党建工作要与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的文化建设相结合,通过开展积极健康、生动活泼、富有吸引力和影响力的活动,发挥党组织的团结凝聚作用。要围绕促进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的改革发展,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陶冶从业人员的道德情操,激发大家的工作热情,凝聚人心,增强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发展动力,促进其健康发展。

六、加强对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党建工作的指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党建工作作为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帮助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同时要建立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党员领导干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层层分解和落实责任,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落实。同时,建立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党建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和研究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党建工作情况,商讨加强党建工作的措施和办法。

各级党组织要把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党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总体格局,坚持把加强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党建工作与抓好其它基层组织建设摆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主管部门或挂靠部门负总责,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和统一考核。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各级党组织,尤其是组织部门要经常深入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搞好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和推广他们的成功做法和好的经验,并不定期地表彰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中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使其中的党组织和党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舆论工具大力宣传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积极营造良好的党建工作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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