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发挥好乡村学校的社会治理功能是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不可或缺的一方面。传统上,乡村学校不仅仅是教育机构,还承担着文化传承功能、村民教化功能和乡村治理功能,是传播知识、交流文化、维持乡村社会秩序的重要平台。
但是,当前乡村学校的社会治理功能被极大地削弱,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教育过度向城镇集中,乡村教育“空心化”严重。乡村学龄人口快速向城镇学校转移,许多乡村学校“孩去校空”;地方政府从办学效益着眼考虑学校布点,导致乡村学校快速大量消失,乡村教育向城镇集中的速度显著快于人口向城镇流动的速度。那些没有能力进城的家庭及子女,只得在条件很差的乡村学校就读,陷入了贫困代际传递的困境,加剧了乡村的衰败。
二是乡村教育脱离乡村文化、乡村资源。学校在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门的完全管理之下,屏蔽了乡村和社区的力量,与周边社区、村庄关系疏离。近乎封闭的乡村学校内部发展动力不足,政府对乡村学校资金投入的边际效益递减。由于官办官管,脱离了乡村社区、家庭、自然的乡村学校办学特色萎缩、教育活动贫乏干瘪,形式主义倾向、非农化去农化倾向明显。
三是对乡村教育的认识偏差,影响乡村教育的战略定位和乡村的长远发展。社会各个方面,包括大部分乡村教师,都认为乡村教育是落后、低水平、不经济、无希望的。近年来,国家投入了大量的财政经费,密集出台了支持乡村教育和乡村教师发展的政策,但仍未能整体改变乡村教育落后的面貌,未能形成支撑乡村教育向特色化、高质量发展的外部环境。农民对乡村学校不抱希望,制约了乡村人力资源开发,加剧了阶层分化和固化。
为此,建议:
一、推进乡村学校教育文化服务综合体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场地建设向乡村学校集中,在乡村学校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过程中,应将村医疗室、文化设施、体育设施等同步规划、集中建设,经费由各负责部门按原有渠道筹集,在使用上与乡村学校建设资金共享。人员使用与教师队伍建设相互融通。如乡村医疗服务人员兼任乡村学校的校医,科技人员兼任乡村学校的科技辅导员或者素质拓展教师,而学校的音乐、体育老师兼任村文化干部等。后勤服务保障集中配给。到乡村进行社会事业服务的工作人员的住宿、吃饭等后勤供给,可以考虑与教师安置房建设统一配给,统一入住教师公寓、到学校食堂统一就餐。
二、促进乡村学校积极融入乡村治理体系
一是完善乡村学校党的工作机制,扩大基层党组织工作的覆盖范围。有针对性的发展教师党员,建立教师党员与村镇党组织的常态联系机制,组织他们学习党和国家关于乡村教育和乡村发展政策。二是鼓励乡村教师结合自身特长,为乡村发展提供知识指导、文化传递类服务。如发挥幼教老师的文体特长,指导村民健身娱乐。三是加强乡村学校与乡村自治组织、社会组织间的联系。鼓励村委会主任、村民代表参加学校管理,鼓励教师、校长参与乡村事务。
三、利用乡土资源,塑造乡村教育特色
创新校本课程体系,挖掘地方历史和特色文化,将学校所在社区、县域的自然风貌、优秀传统文化、风俗礼仪纳入教育教学内容。支持、引导、动员地方农业生产能人、创新创业模范、民间艺人、乡贤等走进校园。鼓励乡村学校特别是乡村小规模学校开设与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劳动课程。坚持“互动、双向、体验”的教育原则,创新综合实践课程设计和教育教学体系。总结、学习和推广地方乡村小规模学校利用社会资源创新教育教学的有效做法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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