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分为两个层次:
(1)历史城区,历史城区范围东起韩江西岸,西至西湖、葫芦山,北起环城北路,南至环城南路,面积为2.33平方公里。
(2)潮州市域,包括湘桥区、潮安区、饶平县及枫溪功能区,全市陆域土地面积3146平方公里,海域 533 平方公里。
规划范围图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三、规划原则
1、坚持科学保护的原则。
2、坚持整体保护的原则。
3、坚持真实保护的原则。
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5、坚持创新保护的原则。
四、潮州名城价值与特色
1、历史文化价值
(1)潮州是我国重要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上一直是粤东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以潮州为中心的潮汕文化是岭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化的重要支脉。
(2)潮州文物古迹、历史建筑、革命遗址丰富集中,以许驸马府、广济桥、开元寺、笔架山潮州窑遗址等为代表的潮州文物古迹在全国具有重要的影响,以祠堂家庙、客家土楼为代表的城乡传统村落分布广泛,以涵碧楼、茂芝会议旧址等南昌起义军潮州史迹为代表的革命遗址反映了潮州彪炳史册的红色印迹。
(3)潮州古城保持着“外曲内方、四横三纵”的历史空间格局,城内大部分地区保持着历史风貌,现存历史街区与地段集中体现了“东财西丁、南富北贵”历史功能布局,古城与周边“三山如屏、一水似带”的自然环境融为一体,是中国古代城市营建的杰出典范。
(4)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潮州文化”贯穿在潮州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具有整体保护价值的文化生态保护区,集中体现在传统建筑、传统工艺、传统艺术、民风民俗等方面,其中潮绣、潮雕、潮塑、潮剧以及工夫茶、潮州菜等都是中华文化的瑰宝,弥足珍贵,实属难得。
2、历史文化特色
(1)历史悠久的“南国古郡”。潮州自汉代置县以来,为历代郡、州、路、府、道的治所,历史上一直是粤东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唐宋以来的繁荣发展奠定了潮州古城的历史格局,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
(2)山川灵秀的“岭海名邦”。古城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金银韩三山如屏,韩江水环城似带,湘子桥东西通衢,凤凰洲二水中分,外八景镶嵌其间”。
(3)人文荟萃的“海滨邹鲁”。潮州名人辈出,是“十相留声”之所,以唐代韩愈为代表的名公臣卿在潮州兴文重教,促进了潮州文化的发展,文风蔚起。以潮州方言、潮剧、潮州音乐、潮州工夫茶、潮州菜、潮绣为代表的潮州文化影响深远,誉播海外。
(4)彪炳史册的“红色印迹”。潮州是一片有着光荣革命斗争历史的红色热土。潮州七日红、茂芝军事决策会议旧址、左翼文化运动“潮州六杰”、中央秘密交通线、凤凰山革命根据地、潮籍开国将军陈德,这些重大事件、英烈事迹、革命遗址和红色故事都铭刻着中国共产党领导潮州人民为民族独立和解放而英勇奋斗的光辉历程。
(5)繁华兴盛的“商埠侨乡”。潮州自宋以来是粤东地区对外贸易的重要港口,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之一,旅居海外的潮籍华侨华人遍布五洲四海,有李嘉诚、饶宗颐、陈伟南等诸多华侨俊彦。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海外潮人热心捐资举办潮州各项公益事业,他们也是改革开放的开拓者、参与者、贡献者,潮州是世界潮人共同的精神家园。
五、保护内容体系
潮州名城保护内容体系由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大部分构成。
(1)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文物古迹、历史地段、历史城区等。
(2)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传统艺术、传统工艺、传统民俗等。
六、市域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1、市域整体保护传承格局
加强对潮州市域历史文化脉络的梳理以及各类城乡遗产保护,构建市域“一个核心、三条廊道、四大片区”的市域整体保护传承格局。
一个核心:潮州古城历史文化核心;
三条廊道:韩江古驿道文化廊道、潮惠下路古驿道文化廊道、饶平古驿道文化廊道;
四大片区:饶平北部山地文化片区、饶平南部滨海文化片区、环凤凰山文化片区、潮安南部侨乡文化片区。
市域整体保护传承格局图
2、市域名城名镇名村保护
潮州市域范围以潮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核心,有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个,潮安区龙湖镇;有省级历史文化名村1个,潮安区古巷镇古巷一村。
中国传统村落4个,分别是潮安区龙湖镇龙湖古寨、古巷镇古巷一村象埔寨、浮洋镇井里村、饶平县所城镇所城居委大城所村。
省级传统村落7个,分别是潮安区文祠镇李工坑村、古巷镇古一村,饶平县浮滨镇大榕铺村、凤泉湖高新区铁铺镇尚书村、桂林村、石坵头村、八角楼村。
3、线性文化遗产保护
依据《广东省南粤古驿道文化线路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饶平县古驿道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广东省南粤古驿道保护与修复指引》等规划,保护、充分挖掘韩江古驿道文化廊道、潮惠下路古驿道文化廊道、饶平古驿道文化廊道这三条古驿道的文化内涵,发展文化、旅游、生态等产业,带动沿线城镇建设与乡村振兴。
4、农业文化遗产保护
依据《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等规章执行,严格保护潮州市域的1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广东潮安凤凰单丛茶文化系统。
5、风景名胜区保护
依照《风景名胜区条例》《广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规进行保护潮州市域范围内的2处风景名胜区:潮州西湖风景名胜区、饶平青岚河风景名胜区。
七、历史城区的保护
1、功能定位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潮州最重要的城市性质之一,历史城区作为潮州名城保护的主体,具有完整的历史格局与风貌,规划以生活居住、商贸服务、文化博览、休闲旅游为其主要职能,集中体现名城风貌与特色。
2、历史城区保护范围与措施
历史城区范围,依据古城原有格局与现存历史风貌而划定,东起韩江西岸,西至西湖、葫芦山,北起环城北路,南至环城南路,面积为2.33平方公里。历史城区内的建设活动应从空间、尺度和建筑样式上与古城历史环境相协调,保持古城的总体格局和传统风貌,不得有破坏总体风貌的建设活动。要按照“全面保护、合理保留、普遍整治、局部更新”的方针循序渐进的进行古城的有机更新,不搞大拆大建。
为整体保护“三山一水、一城八景”的历史环境,在历史城区周边划定历史城区环境协调区,范围以韩江两岸为主,北至金山大桥,南至凤凰洲南臂路、宝塔路涸溪社区一线,西至潮州古城环城东路,东至意溪镇意东一路、笔架山、慧如公园一线,包括韩江(金山大桥至韩江大桥段)、广济桥、韩公祠、笔架山潮州窑遗址、凤凰台、凤凰塔等重要文物古迹,控制面积约1.17平方公里。
历史城区保护区划总图
3、空间格局的保护
潮州古城“三山一水一洲”的山水格局,包括葫芦山、金山、笔架山、韩江、凤凰洲等地区,对这些地区划定自然景观风貌区加以保护与控制。
整体保护古城内外的历史空间格局。保护与强化古城外部“三山一水一洲”的自然景观环境,控制古城人工环境与之协调。保护和延续古城内部“外曲内方、四横三纵”的历史空间格局与肌理,除本规划确定为拓宽型的道路外,不随意拓宽道路和改变街道走向。
保护现有遗存城墙,不再恢复毁损的城墙,加强环城东路、环城北路、环城西路、环城南路的景观绿化,形成展示古城轮廓的绿带,在原有北门、西门、南门遗址处,结合道路广场等景观建设,进行提示展示。
历史城区空间景观规划图
八、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
潮州有省级历史文化街区4处,规划保护的骑楼历史地段6处,坊巷历史地段7处。历史城区内已公布历史建筑90处,规划推荐历史建筑87处。
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依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执行。历史地段的保护参照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要求,其中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按各自法律法规执行保护。
九、文物古迹的保护
根据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结果,潮州全市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1345处(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新发现1000处,复查345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湘桥区292处,枫溪区89处,潮安区514处,饶平县450处。已登记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要建立完善保护档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保护,并根据条件将有保护价值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逐步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潮州市域范围内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29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22个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1处47个点,潮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30处,饶平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9处。文物保护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严格保护。
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保护潮州市域内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106项,其中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17项,省级非遗保护项目38项。
十一、规划实施措施
健全相关法规体系,深化管理机制体制,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完善社会参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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