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自古以来,无论是君王大臣、名人雅士还是普通百姓,人们对美食的追求从来都没有停止过。
但是,你听说过,因贪吃美食,杀掉国王的吗?
美食的诱惑竟如此之大,也是太令人惊悚了!
还真有历史记载:
春秋时期,郑国有两个贵族,一个叫公子宋,一个叫公子家,他们两人都在郑灵公朝中担任大夫。
有一天早晨,公子宋和公子家一起去上朝时,突然,公子宋的食指蠢蠢欲动起来,公子家觉得很奇怪,便问他怎么回事?
公子宋说:“每次我的食指跳动,那天必有美味可尝;像前次我出使晋国,尝到石花鱼的美味;后来出使楚国,又尝到了天鹅肉的美味。不知道今天又能尝到什么美味的东西?”
两人进了朝门时,就听说楚人送来了一只大鼋 (yuán),灵公己命人烹煮,准备和朝中的大夫们一起品尝。
公子宋及公子家听了,不禁相视而笑。
“你们今天为什么这么高兴呢?“灵公问。
公子家回答说:“今天我和公子宋入朝时,他的食指动了,据他说,每次他的食指动,就有美味可尝。今天主公果真下令宴请诸大臣,品尝大鼋,这表示公子宋的食指很灵验,所以不知不觉的笑了。”
这就是成语“食指大动”的由来。
指可以提前预知到可吃的美味。后形容看到有好吃的东西而贪婪的样子。
公子宋有这种可以提前预知美味的特异功能(超能力),真可谓奇人!!!
等到鼋羹烹好,灵公于将鼋羹分派给众多大臣。最后召见公子宋时,却没有赐食鼋羮。
显然,郑灵公是存心戏弄一下,这位喜欢卖弄“未卜先知”的公子哥,以嘲笑公子宋“食指而动”并非万灵之术。
灵公大笑着说:“你的食指还灵验吗?
看着大家吃得津津有味,公子宋窘追不已,怒不可遏,不顾一切将手指伸入鼎中,蘸食鼋羹后,说道:“我已经尝过鼋味,谁说不灵呢?”
这就是“染指于鼎”的成语的来由。
意思是把手伸到鼎里面蘸点汤汁。比喻沾取非分的利益。
故事还没完……
郑灵公见了,暴跳如雷,鼎是权利的象征,公子宋这样做算是僭越,冒犯了国王,对自己蔑视无礼,于是想要杀了公子宋。
在大臣们的劝阻之下,公子宋逃过一劫,可是他并不甘心,就此放过此事。
公子宋与公子家提前谋划时,私下向公子家发牢骚,公子家城府不深,顺着他的话往下说,最后,在他的诱导之下,说出:“畜生老了,都不忍心杀掉,何况要去杀郑灵公呢?”
公子宋目的达到,并以此话为把柄反诬、要挟公子家与自己一起,在当年的夏天,杀害了郑灵公。
这个故事就是简单地说,公子宋因贪图美食,用手指沾了一下,郑灵公鼎中的肉汤,就差点招来杀身之祸。
事后又因为放不下被羞侮的场面(当众不给肉汤吃),弑杀了郑灵公,背上了弑君的恶名。
我想说公子宋是吃货始祖,实属实至名归,光是他的“食指大动”,这个特异功能就可以纵横四海了。
而且这项特异功能,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
只是没想到公子宋这个人是个贪食护食的主,谁抢了他吃的,就跟有杀父之仇似得;受此屈辱,心里面可就耿耿于怀了。
你不给我吃鼋羹,还公开羞辱我,你让我胃不舒服,还想杀死我,那我就先弄死你……于是就与公子家合谋杀了郑灵公。
郑灵公呢,刚刚继位不足一年,为了一个恶作剧的玩笑,最终也把命搭进去了。
郑灵公孔以后,郑襄公即位,不久,郑襄公就派人杀了公子宋,顺便灭了他的全族。
于是这个千古吃货,最终落得个悲惨的下场,真可谓贪食误终身啊!
虽舌尖之欲,口福之尝,亦不可小觑,放纵它,也会酿成杀身之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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