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政治上主张依法治国,不别亲疏,不殊贵贱,废分封,设郡县,君主专制,以严刑峻法进行统治。经济上主张废井田,重农抑商,奖励耕种,是战国时期重要的学派之一。历史上,法家有三大代表人物,分别是战国初期的申不害和商鞅,他们开创了法家学派,还有就是战国末期的韩非子,他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法家的思想主张
法家伦理思想中最具主题色彩的就是人性本恶论的主张。在法家看来,好利恶害,趋利避害是古往今来人人固有的本性,这种本性是不可改变的。从传承思想文化的角度看,法家的人性本恶论观念是从荀子性恶论思想的继承。
荀子的性恶论思想主要表现
人的感官欲望的无法满足状态。他在《荀子·性恶》说:“目好色,耳好听,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是皆生于人之情性者也。”他认为,正是在人的本能的基础上,产生了人的财产占有欲和好利之心。《荀子·荣辱》中写道:“人之情,食欲有刍豢,衣欲有文秀,行欲有舆马,又欲夫余财蓄积之富也。然而穷年累世不知足,是人之情也。”同时还认为,人的共同心理是好荣而恶辱,从尧舜到庶民百姓没有什么差别,而人世间最值得荣耀的就是掌握政治权利。《荀子·王霸》里谈到:“夫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名为圣王,兼制人,人莫得而制也,是人情之所同欲也。”荀子认为人的这种本性是不尽合理的,这就应该借助于开展深入的社会实践来矫正,即‘化性起伪’。法家先驱及代表人物或先于荀子谈到了或在荀子之后拓展了这一人性论思想。
法家思想作为一种主要派系,他们提出了至今仍然影响深远的以法治国的主张和观念,这就足以见得他们对法制的高度重视,以及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这些体现法制建设的思想,一直被沿用至今,成为中央集权者稳定社会动荡的主要统治手段。当代中国法律的诞生就是受到法家思想的影响,法家思想对于一个国家的政治、文化、道德方面的约束还是很强的,对现代法制的影响也很深远。
代表人物简介
韩非
韩非(约公元前280--前233年),战国末期著名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尊称韩非子或韩子。韩王(战国末期韩国君主)之子,荀子的学生。
作为秦国的法家代表,备受秦王嬴政赏识,但遭到李斯等人的嫉妒,最终被下狱毒死。他被誉为得老子思想精髓最多的二人之一(另一人为庄周)。著有《韩非子》一书,共五十五篇,十万余字。在先秦诸子散文中独树一帜,呈现韩非极为重视唯物主义与效益主义思想,积极倡导君主专制主义理论,目的是为专制君主提供富国强兵的霸道思想。
《史记》载: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可知当时秦王的重视。《韩非子》也是间接补遗史书对中国先秦时期史料不足的参考重要来源之一,著作中许多当代民间传说和寓言故事也成为成语典故的出处。
申不害
申不害(前385年-前337年) ,亦称申子,郑国京邑(今荥阳东南京襄城)人。《史记》说他专攻"黄老之术"。战国时期法家重要创始人物之一、思想家。以"术"著称,著有《申子》是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中的代表人物。
韩国灭掉郑国后,韩昭侯重用他为丞相,在韩国主持改革,他在韩为相15年,"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帮助韩昭侯推行"法"治、"术"治,使韩国君主专制得到加强,国内政局得到稳定,贵族特权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渐趋富裕,史称"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十五年间便使韩国强盛起来。
公元前337年,申不害卒于韩都(今新郑)。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