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传文(公元1897年—1988年1月5日),字顺天,祖籍江苏南京,世祖徙滇后世居云南顺宁维平乡大有村(今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大有村)。毕业于县蚕桑学校、顺宁旧制中学第一班。民国八年(1919年),投笔从戎,分到靖国第二军第四旅(朱德任旅长)八团一营二连当一等兵、上等兵、中士、上士及排长等职,民国十一年(1922年),经旅长朱德(今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人)保送入云南讲武堂(第十六期),民国十四年(1925年),考人黄埔军校下级军官干训班受训,旋任广东国民革命军教导团二营五连连长,与叛军陈炯明(今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人)部作战,晋升为二营营长。同年五月,随东路军北伐,与军阀孙传芳(今山东省泰安市人)等部作战有功,晋升中校营长、团长、副旅长。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任国民革命军九十八师二九四旅副旅长,与日军转战于淞沪[“淞”:水名,发源于中国太湖,东流至上海市与黄浦江合流入海,亦称“吴淞江”、“苏州河”。“沪”:古代称淞江的下游,在今中国上海市,故成为上海市的别称。“淞沪”泛指吴淞口和上海地区]、常熟(今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无锡(今江苏省无锡市)、宜兴(今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一线。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任暂六师副师长,参加长沙会战。后调任七十九军一四九师师长,先后参加湘鄂西、常德(今湖南省常德市)、衡阳(今湖南省衡阳市)、桂林(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等会战。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八月,龚传文调四川任内江警备司令,驻守宜宾(今四川省宜宾市)、泸县(今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内江(今四川省内江市)、自流井(今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一带。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入陆军大学将官班学习。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任七十九军军长,授中将衔。1949年11月,十四兵团在武汉(今湖北省武汉市)战败,龚传文率部退入四川,1949年12月20日在四川什邡县(今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通电率部起义。部队改编后仍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长。
1950年10月,龚到江苏南京军事大学学习。1951年,为抗美援朝,龚传文将多年积存的150多两黄金捐献国家。后转入地方,先后任江苏省滨海县(今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建设农场管理员,安徽省人委参事室参事、安徽省政协委员、民革安徽省委委员等职。1960年调回云南,先后任云南省人委参事室参事、云南省政协委员、云南省政协第五届委员会常委,民革中央第六届委员会团结委员。1988年1月5日在云南昆明病逝,终年91岁。
龚传文青年像
龚传文老年像
去往龚传文墓地之路,麦地山方向(左)
位于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大有村麦地山——龚传文墓(正面)
龚传文墓碑
龚传文墓右侧石碑篆刻生平
龚传文墓左侧石碑篆刻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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