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传记》《查天民传》
查天民 生于明正德七年(1512),卒于万历七年(1579)。明宣城郡泾县(今安徽泾县)震山乡九都查村二甲人,字子任,号石柱。二甲祠祀主查祈宝之孙。嘉靖癸卯年(1543)举人以诗经考中应天府举人,也是查济明清时期第一名举人(建有开科牌坊, 现在二甲祠旁叫牌坊档上的地方有一宏伟的牌坊基石脚至今盘踞),《泾川查氏族谱》记载:“自宗十公以下,俗尚庞朴,人惟业农。至正德与嘉靖处年始知读书,然而落落未能振起。”由上可知以读书取功名为业,震山查氏是从明正德以后的事。查天民中举后,历任福建建宁、山东朝城知县。在查天民中举前其家还发生过一件奇异的事情。其堂前曾有燕筑巢,老燕竟孵化出白燕,家人发现后竟一时惶惶。查天民的父亲查景曦,是皇帝恩赐的寿官,善于作诗,且信口即成,皆可传诵。面对此景,查景曦脱口吟出:“本是乌衣换白衣,异生毛羽显宗支。于今暂宿雕梁上,不日金銮殿上飞。”第二年,查天民果一举而中。查天民中举后,先后出任福建建宁县、山东朝城县知县。其子三,长子查涯清应例入监,以太学生出任浙江严州府桐庐县主薄;其女婿是进士、新涂县知县王文爟。查天民逝世后,其婿这样挽其丈人:“聪慧夙成,壮益洞澈。豪迈之气,养于胸膈。沛然之文,流于三峡。闻者心惊,见者屈服。一战文场,朱衣点笔。屡科不第,铨曹拜职。出宰建宁,材艺敏经。比及三载,颂声大获。次任朝城,挂冠而出。賁于丘园,年届七十。”查天民卒后第二年,家族为其请建坊纪念,以纪念他为家族科举所作出的贡献。
《查伯诚传》
查伯诚(生卒年不详,主要生活在明朝中后期)。明宣城郡泾县(今安徽泾县)震山乡九都查村八甲人,查图源三世孙, 查氏统宗七十二世。查伯诚是查村所见的第一位制定族规家法者,身为耆老和甲正的他还参与了县里的救荒、府里丈量田的事宜。
《泾川查氏族谱》用“大清律上有云:凡教唆词讼及为人作词状,增减情罪诬告人者,与人同罪。受财者计脏以枉法从重论”作为“各安生理”家训的阐述。国法和宗族习惯法在这里拢到了最佳的结合点。无论是宗族的族长,还是里老人和里甲基层组织,在处理民事纠纷与诉讼时,都以调解息讼为主要手段和最终目标。如果调解成功,纠纷或诉讼的当事人即以“具结”或订立“和息合同”的方式和好。而查伯诚正是当年以调解息讼主要的查氏基层组织执行人之一。
在《济阳隐叟查昱节清自述遗后人序》中是如此记载:“天顺戊寅,于泾阳苏宅告争菥荻山。抅讼累岁弗克,质成,乃与侄琏童旨阙四词具奏,后蒙圣旨下降,都察院转巡按御史审决,次年本府差官押访,御史至安庆府勘问,七年复蒙都宪大人督委本府问理,八年临田丈拨分讫,方得质成,其间久处囹圄,刑责苦处,岂一言可尽。”在这场山场土地之争中,查氏举全族之财力、人力、物力,前赴后继长达七年,官司一直打到了皇帝那里,也算到顶了。查济最有智慧的图源公也做了很长时间的牢,做为图源公的三世孙查伯诚来说, 对先辈在其中付出的艰辛不言而喻而加强了律法的学习。
经历了这场山场土地之争官司后, 查伯诚和同胞三弟查伯遂迁徙至铜陵太平街和程柏村, 创下了震山查氏在外地繁衍发展的又一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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