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
社会主义社会实行按劳分配是由这样一些客观经济条件决定的: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实行按劳分配提供了前提条件;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水平为实行按劳分配提供了物质基础;在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还存在着重大差别,同时劳动还是人们谋生的手段,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
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按劳分配以外的劳动和经营收入。主要是指个体劳动者和农村专业户的个人收入。
按劳动力价值分配获得的收入。主要是指在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工作的劳动者得到的工资收人。
资产收益。主要指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和个体经营者获得的资产收益,如通过直接或间接融资方式向资金需要者提供资金,取得红利、股息、利息、债息或分享收益收人。
社会成员提供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获得的收人,包括凭借知识产权、技术转让或人股、信息咨询等方式获得的收入。
按资本分配得到的利润收人。主要是指我国私营企业主和外资及我国港、台、澳投资者按资本获得的利润收人。
三、深化分配制度的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一)深化分配制度改革
第一,正确认识“先富”与“共富”的关系。
第二,注重社会公平,防止两极分化。
(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对国民收人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作为一种体系或一种制度,社会保障由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等方面组成。
请你努力为了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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