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
根据职称评审工作需要,我厅将调整更新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推荐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专家,进一步完善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省各企事业单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企业管理、管理科学、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劳动关系等方向的专家。
二、推荐时间
2023年4月23日—2023年5月26日
三、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责任心强,能胜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能正确掌握和准确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政策。
(四)具有本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取得相应职称3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具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过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在本行业本专业领域内享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能力强,其业绩为同行公认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年龄不超过65周岁,可适当推荐一定数量能力突出、表现优秀的中青年专家。
取得职称但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行政领导,原则上不进入专家库。2020年,已入选高评委专家库的人员不再重复推荐。
四、推荐和遴选程序
入库专家的遴选按照自愿申请、所在单位审查并公示、逐级推荐并报主管部门审核、高评委审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的程序确定入库人员。其中,中直单位的推荐人员可直接由单位推荐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入库专家职责
批准入库的评委会专家,可参与人力资源管理高级(含正高)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每年度的评审工作需要,以不固定形式(随机抽取)参加评审工作,对相应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进行评审,对申报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进行综合评价;遵守职业操守和保密要求,严格按照评审工作规程开展工作,按时参加评审工作会议。同时,鼓励入库专家参与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和服务领域重大规划、法律规章、政策文件、行业标准等,鼓励承接人力资源、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等领域的研究项目、课题报告,根据工作需要,可受邀参与国家、省、市(州)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才市场等重要项目的规划设计、项目论证、评估验收工作。
六、报送要求
(一)材料要求:需报送单位推荐函、《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专家库成员推荐表》(附件1)、推荐人员的获奖证书(限国家、部、省级证书)、专利评书、论文、著作目录的复印件1份(附于推荐表之后)、《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专家库成员推荐一览表》(附件2,需主管部门汇总),所有材料和复印资料需由各推荐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推荐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时限要求: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主管部门于5月26日前报送推荐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邮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电子版请发指定邮箱。
联系人:刘思彤,联系电话:028-86744746,电子邮箱:scrlzyldglc@sina.com,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54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邮编:610041)。
附件:1.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2.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专家库成员推荐一览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4月23日
附件:1.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专家库成员推荐表.doc
附件:2.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专家库成员推荐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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