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载《巴蜀史志》2020年第5期“四川历史名人”专刊
一个使国家兴盛的君王
不可能荒淫无道
——略论对武则天的评价争议及其原因
王少卿
历代对武则天的评价分歧很大,毁誉不一。从时段上看,唐朝肯定,宋朝否定,明清两代兼而有之,1919年后主要趋于肯定,20世纪80年代后肯定占主流。从评价内容看,多数人对她滥杀无辜、任用酷吏、后期奢侈予以否定;对她知人善任、善于纳谏、执政力强、国家兴盛予以肯定;对其“性非和顺”、荒淫无道、谋权篡位等问题存在争议。从评价依据的资料看,主要还是新旧唐书和《资治通鉴》。这就提出了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一个能使国家兴盛的人是无道昏君吗?评价所依据的史籍可信吗?
皇泽寺-武氏家庙
一、武则天杀害子女事件的真伪辨析
孔子说:“仁者人也,亲亲为大”。父母与子女是首要亲情,一个人的人性、仁心如何,这个关系具有本质性证明。
(一)杀亲生女儿安定公主的记载没有可靠依据。
此事最早的记载是唐德宗时期的士曹参军苏冕所撰《唐会要》:“昭仪所生女暴卒,又奏王皇后杀之,上遂有废立之意。”《唐会要》取材于唐代的实录文案,记载了唐高祖至唐德宗九朝历史,以典章制度变革为主轴,后又经扩编,涵盖整个全唐史,很有史料价值。
《旧唐书》仅在武则天本纪最后的“史臣曰”中有“振喉绝襁褓之兒”之语,其余无记载。《新唐书•后妃列传》载:“昭仪生女,后就顾弄,去,昭仪潜毙儿衾下。”《资治通鉴》卷199记载:“后宠虽衰,然上未有意废也。会昭仪生女,后怜而弄之,后出,昭仪潜扼杀之,覆之以被。”再把两处记载前后内容延伸阅读分析,可以断定,《资治通鉴》的记载是抄袭了新唐书的记载。白寿彝所编《中国通史》,可能觉得此事不可信,没载此事。
上述资料说明,武则天所生一女儿突然死了确有其事。宫中凡事总与政治挂钩,利用该女之死来相互打压是“后宫习俗”,但致死原因当时陷入“罗生门”,以至于“帝不能察”。新旧唐书有关武则天的记述,已经被学术界质疑。我们也可以分析,无论是武则天还是王皇后杀害其女,都必然是秘密进行,尽管皇宫值守森严,但要拿到可靠证据,还是很难,所有死因的结论都应是分析推断而出。史籍如此纳入记载不是“轻率”能够解释,一定有其主观故意。
(二)太子李弘病死的证据严肃而充分,非武则天杀害。
最早记载李弘之死的材料,是唐肃宗时期柳芳在其所撰的《唐历》中写道:“弘仁孝英果,深为上所钟爱……以请嫁二公主,失爱于天后,不以寿终。”本来“不以寿终”4个字,就是夭折早逝之意,但与前面“以请嫁二公主,失爱于天后”连接起来,似乎有了因果关系,这就给好事者留下了猜疑的空间。
之后是《旧唐书•承天皇帝倓传》记载了和柳芳同时代的李泌(唐德宗时官至宰相)对唐肃宗说的一段话:“高宗大帝有八子,睿宗最幼。天后所生四子,自为行第,故睿宗第四。长曰孝敬皇帝,为太子监国,而仁明孝悌。天后方图临朝,乃鸩杀孝敬,立雍王贤为太子。”李泌是第一个把李弘之死上升到政治高度,明确提出“天后方图临朝,乃鸩杀孝敬”的人。他这段话后来就被《唐会要》(卷2《追谥皇帝》)和《资治通鉴》(卷202“上元二年”)所采录。此外,《新唐书》的《高宗本纪》《则天皇后传》《孝敬皇帝弘传》也都据以记明李弘是被鸩杀的。李泌和柳芳都是唐肃宗时代的人,距上元二年李弘死已近百年,也是靠别的史料或听人传说而已。何况不少学者认为李泌所言是以古喻今,当时李泌担心肃宗在张皇后的挟制下再杀长子李豫,便以武则天的往事为鉴,拿李弘比附当年被张良娣、李辅国进谗言害死的肃宗第三子,于是把李弘说成是被鸩杀。李泌怀有具体政治目的的这种说法不应该进入史籍记述。《资治通鉴》编者可能觉得直接采信不可靠,所以在其《考异》里作“按弘之死,其事难明,今但云时人以为天后鸩之,疑以传疑”的说明,以表明其编者质疑此事真实性的态度。
太子弘在合壁宫薨逝是多年患痨瘵(肺结核)病的结果,其根据非常严肃而充分。第一,有可靠的史料作证。《旧唐书•高宗中宗诸子列传》记载:“咸亨二年(671),驾幸东都,留太子于京师监国……太子多疾病,庶政皆决于至德等。时义阳、宣城二公主以母得罪,幽于掖庭,太子见之惊恻,遽奏请令出降。”由此可见,当时太子李弘多病,监国由戴至德、萧德昭等辅弼代理。过了4年,到唐高宗上元二年(675),年仅24的太子李弘,在随父皇、母后游幸东都苑时,死于合壁宫绮云殿。当时高宗李治有诏曰:“皇太子弘……自琰圭在手,沉瘵婴身……庶其痊复,以禅鸿名……因兹感结,旧疾增甚……谥为孝敬皇帝。” 这里再一次印证了李弘身染肺结核的病情。李弘安葬于洛阳恭陵时,唐高宗写《孝敬皇帝睿德记》说,李弘听到父皇将推大位,闻言鲠泗:“伏枕流欷,哽绝移时,重致绵留,遂成沉痼。西山之药,不救东岱之魂;吹汤之医,莫返逝川之命。”《金石萃编》卷58收录了这篇碑记,还提到抢救医治之事。《新唐书》卷81《三宗诸子列传》亦录高宗诏书说:“太子婴沈瘵,朕须其痊复,将逊于位。弘性仁厚,既承命,因感结,疾日以加。”从这个诏书可看出,李弘自从立为太子就染上痨瘵。李弘娶裴氏一年半未能有子嗣,大概也与他的病有关。肺结核,直到民国都是不治之症。武则天没有必要去杀害一个身患绝症的人,何况太子名声好、影响大,还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杀害这样名位的人,即使跨越了感情关,政治风险也非常大。
第二,武则天没有谋杀动机。按照《新唐书》和《资治通鉴》的说法,早在唐高宗麟德元年(664),就“则政妇房帷,天子拱手矣”,时隔10年之后,据《旧唐书•高宗本纪》,上元二年(675)(《郝处俊传》的记载是上元三年)三月,“帝欲下诏令天后摄国政,中书侍郎郝处俊谏止之。”这足以说明上元二年李弘逝世的那个阶段,武则天还受制于大臣,她的心志也许还没膨胀到一定要当皇帝。况且,高宗还健在,同时,李弘之下还有几个皇子都已成人,即使没了李弘也会另择太子,她如果处心积虑地谋杀太子,高宗不可能没有察觉和防范;她如果一点人情味都没有,母子关系不好,高宗又怎么会那么喜欢信任她,并晋称为“天后”呢?
第三,因太子请嫁二公主母子结怨而被害的记述矛盾且不合情理。《新唐书•卷76•列传第一•后妃上》记:“萧妃女义阳、宣城公主幽掖庭,几四十不嫁,太子弘言于帝,后怒,酖杀弘。”《新唐书•高宗本纪》《资治通鉴》对此记述除“年逾三十不嫁”之外其他大致相同,都认为太子弘是因为请嫁二公主一事与武则天结怨而被杀。太子弘请嫁二公主是在唐高宗咸亨二年(671),高宗李治时年43岁,长子李忠如果在世也就28岁,做为妹妹的二公主是不会超过28岁的。何况太子薨逝是上元二年,与他请嫁二公主时间相隔了4年,4年后又去报复不合情理。更何况请嫁二公主之事既非大事,更无碍武则天什么大事,史籍又为何视为要事而记载呢?
第四,李弘死后,武则天难抑悲痛,抄写道经。敦煌卷子中的御制《一切道经•序》以武则天的口气而写,甚至很可能是武后亲撰。其中内容表达了一个母亲在失去儿子时的痛苦,为故去的太子抄写36部道经经卷,反映的是母子情深,这也与高宗在《孝敬皇帝睿德记》中“天后心缠积悼,痛结深慈”之说相吻合,也说明李弘并非“失爱于天后”。
二、“神龙政变”之后唐朝官方对武则天的态度及评价是肯定的
唐代评价武则天的依据相对直接,不像后来必须经过文献资料介质而间接分析推论。加之唐代社会比较包容,所以其评价相对可信。
历史学家吴晗就认为,评价武则天应根据唐人对她的态度,而不应相信宋以后的传统看法。神龙政变斩杀了男宠二张等人,中宗复位,武则天上尊号为则天大圣皇帝,徙居上阳宫。李显复位后,率百官前去问武则天起居,此后“每十日一往”。当年武则天病逝,第二年与高宗合葬乾陵,谥曰则天大圣皇后,中宗给武则天举行隆重的葬礼。国子司业崔融所撰的《则天大圣皇后哀册文》盖棺定论武则天的一生,言之“至哉坤德”“惠心泉塞”“家道以正,王化之基”“仗义当责”“沉潜刚克”“忘躯济厄”“制礼作乐”“返朴还淳”“英才远略”“四海慕化”“九夷察朔”“鸿业大勋”,对她的人性品格、勤政担当、政绩功劳等,都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a。睿宗即位后对武则天的评价有所降低,玄宗基本上还是肯定了武则天。盛唐以后的唐朝统治者对武则天相当尊重,不仅把武则天绘进《历代圣贤图》,而且每当春耕时节,都要让有关人士进献武则天时期所撰写的《兆人本业记》,效法武则天进行劝农 。此外,在乾陵献殿中所塑造的武则天依然是天子形象 ,皇帝和百官朝谒乾陵时,都要向她行天子之礼。
按照《新唐书》“武氏之恶,不及于大戮,所谓幸免者也”的观点,而神龙政变诛杀了一些人,不但没有杀武则天,而且对她依然尊敬,甚至依然称臣,中宗等人“每十日一往”问候。武则天死后去了帝号,但有皇后的尊号。按传统丧葬文化习俗,和高宗同葬于乾陵至少认为她与高宗相配,不会伤及先帝高宗的名声。特别是《哀册文》就是盖棺时的定论,相当于民间的祭文,对逝者生前有简要的总结评价,虽多是褒扬溢美,但褒扬的方法是选其优点而歌颂,不会无中生有,不会优劣颠倒,否则,会遭到当时人们的讽刺;也就是说《哀册文》对其所颂扬的优点和功绩,是武则天生前客观存在的,只是有些拔高。
至于她在有生之年恢复李显的太子之位,打算还政于李唐,这不仅仅是狄仁杰那句“未闻侄为天子而祔姑于庙者也”的劝说而下定的决心,很可能是她深深地认识到:再能干的人也斗不过渗透臣民骨子里的传统文化。她从大局考虑,还政于李唐。
三、记载武则天史籍的可信度分析
《旧唐书》仅用4年时间于后晋开运二年(945)编成,因其“纪次无法,详略失中,文采不明,事实零落”,因此,宋祁、欧阳修责语句在两书里信手拈来。《资治通鉴·隋唐纪》等奉命用17年时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完成《新唐书》编纂并“布书于天下”,从此《旧唐书》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旧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两书比较,一是体例结构和编纂规范上新书远超旧书;二是资料和内容的涵盖范围新书超旧书;三是编者注入的主观意志新书远超旧书;四是资料的可靠程度旧书超新书。如果说《旧唐书》杂乱无章,那么《新唐书》因过分追求规范、损伤原始资料、主观色彩浓郁而可信度进一步下降。
新旧唐书包括《资治通鉴》都是在“褒贬以言,孔道是模” 的新儒学即理学的指导思想下撰写的,总体上对武则天是持否定态度。新旧唐书都使用所谓的“春秋”笔法对武则天竭力贬责,《新唐书》更加为甚。比如,《旧唐书·武则天本纪》说“后素多智计”,《新唐书·武则天列传》中说“才人有权数,诡变不穷。”类似的贬责语句在两书里信手拈来。《资治通鉴·隋唐纪》是司马光在范祖禹草稿的基础上删改而成的。其中采用了旧史中有关武氏过恶的一些记载,也就是在选材上蕴含了否定,但明确使用损毁言辞对武则天贬责较少,在某些地方还表现出赞赏的态度。新旧唐书及《资治通鉴》也一致肯定武则天在用人、纳谏、政由己出等方面的政绩。
四、贬责武则天的原因思考
(一)儒家道统文化不接受女皇帝。
武则天思想意识的文化基因组成是复杂而多元的。她通文史、好书画、习诗文,自然儒学功底不浅。在唐朝皇帝尊老子为祖先的环境里,她在她的施政纲领《建言十二事》中明确提出“息兵,以道德化天下”“王公以降皆习《老子》”的道家主张。她从小受母亲礼佛影响,加之《大云经》为她当皇帝奠定了理论、舆论基础,所以她后来支持佛寺。她执政风格当仁不让、革故鼎新、赏罚明确、杀伐果断,这是典型的法家特色。这样一个人物,既具有诸子百家元素,也难以得到某一家的接纳与完全认同。特别是她先为太宗“才人”,后为高宗“昭仪”,侍寝父子两位皇帝,甚至后来还收养男宠,且当事人是皇帝皇后,属于国父国母,这不仅严重违背了儒家女性应尊崇的伦理纲常,也伤了国人颜面,在顶礼膜拜“三纲五常”的封建社会里属于大逆不道,儒家必然给她冠以不守女性“道义”的名声。她几次废立太子,而终于改唐为周,自立皇帝,这在皇位应由“风尘三尺剑,社稷一戎衣”而得来的观念里,又必然给她冠以对李家天子篡位“不忠”的名声。这“不忠不义”的做法颠覆和惹怒了儒家文化,是遭到后世以儒家道统文化历史审判的根本的甚至唯一的原因,污名化她在所难免。唐朝社会相对包容,接受了武则天。而宋朝时候儒家成为主流文化、官方文化,从胡致堂对武则天“使其生为男子而临天下,其雄才大略殆与孝武等矣”的评价,可以看出已经到了以性别断是非的程度。武则天不好的历史名声主要源自宋朝的污名化而流传。
(二)破旧立新的改革者遭非议是普遍的历史现象。
新陈代谢是规律,是一个斗争和阵痛的过程。改革是循序渐进还是大刀阔斧,这个度很难把握。多数改革都是打击和限制既得利益者的大规模动作,必然伤及部分势力的利益,产生激烈的对抗,付出代价。历史上的变法者其结果多数是不好的。雍正皇帝是改革力度很大的帝王,史上中伤他的人很多,他的谜团也多,争议也很大。武则天也是一个喜欢改革的人,当然,最大的改革就是《旧唐书》武则天本纪中所写的“革唐命,改国号为周”,这个“革唐命”的直接代价是,李家及其忠心于李家的很多人失去了生命,而武则天留下了千古的骂名。
(三)君王的使命担当与无奈一般人无法感同身受。
一是作为执政塔尖的君王有其特别的唯一性,再没有人为其遮风挡雨。天下大势,纵横事物,必须直面应对。多少双眼睛紧盯着,稍有不慎,后果不堪设想。这本就不是一个高枕无忧任意享乐的位置,而需要认同、支持、支柱。要人认同,就不能为所欲为,只有先受制于人,才可能制约他人。君王位上,必须明察秋毫、敏锐机智,历史上哪一位杰出君王没有敏感多疑的特点呢?无论你当初是多么仁慈单纯,那位置固有的特性规律都会逼迫你与之相应。像武则天这样公认政绩突出的人,她的内心世界没有人可以诉说,她很多原本意图就是高度机密,后人对她的“意图”之类仅仅是猜测而已,有些评价真的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正如毛泽东所说:“有些史书里把武则天写得一塌糊涂,荒淫得很,不理朝政,这样她怎能样得下去?我就不信。”
二是执政方式和措施的正确与否,对于封建帝王很难评价。一般认为评判标准是: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平安稳定,推动历史进步。但这毕竟是一种理论化要求,而执政是实践,理论可以使用数学的微积分计算精确,而实践却做不到。政策措施的制定往往都有“一刀切”的特点,具体实施者如果不灵活变通,甚至夹带私心,滥用很难避免。再者,无情地打击对立面是封建王朝角逐权力的通用方法,甚至包括任用酷吏在内。史载,初唐时期最大的一桩政治冤案,就是长孙无忌为使自己的外甥李治当上皇帝而蓄意诬告李恪谋反,致使李恪被杀的情况。类似的宫廷角逐已为常事。由此,武则天的专权、多疑、滥杀无辜等问题,也不是她一人所独有。执政的方式方法是为执政目标保驾护航,换用温良恭俭让的风格一定就行吗?
三是君王的个人情感要服从于职责担当的理智。有作为的皇帝对于臣下的建议都十分重视,臣下的建议有很多就是对皇帝的监督与约束,皇帝的个人私情欲望被臣下阻止的也不少。古语言“圣人无情”就是对此的诠释。武则天是公认善于纳谏之人,《新唐书•则天皇后传》中说她“当其忍断,虽甚爱,不少隐也”。我们不能以普通人的情感去度衡天子。
(四)资料的缺失和史官的偏颇导致无法全面了解真实的武则天。
安史之乱后,唐朝式微,“向时遗籍,尺简无存”,甚至国史、实录不修,没有官方纪实资料。新旧唐书特别是《新唐书》多以儒家标准甚至自身好恶而搜集、取舍、编辑资料。《资治通鉴》的主体资料是新旧唐书,不可能不受其影响,加之《资治通鉴》的编纂者司马光、范祖禹等人儒家思想浓厚,褒贬武则天自在其中。只是当人们从史籍中读到一个荒淫无道的帝王却政绩突出之时,便觉得有悖常理,这时去分析原因、辨析真伪,想全面系统客观地了解真实的武则天,已经非常困难。
(五)政治气候的影响也很大。封建时代,文化受政治的影响很大,天子的姓氏名字在其他文字中要避讳,文字狱也几度在历史上出现。还有一个文化习俗,就是善于以古喻今、感咏抒怀。这些导致对历史的评价既有故意指桑说槐,也有顾忌讳莫如深,无论是哪一种,都不公正客观。唐人对武则天的评价曾受到最高统治者态度的影响,宋元以后的评论曾受到理学的影响,20世纪对武则天的评价曾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影响。
毛泽东说:“不要认为书上篇篇是事实,句句是真理。我们现代人写书时事实都有自己的选择,古人就那么客观?代代相传就不会走样?比如,写一个人,他的臣下往往说好话,甚至吹捧,他的敌人往往攻击。这一代人这样写,那一代人又那样写,言过其实的东西不少。都是白纸黑字,你信哪一个?所以需要怀疑。你怀疑,就要去找别的史料,对照一下。这是一种常用的方法。” 这段话史志工作者应该谨记。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原载《巴蜀史志》2020年第5期“四川历史名人”专刊
作者:王少卿(中共四川省广元市委办公室调研员、原广元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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