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社会组织评估?
依据《四川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为依法实施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职责,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照规范的方法和程序,由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标准,对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做出评估等级结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应当坚持分级管理、分类评定、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工作机制。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分为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AAAAA)、4A级(AAAA)、3A级(AAA)、2A级(AA)、1A级(A)。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开展对外活动和宣传时,可以将评估等级证书作为信誉证明出示。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可以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可以优先获得政府奖励。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获得4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年度检查时,可以简化年度检查程序。
评估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对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社会团体、基金会实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规范化建设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和诚信建设、社会评价。
哪些社会组织可以申请参加评估?
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满两个年度,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二)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
哪些情形评估机构不予评估:
(一)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的;
(二)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的;
(三)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四)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五)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评估等级获得后一直有效吗?
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 5 年。且评估等级实行动态管理,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门作出降低评估等级的处理,情节严重的,作出取消评估等级的处理:
(一)评估中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人员串通作弊,致使评估情况失实的;
(二)涂改、伪造、出租、出借评估等级证书,或者伪造、出租、出借评估等级牌匾的;
(三)连续2年年度检查基本合格的;
(四)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上年度未参加年度检查的;
(五)受相关政府部门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限期停止活动等行政处罚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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