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提高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促进京津冀地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区域协同发展,定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京津冀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
(二)拟在京津冀区域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经营业务的机构从业人员;
(三)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其他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人力资源服务相关法律法规;
(二)人力资源服务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
(三)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方向与最新动态;
(四)人力资源服务理论知识与业务技巧。
三、报名方式
(一)通过电脑端进入北人教育网(,下同),点击顶端滚动图中“2023年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板块,或者在下方相应板块选择专题入口,进行在线报名。
(二)报名账号设为本人身份证号,务必将个人信息填写正确,否则影响最终是否能够取得证书。
(三)学员可通过“我的培训班”点击进入相应培训,找到需要学习的课程名称,点击“进入学习”按钮。
本次培训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用网络教学方式进行,学员可在电脑端登录北人教育网登录个人账户或在移动端关注微信公众号“北人教育微服务”,登录个人账户,观看课程视频。每门课程观看进度达到100%后,则视为完成学习。完成全部课程后,即可参加考核。
已参加以往年度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且取得培训合格通知书的学员,无需重复报名参训。
五、考核方式
培训阶段结束后,学员在电脑端登录北人教育网参加在线考核。进入“我的课程”模块,找到考试界面,点击“去考试”,答题完成后将试卷进行提交。考核未通过的学员可再次参加考核,连续3次考核均未通过的学员须重回培训阶段。
六、培训结果
考核合格后,颁发《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合格通知书》。登陆北人教育网电脑端,在“我的证书”模块中可以直接查看、下载、打印证书。
七、时间安排
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12月10日,学员可根据需要自行安排在线报名学习,考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逾期未取得合格证书的,需重新注册报名。
八、有关要求
(一)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是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为、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培训合格证书也是认定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关从业资格的重要依据。请各区人社局高度重视,通知本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相关人员报名参训,做到通知不漏一户、人员应训尽训。
(二)鼓励各区人社局、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报名参训,切实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学员身份证号码为培训合格证书的唯一识别码,请报名单位和学员认真核对提交信息,将注册账号设置为参训学员的身份证号。
(四)请学员认真对待培训和考核,积极开展线上学习,并在考核结束时间前完成考核。逾期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注册账号将自行注销,需在下一年度重新报名参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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