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人的认识只能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认识就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客体是认识的对象和内容,单是客体本身不能形成的认识。主体的自觉能够性,是导致认识形成的必要条件,但仅有主体的能动性也不会产生认识。只有在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的实践中,认识才会产生。因为只有通过实践,人的感官才能同客体接触,使客观事物及现象反映到人的头脑来;也只有通过实践,主体同客体反复相互作用,才能使客体的各种本质特征逐渐暴露出来,为主体所把握。所以,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一切科学知识,都是人们实践经验的总结,都是从实践得到的。人们在生产活动和科学实验的实践中,逐渐地认识了自然的现象、性质和规律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产生了各们自然科学和生产技能。人们在实践活动中,逐渐地认识了人与人的关系,认识了社会的本质和运动规律,从而形成了各门社会科学。哲学则是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括和总结,归根结底,也是来源于实践。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强调认识来源于实践,这并不排除学习间接经验的重要性。事实上对于一个人来说,由于实践范围的有限性,由于客观世界的无限多样和永恒发展,因此就不能事事直接实践。人类认识的发展,有着内在的连续性和继承性,一个人没有必要事事实践。一个人的多数是通过学习间接经验获得的。但对我为间接经验,对他人或前人来讲仍是直接经验。就认识总体来讲,一切知识都来源于实践。实践是认识之源,间接经验是认识之流。所以,我们既要认真读书,努力学习间接经验,又要积极参加实践。
(二)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还表现为实践是认识的发展动力。人类认识发展历史表明,人们的认识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现代科学的发展,新学科的出现,新知识的增加,都是由于实践的推动。实践所以成为认识发展的动力,这是因为:第一,社会实践的发展,不断提出需要解决的新课题,推动着人类的认识不断发展,人们在总结实践提供的新经验基础上,提出了新理论,解决了新课题,认识也就向前发展了。
(三) 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
人的认识是否正确,是否具有客观真理性,只能由实践来检验。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检验这种反映是否同客体相符合,只能是把主体和客体连续起来的社会实践。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唯一标准,这是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的一个重要方面。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认识的唯一标准,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都是讲认识对实践的依赖关系,表明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所以,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之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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