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江苏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
苏人社发〔2021〕113号
11 浙江
尚未发布。
12 安徽
2022年全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9160元/月,下限为3832元/月。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皖人社秘〔2022〕184号
13 福建
2022年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19962元,下限3992元,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闽医保〔2022〕75号
14 江西
2022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5880元。2022年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为3528元,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17640元。
赣人社发〔2022〕18号
15 山东
202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9899元,下限为3980元。
鲁人社字〔2022〕89号
16 河南
暂无。
17 湖北
第1档:武汉市和省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795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0385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077元;
第2档: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荆门市、随州市、恩施州,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0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80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450元;
第3档:荆州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57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2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270元。
鄂人社发〔2022〕38号
18 湖南
从2022年1月1日起,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7931元/月,下限调整为3586元/月,各地要按照新公布的2022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差额补收或补退。
以上规定从2022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
湘人社规〔2022〕28号
19 广东
根据省统计部门统计,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8310元。请各市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上下限精确到元位)。
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时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不调整,继续按2021社保年度标准执行。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8682元/月,深圳市计发基数另行公布。
粤人社发〔2022〕33号
20 广西
2022年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按上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4362元(即6197元/月),作为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18590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718元/月。
桂人社发〔2022〕31号
21 海南
2022年度我省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2458元,下限为4491.6元(其中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为4396.9元)。
琼人社发〔2022〕90号
22 重庆
我市2022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784元、下限为3957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22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784元、下限为3957元。
渝人社发〔2022〕29号
23 四川
近日,四川省统计局公布2021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工资”)为81420元。按照现行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机制,现将2022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公布如下。
2022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全口径工资的300%,即20355元/月;下限为全口径工资的60%,即4071元/月。
24 贵州
暂无。
25 云南
202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按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622元的300%核定;202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按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622元的60%核定。
2022年度全省工伤保险相关待遇计发基数为7767元/月。2021年度计发基数高于7767元/月的州(市),继续使用原计发基数。
云人社发〔2022〕44 号
26 西藏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统计局印发《关于发布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通知》(藏人社发〔2022〕53号)。
确定2022年“全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9900元,作为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基数征缴和待遇计发的依据。
全区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9700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5940元。
27 陕西
陕人社函〔2022〕339号
28 甘肃
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400元,我省202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19200元,下限标准为3840元。
自2022年1月1日起使用。
甘人社通〔2022〕296号
29 青海
根据省统计局统计数据,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1253元/年(7604元/月)。确定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2812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4562元/月。
青人社厅函〔2022〕322号
30 宁夏
022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933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1313元/月。
宁人社发〔2022〕143号
31 新疆
2021年自治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自治区社会平均工资)为85066元(7089元/月),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照统一口径确认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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