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安徽省民政厅获悉,近日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名称管理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加强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尤其是重点查处社会组织名称中使用“中国”等字样。
《通知》指出,目前全省社会组织名称管理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中国国际商会某市商会”“中国民主促进会某市直支部”等,将不应登记为社会组织的违规登记为社会组织;“某县战友联谊互助协会”“某县汪氏宗亲联谊会”“某市刘氏文化研究会”“某市中华梅氏文化研究会”等,违反了国家相关禁止性规定;“中国工农红军红四方面军研究会”“安徽某某旅游学校”“安徽中华某某学校”等市、县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有的未冠以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有的擅自冠以“中国”“中华”甚至“亚洲”“世界”等字样。
省民政厅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强化监管,对于新登记社会组织名称审核仍不规范的,发现一起,通报批评一起,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名称使用。其中,要认真查处社会组织未规范使用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名称的行为,重点查处社会组织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违规以各类法人组织的名称命名,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开展活动未冠有所属社会组织名称等行为。省民政厅指出,各级民政部门对名称审核、管理过程中涉及法规政策适用不清楚的,可逐级上报请示,共同研究解决。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冯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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