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统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二)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五)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组织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依法处理所辖区域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八)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初级职称的认定和中、高级职称的推荐;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社会保险科、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劳动就业科、行政审批办公室、社保基金审计监督科。另设机关党委。
办公地址:德惠市松柏路与十道街交汇处,德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时间:春夏季:星期一-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秋冬季:星期一-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0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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