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途客货运营汽车驾驶员,属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连续工作满15年可提前退休。但泗水县运输公司57岁的职工荀庆甲,在这一岗位上连续工作早已超过15年,却无法办理提前退休,只因为原始档案记录的缺失。为此,他求助本报编辑部,希望党报能为他讨个公道。
记者调查采访发现,在这背后不是个人和企业的粗心大意,而是国家和企业改革过程中的制度衔接漏洞。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遇阻
荀庆甲,济宁市泗水县泉林镇荀家岭村民,1957年2月出生,1983年1月从部队退役。1996年8月,经泗水县劳动局批准,被泗水县运输公司招聘为城镇合同制职工。
在泗水县运输公司,荀庆甲的工作岗位是货运汽车驾驶员。
这个岗位,用荀庆甲的话说,“不是一般人能干的”。工作时间长,精神高度集中,姿势单一,强迫体位,极易疲劳。工作条件艰苦,危险性大,长年在外,生活极不规律。常年受振动、噪声、汽油、粉尘危害。因此,早在1992年,原交通部就将其定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特殊工种,并规定连续从事本工作15年或累计20年,可办理提前退休。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文件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它有毒、有害工作并达到规定年限的,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并符合法定缴费年限的,可办理提前退休。
据此规定,2011年8月,荀庆甲就可以提前退休。但由于泗水县运输公司近年经营不善,欠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他一直无法退休。
荀庆甲身体每况愈下,无法继续工作,家里需一份稳定经济来源。如果提前退休,荀庆甲每月可以领1600多元养老金,生活有着落。
去年6月,荀庆甲“咬了咬牙”,从当地农村信用社贷款3万余元,以个人之力,缴齐了2003年8月至2013年6月近10年期间,单位和个人欠缴的所有基本养老费用,合计3.8万余元。
年龄超过55周岁,连续在岗时间超过15年,补齐了所欠养老保险费,荀庆甲认为自己“条件符合、万事俱备”,终于可以提前退休了。去年下半年,他“满怀期待”向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了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的申请材料。
让荀庆甲没想到的是,他的提前退休申请未获批准。原因在于,根据档案记录,荀庆甲在特殊工种岗位的工作时间仅有7年,不符合特殊工种年限规定,无法办理提前退休。
这让荀庆甲疑惑不解:从1996年转正算起,自己已经在驾驶员岗位上连续工作了17年,为何还不符合年限规定?
取消调资审批导致取证难
为此,记者和荀庆甲找到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处。
相关负责人解释说:目前荀庆甲和泗水县运输公司提供的《企业职工调整工资审批表》原始档案,只能证明荀庆甲自1996年8月办理招聘录用手续至2002年期间,为货运汽车驾驶员;自2003年起,运输公司不再填写《企业职工调整工资审批表》,没有足够证据表明荀庆甲仍在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综上,原始档案显示荀庆甲的特殊工种年限仅为7年,不足连续从事本工作15年的要求年限,不能按照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
该负责人表示,虽然荀庆甲档案资料“有欠缺”,但泗水县人社局经过集体研究决定,本着“以人为本、和谐稳定的精神”,同意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上报济宁市人社局审批。但去年9月10日,经济宁市人社局审批,荀庆甲的特殊工种年限不足规定要求,不能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记者了解到,《企业职工调整工资审批表》,是计划经济产物。企业每年用此表将职工工资调整状况报劳动人事机构审批。
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推进,尤其是进入21世纪之后,各地陆续取消企业工资总额使用计划审批制度。
据泗水县运输公司办公室负责人介绍,2002年前,运输公司每年将职工的基本信息、工资调整情况等,填表上报济宁市劳动局。
记者从泗水县运输公司提供的档案可以看到,荀庆甲1996年至2002年调资表上,清楚记录工种为“驾驶员”。2003年起,济宁市劳动主管部门取消该制度,运输公司也就不再填报。
因此,如果以《企业职工调整工资审批表》作为从业证据,自2003年以后,荀庆甲便没有了在岗记录。
改革“牺牲者”权益咋保障
难道这张调资表,是从事特殊工种的唯一证据吗?
泗水县社会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职工调整工资审批表》被认为是认定特殊工种的重要依据,但并不是唯一证据。荀庆甲能够找到其它原始资料,有效证明2003年后仍为驾驶员且达到年限,也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该负责人建议荀庆甲再尝试寻找原始资料,以证明其属特殊工种。“如果找不到,那就只能等到年满60周岁正常退休了。”
无论是荀庆甲还是泗水县运输公司,都表示“悲观”。荀庆甲说,能找的材料都找了,没有其他证据了。泗水县运输公司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泗水县运输公司“特殊管理体制”,目前也没留下工资台账等原始资料。
记者了解到,泗水县运输公司原是一个小型集体运输企业,曾是当地改革开放的“引领者”。1988年,该公司为应对运输市场的竞争激烈,改变管理落后、负担沉重、车况不佳、入不敷出的境遇,实行“车产承包”。这一举措实施第一个月,就使得公司同期收入提高41.8%。当时,泗水县运输公司的“车产承包”,被认为是单车承包的一种创新形式,在业内得到推介。
据荀庆甲介绍,改革主要举措,就是将原属于公司的车辆,全部承包给职工,承包者每月完成公司分配的任务后,也可承接其他运输业务,每月只需向公司缴纳“三费”(养路费、管理费、货运基金),其余营收归自己所有。在这种形势下,驾驶员的主要收入来自创收而非工资,运输公司也就不再制作工资台账。
管理体制改革,符合大势,却无意间让一些人掉入政策衔接缝隙,成为“牺牲者”。荀庆甲认为自己就是其中一员。“可问题在于,这些‘牺牲者’的合法权益,谁来保障呢?”
■短平快
改革不要“冷冰冰”,应多点人情味儿□肖芳
作为企业职工,荀庆甲基本养老保险费,本应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由于企业经营不善,他只能靠个人缴纳所有费用;作为特殊工种从业者,荀庆甲本应享受提前退休,却由于国家政策调整、企业体制改革导致档案记录缺失,难以证明自己的真实从业年限。
改革推动时代进步,可并不是所有人都是改革的受益者。在改革过程中,当政策调整忽略细微关照,那些掉在政策衔接缝隙中的个体,就会成为最大的“牺牲者”。
没有完美改革,制度设计者百虑难免一失。人们不会求全责备改革者,却常常批判执行者固守本章、不求变通、缺乏人情味儿。
在这个倡导公正平等、以人为本的国家,不妨给这些改革“牺牲者”一些温暖关怀,帮他们想办法、出主意,看看能不能在既有法律政策范围内求得一线转机,而不是冷冰冰地“照章办事”儿,将无奈的求救者拒之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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