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举办社会组织登记业务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巡视整改、规范社会组织登记,提升社会组织登记服务质量,为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柳拯出席培训班并作动员讲话。
培训班指出,登记是社会组织管理的前提,是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关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规范履职、形象树立和风险防范。加强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是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的内在要求。要充分认识登记工作在整个社会组织管理中的基础性地位,深刻理解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培训班强调,社会组织登记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社会性。要坚持党对社会组织登记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认真履行社会组织党建职责,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融合。要加强登记审查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建设,强化法治意识,规范行政许可,落实执法制度,提升服务水平。要发挥登记工作的功能作用,主动服务中心和大局,支持成立符合国家战略和社会治理需要的组织,调整不适应发展实际、内部治理混乱的社会组织,出清低效无效的社会组织,不断优化结构布局。要主动防范化解工作风险,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重点风险防范化解,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培训班指出,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涉及业务领域广、联系部门多、社会影响大,要推动建立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完善登记审查和征求意见机制。要强化政治理论、业务素质、服务能力、作风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登记质量与水平,提升登记队伍整体形象。要加强制度建设,发挥主观能动性,用好立法权限,不断完善登记制度措施,推进登记工作创新发展。
培训班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登管分离情况,对登管分离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提出意见建议。要加强对市县行政审批部门和民政部门业务指导,开展专门培训,就规范登记审批、提高登记质量、做好登管衔接提出要求、做出部署。
培训由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陈小勇主持,社管局相关处室同志在主培训场参加培训,各省(区、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有关负责同志在分培训场参训。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