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岗位补贴及失业救助金;对组织了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的培训机构核发培训补贴;对介绍了城乡劳动者就业的职介机构核发职介补贴;对从事灵活就业的城乡失业人员核发社保补贴。 10. 负责市促进城乡充分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农村劳动力培训、开发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2015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6.65万人,完成20.5万人目标任务的130%;失业人员再就业7.22万人,完成5.55万人目标任务的130%;(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83万人,完成1.38万人目标任务的132.61%)。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新增转移就业8.5万人,完成8万人目标任务的106.25%。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3.5%。青年技能培训2.2万人,完成1.7万人目标的129%。 品牌培训352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0.09%。 1.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一是完善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体系,出台《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成都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全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3.69亿元,其中社保补贴1.45亿元,岗位补贴1.24亿元,职业培训补贴7000万元。
二是10个市级部门和4个区(市)县联合实施了2015年系列培训就业行动计划,全年组织12.47万名城乡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达87%以上;实现创业带动就业1.49万人。 2.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一是推进政企共建创业孵化园区工作,成功创建1个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17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二是强化创业服务,开展创业培训1.07万人,其中5023人成功就业创业,新增就业岗位2.31万个,创业带动就业7.35万人。三是畅通创业融资渠道,落实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资金2618万元,其中创业项目补贴382万元,创业实体补贴1124万元,创业培训补贴726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共67笔,贷款金额1814万元。四是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行动计划,筹办“创业天府•2015成都市创业大赛”,征集创业项目3890余个,涉及创业者1.2万余人。五是强化大学生创业服务,开展创业培训进校园行动,设立大学生创业“一站式”服务窗口。 3.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一是将1.2万名应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实名制服务范围,帮助1.12万名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1.01万人,就业率90%。
二是落实“一村两名大学生计划”和“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三是对困难高校毕业生开展“一对一”专项就业援助。四是继续做好藏区“9+3”学生的实名动态管理和后续跟踪服务。五是组织“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月”活动,举办现场招聘会126场,提供岗位数5.54万个,签订就业意向毕业生7199人。 4.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一是962110援助中心全年接听电话9849个,其中就业困难人员511人,成功上岗453人。二是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和分类帮扶,全年落实6374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3327万元,其中残疾人47人,补贴金额为20.15万元。三是加强全市公益性岗位空岗申报和统一调配,全市公益性在岗人数13549人,新增吸纳2414人。四是做好就业援助基地的认定与管理,全年认定就业援助基地16家,安置就业困难人员3901人。五是开展就业巡回服务活动,累计开展巡回服务活动186次,组织4904家用工单位,提供工作岗位8.3万个,现场达成意向性用工协议8311人。 5.开展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一是将政府招标采购认定的124家定点培训机构纳入信息系统实行协议管理。二是制定并向社会发布两期《成都市职业技能补贴培训目录及补贴标准》,涉及职业(工种)95个。
三是组织实施城乡劳动者就业培训,全年培训8万人;实施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2.2万人,技师项目培训800人。四是深化就业培训改革,推行就业培训监管运行新机制。五是开展“国家技能振兴试验区•技能成都”课题研究,制定技能成都国家级技能人才培训综合示范区实施方案。六是启动网上培训平台建设工作。 6.大力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是完善农民工就业创业帮扶政策体系,拟定了《成都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成都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二是抓好省级劳务品牌培训工作,全年开展中、高级劳务品牌培训人数3523人,其中中级2214人,高级1309人。三是强化农民工就业监测,开展了农民工返乡返岗调查。四是组织开展家庭服务业“千户百强”推荐和省级培训示范基地评选,3家企业评为省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五是开展“春风行动”,组织专场招聘会354场,吸纳农村劳动者就业3.61万人。 7.提升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水平。一是做好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监测分析,按季发布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供需分析报告。二是强化成都公共招聘网运营管理维护,全年累计发布单位数1300家,岗位12万个,吸引3.2万人求职。
三是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3246家民营企业提供就业岗位6.87万个,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1.64万人。四是深化区域合作,组织31家成都企业赴广元开展招募工作,提供岗位1070个。五是积极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在青白江区举办两场大型专场招聘会,249家企业提供岗位1.24万个,吸引1.5万名求职者到场参加。 8.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及援企稳岗作用。一是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全市为21.45万人发放失业保险金13.47亿元,其中征地农民7.57亿元、10.50万人;为21.02万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37亿元;为8.66万领取失业保险人员发放价格补贴0.35亿元。二是落实稳岗补贴相关政策,为886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资金约1.05亿元;将失业保险费率从3%下调至2%,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三是按规定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和代缴医保费标准。四是简化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发放流程,取消了收取劳动合同复印件、转移外地接收函等资料。 9.推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一是完善就失业动态监测制度,全市失业监测企业样本584户,覆盖19个行业32万个岗位。二是加强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全年新增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2.02万人,通过各种渠道就业13.22万人,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3.5%,同比增加0.57%。
三是做好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服务工作,全市已建农民集中居住区234个,帮助实现就业31.16万人,就业率95.51%。四是贯彻落实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扩大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五是启动“互联网+”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创新推进就业创业服务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0.加强新闻宣传和调研工作。一是完成《成都市城镇就业、失业监测分析报告》、《成都市人力资本供需形势研究与分析》等就业专题调研报告。二是组织全市就业系统新闻宣传和调研工作培训,就业工作被各级媒体报道141条(次)(其中,中央媒体22条,省级媒体40条,市级媒体79条),编发《就业服务工作简讯》27期。 1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大力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二是深化正风肃纪,制定下发《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2015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暨廉洁成都建设具体措施》,对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立行整改。三是加强制度规范化建设,建立“两责任两备案”、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四是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先后举办了“学雷锋活动”、“全国助残日”、参观“红军长征邛崃纪念馆”等活动。 二、部门概况 我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属二级决算单位2个:成都市就业创业培训指导中心与成都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我局收入决算总额为6686.9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621.62万元,事业收入231.14万元,经营收入150.58万元,其他收入1576.0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66.5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1.10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1190.79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全市农村劳动力网络培训及实训工作经费840万元,市级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经费134万元,小额贷款奖励及手续费补贴116.9万元,成都市创业大赛经费93万元。 2015年我局支出决算总额为6686.9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59.1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6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5.18万元,其他支出412.16万元,结余分配0.3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503.13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1190.79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全市农村劳动力网络培训及实训工作经费开支840万元,市级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经费开支134万元,小额贷款奖励及手续费补贴116.9万元,成都市创业大赛经费开支9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促进就业创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97.17万元。主要用于:1.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事务2224.42万元;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492.24万元;3.就业补助280.51万元。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63万元。主要用于:1.事业单位医疗44.43万元;2.公务员医疗补助20.20万元。 (三)城乡社区支出22.3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住房基金支出22.38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125.1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25.18万元。 (五)其他支出412.1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412.16万元。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5.1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长17.24%。主要原因是根据市海峡两岸交流委员会文件要求赴台考察团收费标准增长为1.7万元/人。
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3人。出国(境)团组主要为应台湾新北市劳工安全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工会邀请,由市海峡两岸交流会组织我局相关人员赴台考察学习。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2.61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2.97%,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加强对公务接待的审查力度,减少了公务接待开支。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展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160人 ,共计支出2.61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部门调研,同级部门交流考察等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3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38.95%,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对公务车使用的管理,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开支。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30.0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147.0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我局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048万元,实际支出10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其中货物类采购数量为102台,金额为24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台式机、打印设备等办公设备,服务类采购6批次,金额为806 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农村劳动力网络培训相关基础软件开发服务以及相关配套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5年末我局共有公务车19辆,账面价值326.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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