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控制增量,盘活存量,“三旧”改造成为城市政府工作的重点之一。在“三旧”改造工作中,经济效率极易成为改造的主导因素,以历史建筑为代表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面临新的挑战。珠海市“三旧”改造工作尤其是城中旧村更新起步相对较晚,更新过程中对于历史建筑如何保护,是仅仅落实紫线的内容,将原有旧村建筑拆除,还是能探索一条保护与利用并举的模式,是本研究的意义所在。由于旧村用地的使用权是分散在各村民手中,涉及的权利关系更加复杂;政府不能随意处置土地,土地再开发的收益需要兼顾各方。因此通过更新手段的促进旧村功能优化调整,是旧村更新的初衷[1]。本文以官塘村在城中旧村更新的实践为切入点,旨在探索旧村更新中历史建筑的保护实施路径,既能通过策划旧村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方案,推进了旧村更新改造工作,也在一定程度上挖掘和利用了旧村文化,促进了精品旅游村和民俗村的打造,使得官塘村旧村建设成为更新改造的示范村。关键词:城中旧村,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城市更新,珠海市官塘村historicalbuildingprotectionutilizationplanningbasedoldvillagestakingZhuhaiguantangvillageourcountry:advancesnew-typeurbanization,"threeold"transformationbecomesonekeypointscitygovernment."threeold"reconstructionwork,economicefficiencyleadingfactorculturalresourceprotectionrepresentedhistoricbuildingsfacesnewchallenges."threeold"transformationworkespeciallyaboveupdatestartedrelativelylateZhuhai,howcarryoutpurpleline,onlyoriginalformerbuildingdemolition,utilizationsimultaneously,updatinghowhistoricalbuildingprotection.Becauseoldvillagelandscatteredamongrightsinvolvedmorecomplicated.governmentcannotdisposelandredevelopmentneedaccount.Therefore,originalintentionoldvillageoldvillagefunctionoptimizationupdatemethod.papertakesformerupdatebreakthroughpoint,formerhistoricalbuildingprotectionupdatedimplementationpath,onlypromoteformerrenovationworkplanningcomb-shapedactivationusinghistoricalculturalresourcesplan,alsominingformerculture,promotedboutiquetravelfolkvillagecertainextent,makesGuantangvillagereconstruction.Keywords:Oldvillagescity;Historicalbuildings;Protection;Use;Urbanrenewal;ZhuhaiGuantang引言随着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控制增量,盘活存量,“三旧”改造成为城市政府工作的重点之一。
在“三旧”改造工作中,经济效率极易成为改造的主导因素,以历史建筑为代表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面临新的挑战。官塘村和鸡山村是珠海市历史久远的村落,也是本轮城市更新中的城中旧村改造项目。两村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需要在旧村更新工作开展之前对历史文化进行深入研究,通过提出保护要求和控制,为现在及未来开展旧村更新提出建设要求和门槛,协调在城中旧村更新工作中的历史文化保护问题。珠海市“三旧”改造工作尤其是城中旧村更新起步相对较晚,2014年10月,珠海市委、市政府召开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会议,成立城中旧村更新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拉开城中旧村更新改造序幕。城市更新的关注点在变化,单一的关注城市形态和外貌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现代城市更新是包含多元化内容的综合性工程。珠海在《珠海市城中旧村更新实施细则(试行)》中提出“城中旧村更新应注重保护珠海城市特色资源,加强对文物古迹、历史建筑的保护,将历史建筑及其周围环境的保护纳入其更新单元规划”。因此,在旧村更新的发展背景下,如何保护城市历史文化资源,实现历史文化的传承与利用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官塘村在城中旧村更新的实践为切入点,探索旧村更新中历史建筑的保护实施路径,以期为其他类似村庄发展提供一些思路。
研究思路构建2.1.保护对象界定历史文化的内涵丰富,既包括文化形态(如诗歌艺术)的内容,又包括物质形态(如坛庙祠堂)的内容,因此,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就需要围绕继承和发扬其优秀的文化传统和历史资源展开,结合目前历史文化保护规划来看,物质形态的保护直观有效且较易操作,保护对象多为历史街区、文保单位、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优秀资源,其保护手段也相对成熟,在评级定级的基础上,规划通常采取划定保护范围的方式以进一步强化其保护控制,因此,本次对旧村中的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研究侧重以物质形态保护,一方面针对传统街巷/街区进行价值研究,挖掘具有历史保护价值的街巷/街区,进行整体保护,并建议按程序申报为历史文化街区,另一方面对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构)筑物为代表的历史风貌建(构)筑物的进行保护控制。不同城市对历史建筑的界定名称定义《珠海市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对于具有一定保护价值且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和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能够反映地方发展历程、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能够反映地域建筑文化特点、艺术特色、具有科学研究价值,与重要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历史人物有关、具有纪念意义,以及其他能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建(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等,均可按规定程序认定为历史建筑。
《上海市历史文化建成三十年以上,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可以确定为优秀历史建筑:(一)建筑样式、施工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工艺和工程技术具有建筑艺术特色和科学研究价值;(二)反映上海地域建筑历史文化特点;(三)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四)在我国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铺、厂房和仓库;(五)其他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优秀历史建筑。《深圳历史风貌保 护区优秀历史建筑 保护规划》 包括不可移动文物的建构筑物,不限定历史建筑的建成年代,并具有以下特点:(一)建筑样式、 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具有建筑艺术特色和科学研究价值;(二)反映深圳地域建筑历史文化特点; (三)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四)在我国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铺、厂房和仓 库;(五)其他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优秀历史建筑。 2.2. 保护对象来源 以《珠海市第一批公布历史建筑》、《珠海市历史文化建筑街区空间保护规划(紫线)》、 《珠海市高新区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为核心依据,针对规划中涉及两村的、明确提出作为不 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的,即为本次规划的保护对象,并在本次规划中划定或落实其保护范 围;另结合《珠海市历史建筑保护名录》、《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珠海市唐家湾历史文化名镇 保护规划》等规划,针对规划中涉及两村的、纳入名录或建议登录不可移动文物的,综合其 完好状况、历史价值等现实情况,甄选重要的、有代表性的对象纳入本次保护范畴,划定保 护范围,其他相对一般的建(构)筑物,建议采取保留方式;针对两村其他相关规划中涉及 的、或在现状调研中发掘的极具保护价值的传统街区/街巷、传统风貌建(构)筑物,结合 现状风貌、完好程度、保护价值等多因素考虑,将其纳入保护范畴。
2.3. 研究范围界定 本次研究中的官塘村均位于珠海市高新区,其中官塘村位于高新区唐家湾金鼎中心区 南部,研究范围约46ha;鸡山村位于高新区东部唐家湾,研究范围约26ha。 2.4. 整体研究思路 2.4.1 方式方法——按照历史建筑的规模和分布确定旧村改造的方式 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构)筑物等概念是为了更好地协调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产生的, 而不同类型、不同建筑质量、不同建筑规模的历史建筑所能承载的功能也不相同,因此,需 要在保护的前提下,顺应各类建筑的特点,更好地发挥这类建筑的价值和魅力。规划通过梳 官塘村研究范围理相关规划要求,结合历史文化资源、旧村整体风貌、传统街巷、历史风貌建(构)筑物等 历史文化资源的分析,遴选本次规划的保护对象,严格落实相关规划中已划定紫线的历史风 貌建(构)筑物,结合现状评价针对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历史风貌建(构)筑物或传统街巷 /街区划定相应的保护范围。针对原址保护的历史建筑,还应提出保护要求和保护策略等内 容;针对异地保护或拆除的历史建筑,应提出拆除建议和利用引导。 2.4.2 范围界定——划定历史建筑/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中提出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应当包括历史建筑本身和必要的风 貌协调区,而对范围大小和规模并没有明确的指引,因此本规划在参考珠海市紫线规划中历 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划定原则基础上落实村内历史建筑的具体保护范围成为需要落实的核心 问题。
2.4.2 保证实施——历史建筑活化利用 协调好保护与利用、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在明确保护内容的基础上,预留更新发展空 间,确保改造项目能够开展,强调实施性和可操作性。在确保历史风貌建(构)筑物的保护 工作能够有效开展的前提下,还应从实施政策、协调运作机制和资金保障机制三个方面提出 具体建议,旨在确保历史风貌建(构)筑物保护工作规范化、可持续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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