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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渝你同行”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渝你同行”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渝你同行”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人社〔2023〕24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积极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我市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现将《“渝你同行”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渝你同行”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人社部关于开展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和区域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试点等工作安排,积极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助推新时代新重庆经济社会行稳致远,结合我市当前劳动关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总体统筹、分类指导、重点推进、依法构建、稳步发展”的工作要求,深入实施四项工程,扎实开展十二项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隐患,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强化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全面推进劳动关系数字化治理建设,着力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2023年,实现重点企业风险排查、用工指导全覆盖,用工“体检”达到35%;新增各级和谐企业500户,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不少于1.5万户;打造基层劳动关系服务站点100个、新增劳动关系协调员1000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100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达90%以上,根治欠薪线索办结率达95%以上。建会重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动态保持在80%以上;工程建设项目、重点用工企业“渝薪码”覆盖率100%,“渝薪无忧”平台线索、案件、预警信息按期处置率90%、“易简裁”系统在线办案率100%。大力推动和谐劳动关系“与你同行、护劳同行、助企同行”,加快建设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主要措施

(一)推进劳动关系“强基固本”工程。

1. 开展和谐载体“基层延伸”行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体系,市、区县两级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由同级政府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推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向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和产业系统延伸,力争实现全覆盖。依托职工之家、劳动关系公共服务驿站、劳动者港湾等打造劳动关系基层服务站点100个。发挥乡镇(街道)调解组织在争议调解中的主渠道作用,宣传推广第一批、第二批金牌调解组织经验做法,开展第三批金牌调解组织培育选树工作,带动各类调解组织建设,到2023年,累计选树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11个。同时,打造劳动争议“一站式”调解组织20个、劳动争议仲裁庭达到100个。区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用人单位、就业人员、执法服务需求集中的镇街、园区设置派出机构不少于1个;有条件的区县可探索推进将区县部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事项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

2. 开展三支队伍“赋能增智”行动。与劳务经纪人队伍建设相结合,持续培养劳动关系协调员,全年新增劳动关系协调员1000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100名。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员、仲裁员队伍建设,全年新增劳动保障监察员仲裁员20名。发挥三支队伍作用,建立市级和区县级劳动关系志愿服务队伍,定期开展送政策进园区、送服务到企业等活动,将劳动保障的政策宣讲好、劳动用工的矛盾化解好、劳动关系的风险发现早。

3. 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奋进争优”行动。落实人社部《关于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的意见》和我市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在全市开展多层次创建活动与和谐企业评定管理工作。评定A、AA、AAA级和谐企业,年内培育企业2000户,新增各级和谐企业500户;培育各级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园区,储备国家级和市级备选和谐企业50户;鼓励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探索制定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激励措施,年内在辖区内开展和谐企业经验宣讲、集中宣传月等活动,广泛调动企业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积极性,营造“劳企同心、和谐同行”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劳动关系“除险清患”工程。

4. 开展劳动用工风险防范政策体系建设和落实行动。建立劳动用工风险识别报告责任落实报告制度、人力资源机构用工风险识别报告责任落实机制、劳动用工突发事件联合应急处置机制、大中型企业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大中型企业劳动用工包户指导制度、完善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快速预警处置机制、劳务派遣诚信评价规范,形成信息收集、研判、交办、督办、处置、反馈一体化运行闭环管理。各区县比照市里出台的各项机制进行细化分解和逐项落实,编织全市劳动用工风险防范网络。

5. 开展劳动关系风险隐患集中摸排行动。拉网排查重点群体和企业用工风险,重点排查停产停工、欠薪欠保、规模裁员、劳动争议等问题。重点企业和重点劳务派遣企业实现用工风险排查和用工指导全覆盖。对辖区内重点企业以《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价规范》为标准进行劳动用工“体检”,比例不低于35%,三年实现全覆盖。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企业进行常态化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特别是针对性做好重大矛盾纠纷处置和风险隐患化解工作,必要时启动应急处置程序,联调快处,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6. 开展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巩固提升”行动。以推广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示范文本为契机,引导鼓励企业直接用工,依法依规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规范工资发放和社保缴纳。继续开展对重点平台企业行政指导,年底实现全覆盖,指导企业规范用工管理、健全完善制度、合理制定规则、公示算法结果,督促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持续开展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加大新就业形态的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和等级认定等工作力度,畅通新业态劳动者的职业发展通道。

7. 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提质增效”行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落实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持续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加大主动巡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等执法工作力度,加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督查和督办。强化劳动保障监察信用监管,持续推进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工作,严厉打击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纠正各类就业歧视现象。构建“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新模式,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挂钩。

8. 开展劳动争议一站式调处“全流程服务”行动。完善“全流程”劳动人事争议服务机制,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一站式”调处平台建设,带动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逐步实现劳动争议“一站式”办理,在全市50%以上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现咨询、调解、仲裁“一站式”办理。提升仲裁社会公信力,推动重庆调解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推进劳动关系“改革创新”工程。

9. 开展区域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起航”行动。在推广综合试验区、部级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开展区域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探索,着力探索区域劳动用工风险防范化解体系及数字化治理模式、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全覆盖智慧化大平台集成服务新模式、全周期劳务派遣用工企业侧服务监管新模式,并在有基础地区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劳动关系一体化治理等改革创新。

10. 开展劳动关系智慧治理“破冰”行动。全面建成“渝薪无忧”“渝快签”“易简裁”“劳动关系风险智慧预警”系统,并在全市集中推广运行。大力宣传“渝薪无忧”数字平台,努力实现“渝薪码”在工程建设项目、重点用工企业全覆盖,实现“渝薪无忧”平台线索、案件、预警信息按期处置率90%、“易简裁”系统在线办案率100%的目标。落实人社部电子劳动合同百城试点任务,大力提升用工密集型重点企业电子劳动合同覆盖率。

(四)推进收入分配“共富扩面”工程。

11.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对象,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形成反映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推动企业,特别是新就业形态企业定期与职工就工作条件、劳动定额、女职工特殊保护等开展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加强集体协商代表能力建设,提高协商水平。加强对集体协商过程的指导,督促企业和职工认真履行集体合同。

12. 开展企业工资薪酬“提速快增”行动。进一步深化和规范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并落实工资指导线制度,适时发布工资指导价位。强化对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工资分配的事前指导,探索发布体现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特征的薪酬分配指引。大力提升技能人才和科技人才薪酬,在前期试点基础上,以龙头制造业企业为重点,在全市范围推广技能人才薪酬指引,鼓励引导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创新分配办法,将工资分配与岗位价值、技能素质、实绩贡献、创新成果等因素挂钩,探索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岗位分红权、项目收益分红、股权激励等多种分配形式,着力提升技能人才和科技人才待遇。持续推进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开展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普遍实行全员绩效管理。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把“渝你同行”和谐劳动关系工程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作为新时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任务抓紧抓细抓实抓好。要根据各专项行动的要求,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时限,量化工作成果,确保落地落实、见质见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区县三方四家要密切配合,要加强对各项工作任务的跟踪指导,协同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劳动关系集体协商、基层治理、规范用工、政策配套、收入分配、权益维护以及风险防范等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建设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样板工程。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站,大力宣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取得的实际成效和工作经验、宣传企业关爱职工和职工奉献企业的先进典型,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和强大舆论声势,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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