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主要内容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于1987年中共十三大提出,中共十七大做了补充:由原来的“富强、民主、文明”改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包含了以下四个方面:
“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指明了实现现代化目标的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即领导力量是中国共产党,依靠力量是全国各族人民。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基本路线最主要的内容,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奋斗目标的基本途径。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回答了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体现了发展生产力的本质要求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回答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政治保证,体现了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本质要求。
(3)“坚持改革开放”,回答了社会主义的发展动力和外部条件,体现了解放生产力的本质要求。
“自力更生,艰苦创业”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奋斗目标的根本立足点
——规定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方针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是基本路线规定的四位一体的宏伟的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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