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
证成与辩护
阎孟伟
南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天津 300350
▲原刊于《社会科学辑刊》2022年第6期,约15000字
一、唯物史观的历史规律论
真正把社会历史规律问题纳入哲学视野的是以康德、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把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理解为“大自然隐秘计划的实现”,确认历史过程既是合乎规律的,又是合乎目的的。在他之后,德国哲学家谢林也在他的精神哲学中明确指出人类历史中存在着以自由为目的的规律,并指出自由和必然的关系是社会历史过程的基本矛盾。此后,黑格尔创造性地发展了康德和谢林的历史哲学观念,用深邃的思辨哲学方法把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纳入他的“绝对理念”的逻辑必然性中。而马克思的历史规律理论是在批判德国古典哲学的历史规律论基础上产生的,他以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为前提,以人的“感性活动”即实践活动为立脚点,第一次从人的现实的物质生产活动及其发展中揭示了人类历史的客观基础和发展规律。马克思认为,实践的唯物主义是从满足人们现实生活需要的物质生产活动出发理解人和自然、历史和自然的关系。从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看,人们的生存对物质生活条件的需求和社会发展对物质资源的需求的增长必然会推动社会物质生产力的不断发展,而物质生产力是以人们之间的社会交往关系为前提的,因此它的发展客观上必然要求这种交往关系采取与之相适应的历史形式。这样,在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动态关系,每当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就不可避免地会同交往关系的历史形式发生矛盾,从而客观上要求用新的更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的历史形式取代旧的已成为生产力发展桎梏的历史形式。生产力与交往形式之间的这种矛盾动态关系客观上也必然会直接或间接地导致社会政治生活和思想文化生活发生相应的变化。整个社会生活由此呈现出合乎规律的发展过程。总之,在唯物史观看来,问题不在于历史有没有规律,而在于我们能不能发现规律,能不能正确认识这些规律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所具有的特殊内容和表现形式,能不能科学地阐明历史规律是如何从人们的历史活动中产生的,又是如何通过人们的历史活动发挥作用的。
二、新康德主义对“历史规律”的否定
李凯尔特是德国新康德主义弗莱堡学派最著名的代表人物。弗莱堡学派的历史观概括起来就是个别论历史观。这种历史观是由该学派的著名学者文德尔班奠定的。文德尔班认为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文化科学)都以经验、感觉、事实为研究对象,因而二者的区别不在研究对象上,而在研究的方法和目的上。李凯尔特基本赞同文德尔班的观点,但他认为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的区别不仅在方法上,也在对象上。不能否认的是,弗莱堡学派指出的历史中的个体由于与人的活动相关因而是有意义、有价值的,是有别于自然现象的文化现象,历史必须用个别化的方法来研究,必须记述具体的、个别的历史事件,这无疑是正确的,这也是新康德主义学派重要的理论贡献。但我们不能武断地推导出历史现象的发生和历史进程的展开是没有规律的这一结论,也绝不能排除在历史研究中采用普遍化方法的可能性。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同弗莱堡学派的分歧,并不在于历史学是否要研究、记述历史中的个体,而在于是否承认历史规律的存在,是否承认历史学研究要以对历史规律的研究为前提和基础。而对这个问题的进一步分析就会涉及一个古老问题,即一般与个别的关系问题。
三、个别论历史观的基本论点
弗莱堡学派的新康德主义者和其他否认历史规律的非决定论者,几乎无一例外地用割裂历史过程中个别和一般关系的方式来否认历史规律的存在,由此形成了所谓“个别论历史观”。个别论历史观的基本理论观念在李凯尔特那里表达得最为充分、典型。李凯尔特认为,一般科学都是用普遍化的方法探索现实中的普遍规律,形成由普遍概念和原则构成的科学理论体系;历史则是从现实的个别性方面去说明现实。历史研究必须注重历史事实的个别性和特殊性,这当然没有什么问题,但李凯尔特旨在从这个区分中得出历史过程中不存在一般或规律的结论,为此,他不惜贬损自然科学在反映现实方面的意义。李凯尔特的“个别论”观点深刻影响了后世的历史研究。继他之后,一大批西方学者都力图从这个方面把自然科学与历史科学对立起来,反对任何形式的历史规律的学说,特别是反对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个别论历史观片面强调历史单一性和不可重复性,其主要意图是否认历史过程中蕴含着人类社会的普遍本质和发展规律。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历史中的个别本身是纯粹意义上的个别,还是包含着一般的个别?历史过程是否具有其内在的本质和规律?
事实上,人类理性对任何个别事物的把握,都必然体现着一般和个别的统一。任何个别事物既包含不同于其他事物的个性特征,也包含与其他事物共有的一般特征,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普遍化的方法对于任何意图理解现实的科学都是共同的,离开这个方法,就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科学思维。
四、历史的因果性与规律性
1.历史事实与因果联系。从逻辑上说,假如历史事实都是彼此孤立的,除了时间上的连续,没有内容和意义上的关联,那就意味着历史不是一个连续变化的过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当然不必寻找原因,但同时也失去了历史科学本身。进而言之,历史事件之间有无因果联系,这不单纯是一个历史问题,同时也是社会生活的本性问题。在现实生活中,任何事件都不可能在毫无准备、毫无根据的情况下突兀自生,也不能不在或大或小的范围内产生影响(结果)。因此,现实生活中的人有可能而且有必要去寻找事件产生的原因以便解释它,并根据客观的因果性推测可能发生的事情。现实生活的本性使我们有理由去推论历史的本性。因为历史曾经是社会的现实,而现实生活也日渐变为历史,抛弃对历史因果性的探讨,不仅违背历史的本性,而且也违背社会生活的本性。
2.因果联系与历史规律。就本文的论题而言,我们至少可以从两种意义上考察因果联系。其一,事件间或现象间的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亦即用一个具体事件(或现象)说明另一个具体事件(现象)。其二,本质和表象间的关系。在这两种意义上,虽然都可以使用因果概念,却体现了认识的不同深度和层次。因此,这两种意义上的因果性并不是截然分开的。第二种往往是第一种认识的深化。具体到社会历史领域,我们同样可以认为,仅仅知道历史事件间的因果联系,并不等于找到了历史规律。我们不能把历史规律归结为历史事件间的因果联系。但是,从因果联系的第二个含义,即本质和现象的关系来看,情况就不同了。如果我们追溯人类社会的全部发展史,便可以发现任何一次足以改变社会性质的重大变革都是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新的生产关系强制性地代替旧的生产关系的结果。原始公社的解体、罗马帝国的覆灭、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社会主义社会的产生无不以物质生产内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为内在根据。这个内在根据作为历史变革的根本原因,不是一个事件,而是人类社会的共同本质和一般规律。
3.具体事件构成的序列与规律。非决定论主要代表人物之一的波普不赞同把因果性和规律性对立起来的观点,他肯定任何实际存在的现象连续都是按自然规律进行的,只有与某个普遍规律相联系,某个事件才是另一个事件的原因。但他认为,任何一个具体事件可以用一个或一组因果规律来解释,但由一系列具体事件构成的连续序列却是独特的、没有任何规律的。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过程在外观上是由大量的、不可重复的、个别的历史事件或历史人物构成,但它本身也是一个由多种因素及其相互作用关系所构成的一种特殊的运动形式,因此社会科学完全有理由从不可重复的历史事件或社会事件中抽象出构成社会这种特殊运动形式的那些基本因素,并揭示这些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发现支配社会历史过程的普遍规律。舍此,就没有社会科学。
五、历史规律与历史决定论
在当今西方历史哲学研究领域,非决定论俨然已成为一个占据强势地位的学术思潮,而历史决定论的观念却被弄得声名狼藉。绝大多数历史哲学家都把历史决定论当作批判挖苦的对象,这当然也就包括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质疑乃至攻击。在这种情况下,某些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似乎也不愿意把马克思的历史观称之为历史决定论。但是,否定了马克思历史理论的决定论性质,也就彻底否定了马克思历史理论本身。发现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这是马克思破解“历史之谜”而作出的划时代的理论贡献。尽管马克思反复强调,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特别是不同的经济形态中,自然规律的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都是不一样的,因而坚决否认某种经济形态的规律是永恒的历史规律,但他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作为历史观的一般理论就是以阐释和论证人类社会及其历史发展的一般本质和普遍规律为鲜明特征。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性描述涉及的是“整个历史发展过程”和“历史发展的每一阶段”,因而是不折不扣的历史规律。历史非决定论在西方历史哲学领域的强势地位也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学界。波普及其追随者不仅否认了历史决定论作为探讨社会及其历史发展的基本方法的必要性,而且不遗余力地使历史决定论的观念和理论特别是马克思的唯物史观背负起反民主、反文明的沉重罪责,这不能不引起我们对其理论的高度重视。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