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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社保编号是什么意思

单位社保编号是什么意思单位社会保险号就是社保编号,是在企业办理完成社保登记后社保中心发给企业社保登记证上的编码。社保编号,即社会保障号码,国家规定社保编号为参保人的身份证号码。

单位社会保险号就是社保编号,是在企业办理完成社保登记后社保中心发给企业社保登记证上的编码。社保编号,即社会保障号码,国家规定社保编号为参保人的身份证号码。社保编号可用于参保、异地转移、就医等服务。

社保编号有个人和单位之分。个人社保编号是个人缴费或单位为其缴费的登录号,也是以后享受待遇的依据;而单位社保编号可用于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查询、申报等工作。

社会保险登记号是营业执照上的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以到当地社保局进行查询,也可以到公司人事部去咨询,因为公司人事部也有社会登记编号的,这个编号也是唯一的,就和个人身份证号码一样作为唯一识别码的。

社会保险登记也是整个社会保险制度得以建立的基础,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管社会保险登记。

除了社保编号以外,在使用社保卡的时候,有时需要提供社保卡号。各省市社保卡号的格式有所不同。有的社保卡号直接采用身份证号,与社保编号是一样的。社保卡上的号码就是本人的身份证号码,而登记表上的号码是为了方便管理而设置的系统编号,是参保人在社保系统的唯一标识,部分人的个人社保编号与身份证号码不一致,这对参保人领取养老金和享受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优惠待遇均无影响。

查询单位的社保编号的方式:登录所在城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到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查询;拨打12333进行查询;其他。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缴纳社保的好处:可以在退休之后提供一份生活保障,提供一份意外保障,获得买房以及购车摇号资格,减少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在退休后提供生活保障:缴纳社保后,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退休,不用再继续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这些钱可以支付生活基本费用,可以享受一个比较舒适的晚年。

2、提供意外保障:缴纳社保后,生病住院可以用医疗保险保销,生孩子可以用生育保险报销,在工作期间受伤可以用工伤保险报销。此外,社保中的失业保险可以为失业时提供一份生活保障。

3、获得买房、购车摇号资格:在一些大城市,不缴纳当地的社保,就没有买房资格,就不能落户口,就不能参加购车摇号。

4、减少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国家规定社保部分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所以缴纳社保后,个人应税部分会变少,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会减少。

交社保时查单位社保编号的方法:

1、电话查询:可拨打12333进行查询,同时可以进行包括社保编号查询、社保缴费查询、缴费年数等情况的语音查询。

2、网上查询:登录所在城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过这个网站,不仅能找回你的社保编号,还能进行社保明细的查询,了解最新社保情况,知悉交费、欠费情况。

3、上门查询: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社保卡,到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查询,工作人员会告诉你

交单位社保的时间:

每月1-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

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缴费单位若有人员增减变化,须在当月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每年年度申报当月不受理人员增减,当月新增单位除外)。

每月10号,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出当月数据后,由参保单位到地税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前款规定以外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九条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第十条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以及缴费申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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