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中午,在福田区福建大厦一律师事务所内,因不满律师办事效率低,福田区建筑工务局某科科长郑某(女)竟将律师从办公室追打至电梯口。涉事律师称,打人后郑某掏出证件,宣称“我是政府工作人员”。(4月27日深圳新闻网)
我认为,“科长打律师”是一幅很好的讽刺漫画。科长代表的是权力,律师代表的是法律,科长打律师就是权力打法律,这是表面内容。当然,还有别的含义。
含义之一,讽刺了权力在法律面前的蛮横,科长打人后,竟然还宣扬我是政府工作人员,这是公然挑衅法律,是对法律的蛮横霸道;含义之二,讽刺了我们某些公务员的素质低劣,掏出证件,宣称“我是政府工作人员”,这种行为本身告诉我们,在这个公务员的信心深处,已经没有了公务员应有的形象,在他那里,公务员就是炫耀的身份,而不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勤务员,他已经不知道他的行为是亵渎公务员形象了,我看,其素质低劣的已经不够公务员资格了。
那么,为什么公务员会有如此低劣的素质呢?为什么权力会如此霸道呢?昨日下午,记者试图联系郑某,但对方手机一直无人接听。当记者联系福田建筑工务局时,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工作时间之外发生的事情属于个人私事,与单位无关。这个回答让我们可以窥见其中的原因,公务员在外面出事,单位不管理,公务员丑陋,单位责任不可推卸啊。
“科长打律师”是一幅好讽刺漫画,我们的各级政府部门官员应高好好学习学习,在我们大力提倡法治社会的时候,出现这样丑陋的一幕,我们的政府部门官员应该脸红啊。什么时候,我们的公务员做了好事的时候,说我是公务员了,那么,就是公务员真正成为人民勤务员,成为人民公仆的时候。现在,做了坏事还大言不惭,说我是公务员,这分明是告诉我们,有些公务员是傲慢自认为是公民的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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