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立健全了完善的法律援助制度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开始生效。
该法第二条规定: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这就说明了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是国办的,是无偿的,其他民办的法律机构是没有权利和资格进行法律援助的。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中央、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四级法律援助机构,分别设立在司法行政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法律援助申请人有材料证明属于下列人员之一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一)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
(二)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
(三)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进城务工人员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从今天开始,只要申请,将全部由法律援助承担,这在全国来说,是一个极大的数字,将从根本上彻底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
大家请注意,这里说的不是农民工,而是说的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部进城务工人员,至于进城务工人员的概念究竟如何确定,有待于有解释法律权的部门进一步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将确保弱势群体获得更多的免费的法律援助。希望能够得到彻底地贯彻落实。
2022年1月1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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