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可平
编者按
胡锦涛同志在“6?25”重要讲话中指出:“解放思想,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应对前进道路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开创事业新局面的一大法宝”;“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那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重大成果?我国在政治意识形态方面产生了哪些新的思想观念?这些新的观念引发了哪些政治上的变迁?我国政治的未来发展趋势是什么?俞可平同志的文章,用规范的学术语言和令人信服的证据,深刻研究和论证了我国改革开放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解放思想的过程,是一个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的过程。正是因为有思想的解放,我们才能够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取得重大进步,才能创造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模式。
胡锦涛同志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一直在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那么,我国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重大成果?中国政治的未来发展趋势是什么?这里围绕这些问题谈些看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政治领域产生了“法治”、“人权”、“以人为本”等许多新的思想观念,有力地推动了中国民主政治的进步
胡锦涛在“6?25”重要讲话中指出:“解放思想,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应对前进道路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开创事业新局面的一大法宝”。可以说,思想的解放和意识形态的创新,是社会政治进步的重要动力。邓小平同志认为,思想观念的变化是中国全部改革事业的前提,他说:“不打破思想僵化,不大大解放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四个现代化就没有希望”。中国20多年的改革事实充分证明,思想观念的变革,与社会政治的进步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的改革开放过程,就是一个新旧思想观念的碰撞过程,是一个新的思想观念战胜旧的思想观念从而推动社会进步的过程。就大的方面而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最大的理论创新就是逐步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就政治理论而言,以下这些新的观念,既是对传统政治思想的超越,也最直接而深刻地影响了改革开放后中国的社会政治生活,有力地推动了中国民主政治的进步。
“以人为本”。1949年后,“以人为本”一直被当作是西方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和人本主义的主要观点而遭到严厉的批判,人们在放弃人道主义和人本主义的同时,也放弃了“以人为本”的观念。随着对人道主义和“以人为本”的彻底否定和政治性批判,阶级斗争的观念进入社会的每个角落,直至进入家庭,进入工厂,进入学校。我国传统的优秀道德被许多人遗弃了,人与人之间的温情、友爱和信任开始丧失。人们对“阶级敌人”哪怕表现出丝毫的同情与怜悯,也会被认为是阶级立场不稳而受到政治上的批判。人们偶尔宣泄一下潜藏在身上的浪漫之情,立刻就会被视为“小资产阶级情调”而受到遏制。其结果是,人们的正常情理和心态开始受到严重的扭曲。改革开放的20世纪80年代,一些有责任感的理论工作者开始重新提倡以人为本和人道主义的价值,但是可以想象,这些声音一经出现,便遭到了严重的政治压力,不少人曾经因此而受到了极不公正的待遇。但是,政治的压制并没有完全消除理论界对“以人为本”的呼喊。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以人为本”再次成为中国思想界的强大声音。到了21世纪,“以人为本”的观念终于融入中国共产党的主流意识形态,成为中国共产党改革政策的重要理论基础。“人的全面发展”和“以人为本”正式被中国新一代领导人宣布成为中国政府的重要政治发展目标,成为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出发点,这标志着“以人为本”从知识界的一种理念转变成为党和政府的政策依据。2007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再次确认了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根本性观点,将“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视为人类理想社会的本质目标。
人权。与“以人为本”的命运相类似,人权的观念也一度被当作资产阶级权利和意识形态而为我们所拒斥,并且在长时期内受到政治性的批判。对人权思想的批判在实践上直接导致了对公民人权的漠视,最令人震惊的现实就是十年文化大革命中对人权的严重践踏。20世纪80年代中期后,一些理论工作者开始呼吁人权,积极研究马克思主义的人权观,并介绍西方的人权理论,但这种努力立即遭到了传统理论势力的严重阻碍,甚至一些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的倡导者也几乎被视为“资产阶级自由化分子”。然而,这种困难并没有能够阻挡我国理论界有学术良知和社会责任感的知识分子对人权理论的探求。20世纪90年代后,一种旨在弘扬人权的“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开始流行,并影响主流意识形态。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人权观念开始进入党和政府官方的政治话语体系,2003年底,中共中央正式建议将“保护公民人权”写进国家的宪法,2004年3月,全国人大以高票通过中共中央的这一建议,这一条款顺利成为宪法条文。这是人权的观念转变为保护人权的法律和政策的最好例证。
法治。中国是一个有着两千多年人治传统的国家,十年文革最惨痛的教训之一,就是必须从人治走向法治。改革开放后,党和政府开始强调“法制”或“依法治国”(rulebylaw),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将民主与法制并提。20世纪80年代后,一些理论工作者开始倡导“法治”或“以法治国”(ruleoflaw)。“法制”与“法治”,或“依法治国”与“以法治国”的主要区别是,前者强调严格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后者除了强调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外,更强调任何个人或团体都不能超越法律之上。法治的观念一开始就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20世纪80年代中期,党的一些领导人就开始提出,中国共产党作为唯一的执政党也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活动,党组织及党的领导人也不拥有超越法律的特权。20世纪90年代后,法治的概念开始正式进入政府官方文件,并且成为中国政治发展的长远目标。这一过程的标志是1997年召开的中共十五大。十五大的政治报告首次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不久,这一目标又被写进我国的宪法,从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目标转变为国家的政治目标。本届政府又进一步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使法治国家的目标更加具体化,并且表明政府将在实现法治国家的道路上起表率和带头作用。
私有财产。在我国的传统社会主义模式中,生产资料的公有制被认为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而公有制又被简单地等同于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所以,公民的私有财产长期不被鼓励,甚至受到法律和政策的歧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中国的推行,越来越多的理论工作者开始争取非公经济和私有财产的合法地位。然而,即使在改革开放的10多年后,私有经济和私有财产仍然是理论讨论的禁区或敏感区,一些人甚至因此受到政治上的歧视。这种情况在20世纪90年代后开始发生实质性变化,私有经济更多地以“民营经济”的面目出现于理论界,并深刻地影响政府的经济政策。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党和政府开始鼓励民营经济或私有制经济。21世纪后,理论界关于私有经济和私有财产应当获得与公有经济和公有财产同等的法律地位的呼吁,再次深刻地影响中央高层的决策,并开始演变成为政府的重要政策。这方面的典型实例是,中共中央2003年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交的修改宪法建议中,明确地提出了“国家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的条款,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第一次全体会议将这一建议正式转变为宪法条文。经过广泛讨论和争论后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物权法》则明确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这意味着,国家像保护公有财产一样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政治文明。改革开放后不久的20世纪80年代初,党和政府就提出了建设高度发达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这两大基本目标。物质文明的主要涵义是经济的发展,精神文明的主要涵义是文化教育的发展。一些理论工作者当时就发现,这两大基本目标没有包括政治民主,因而是不全面的。其中的少数人在20世纪的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就提出,应当在两个文明之外,加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在90年代末,政治文明的话语开始进入党和政府的主流话语体系,2001年党的最高领导人首次使用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概念。到2002年的中共十六大,原来的“两个文明”被扩充为“三个文明”,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终于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道被正式确定为中国共产党及中国政府的基本目标。倡导政治文明,实质上就是倡导民主和法治。
公民社会。公民社会,也称市民社会和民间社会,其实质是民间组织和民间关系的总和,是相对独立于国家和政府的民间公共领域。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市场经济的伴生物,也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基础。但公民社会或市民社会在我国事实上一度被视为资产阶级社会,它最初被译成“市民社会”。在一些人看来,倡导公民社会似乎就是倡导资产阶级社会,就是提倡与政府作对。我国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后,一些学者就开始倡导中国特色的公民社会(市民社会),在引起热烈讨论的同时,也遭到了一些政治性批判。但改革开放后,相对独立的民间组织大量涌现,这一事实必然要反映到人们的头脑中来,使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承认公民社会存在的事实。正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20世纪90年代后,我国学术界发起了一场关于市民社会(公民社会)的讨论,这一讨论的最大成果之一,便是人们对待市民社会或公民社会的态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从拒绝公民社会转变为接受或默认公民社会。这样,市民社会或公民社会、民间社会的现实和观念首先在学术界取得了合法性。1998年6月,民政部正式将原先主管社会团体的“社团管理司”更名为“民间组织管理局”,这意味着民间组织正式得到了政府官方的认可,取得了官方的合法性。中共十六大后,党和政府日益重视包括民间组织、行业组织和社区组织在内的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并且开始强调改革和完善社会管理体制。这意味着党和政府事实上已经将公民社会的存在及其作用视为重要的决策依据。
和谐社会。强调阶级斗争,“以阶级斗争为纲”,是传统政治意识形态的核心。改革开放前,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谁要是否定或反对阶级斗争,谁就会受到严厉的批判。邓小平改革的第一个突破性举措,就是将中国共产党的工作重心从阶级斗争转为经济建设,但是,从淡化阶级斗争转到倡导社会和谐,仍然经过了一个漫长而艰难的思想历程。尽管和谐是中国传统思想的重要内容,但直到本世纪初,我们才正式看到党内极少数理论工作者开始正式倡导社会“和谐”,并视其为社会文明的主要特征。不过,“和谐社会”的思想在本世纪初的中国思想界一出现,便很快受到中国新领导层的重视,并上升为党的新的战略目标。2002年召开的中共十六大在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长远目标时,首次提出了要使社会变得更加和谐的重要内容,2004年召开的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2006年的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则专门通过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
全球化。20世纪90年代,全球化在西方学术界成为热点问题后不久,一些中国学者就开始进行全球化研究。但在当时,至少面临着两个方面的激烈反对和批判。首先,一些学者指出,全球化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所设立的一个陷阱,全球化就是全球资本主义,换言之,在他们看来,倡导全球化也就是倡导资本主义化。这在中国是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其次,甚至一些赞同全球化研究的学者也认为,只存在一个经济一体化的过程,而不存在一般的全球化过程,特别是,不存在政治的全球化趋势。全球化虽然是一把双刃剑,有利有弊,但全球化确实是一个客观的世界历史发展进程,而且是人类历史的一个整体性变迁过程。它首先表现为经济一体化,但在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人类的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深刻的影响。到了20世纪末21世纪初,全球化在中国理论界已经从非主流话语转变为主流话语,并且很快成为中国政府制定重大内外政策的重要理论依据。中国政府积极参与WTO,实际上就是积极参与全球化进程。事实证明,中国政府被公认是全球化进程的最大赢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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