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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 关于失业保险待遇信息核查及待遇追回有关问题的公告

郑州市 关于失业保险待遇信息核查及待遇追回有关问题的公告郑州市 关于失业保险待遇信息核查及待遇追回有关问题的公告为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相关规定

郑州市 关于失业保险待遇信息核查及待遇追回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现将失业保险待遇核查追回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通过全国数据联网核查比对,对发现存在以上问题的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全部予以追回。

二、追回方式会以电话、短信通知的方式告知本人。

三、接到电话通知后,请于5个工作日内将多发待遇退回。(银行户名:郑州市社会保险局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银行账号:1702020529020108612-000000004,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建设路支行)。如未按期退款的,将会影响本人其他社保待遇的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请保管好退款凭证(缴款单、电子转账记录等)备查,同时将退款凭证电子版本发送至SYTK2021@163.com,或到就近各区社保中心由工作人员代为处理。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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