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科研工作需要,现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流动站情况
近代史研究所主要研究1840年至1949年间的中国政治、外交、经济、思想、文化、社会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历史,学科设置齐整,研究范围涉及近代中国各主要阶段和领域,设有晚清史、中华民国史、近代中外关系史、近代经济史、近代思想史、近代社会史、革命史、台湾史、抗日战争史、近代通史、近代文化史、近代史史料学等12个研究室,主办《近代史研究》《抗日战争研究》《近代史资料》《台湾历史研究》《Journal of Modern Chinese History》等学术刊物。
二、招收计划
国家资助博士后1人,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博士后若干人。
三、招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3.非我院工作、非我所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二)其他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不同类别博士后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国家资助博士后申请人
(1)“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等重点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含世界综合排名或学科排名前200位高校博士毕业)者优先。
(2)应于博士期间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至少2篇学术论文,论文发表期刊参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报告》。无论文发表者,博士毕业论文应被评为“优秀”。
(3)须全职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博士后
该类型博士后申报条件参见“中国博士后”官网通知公告栏的《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四、招收方向
中华民国史、中国近代政治史
五、在站职责
(一)基本职责
1.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和院所两级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学术活动及相关工作,定期向研究所及合作导师汇报科研工作进展情况。
2.博士后进站1年后,本站组织专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科研工作进展、成果发表情况及个人综合表现进行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退站处理。
3.在站博士后可按规定申报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及特别资助、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创新项目等。
4.博士后(非在职人员)在站期间纳入本所考勤管理范围,按照在编科研人员执行考勤管理办法。
5.在站期间须完成1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博士后出站报告,并以“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为第一作者单位,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完成以下任务中的一项:
(1)在我院规定的顶级、权威期刊或同等影响力外文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
(2)在核心期刊或同等影响力外文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文。
(3)在核心期刊或同等影响力外文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国家资助博士后还须整理出版1部古籍或珍贵资料等,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博士后还须在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宣读2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会议召集方应为专业的行业协会,或国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
备注:论文发表期刊参照《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报告》。
六、申报程序
(一)国家资助博士后
1.申请人提交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名。
2.根据招收条件要求,流动站审查申请人资格。
3.流动站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4.通过面试的申请人到指定医院体检。
5.根据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情况,确定拟招收博士后人员。
6.申请人办理进站手续。
(二)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博士后
申报程序参见“中国博士后”官网通知公告栏的《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七、在站时间及待遇
我所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时间一般为2年。国家资助博士后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承担,每人2年16万元人民币,经费包括工资、基本保险等,其中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博士后在站期间住房补贴。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博士后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
八、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有意愿申请者请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1)“专家推荐信”(见附件二。需两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其中一位为申请人的博士生导师。外文推荐信需附中文翻译并签名)。上报时各需提交1份原件,2份复印件。
(2)“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3份)。
(3)“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共3份。如暂未取得,需提供“博士论文答辩决议书”及“博士学位获得证明”,学位办需在证明上盖章。如进站,须在进站6个月内补交,否则将予以退站。
(4)学位的网上认证证明3份。(国内学位认证,在学位网查询生成。学位网网址:;国外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
(5)“政审材料”1份原件,2份复印件,由本人档案存放单位提供。政审材料需客观描述申请人档案所体现出的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及工作表现,出具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党委章或人才机构章。
注:以上材料不可跨年度使用。
(6)博士论文1本或博士论文摘要、提纲1份。
(7)代表作的期刊(著作)封面页、目录页、版权页和全文1份。
(8)个人简历(含个人研究特长,博士后期间研究课题设想)1份
(9)2022年度申请进站人员情况表(见附件三)。
(10)无人事关系人员需提供辞职证明或无人事劳动关系证明。辞职证明由原工作单位出具,需由原单位人事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无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由档案存放单位出具。1份原件,2份复印件。
(11)外籍及港澳台身份人员需提供所在国家或地区警察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所在国家或地区的银行等法律认定机构开具的个人信用记录。1份原件,2份复印件。
(12)如申报国际交流引进项目博士后,在网上申报并提供上述材料后,还应提交博士毕业院校近三年世界排名前100证明材料(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等较具公信力的机构排名)。
请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xiwr@cass.org.cn,报名电子版文件名和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应聘国家资助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博士后+所在单位(学校)+姓名”;纸质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国家体育场北路1号中国历史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席老师收。联系电话:010-87420917。
2.报名时间:国家资助博士后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国际交流引进项目博士后全年可随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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