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人社局、湾里管理局人社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培育适应新时代要求和南昌高质量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中共南昌市委办公室、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洪人社发〔2023〕17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南昌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
坚持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导向,按照“工学一体、产训结合、引领示范、高质量发展”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建设5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打造集技能培训、技能评价、技能竞赛、技能交流、工匠精神传播等为一体的综合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服务载体,推进形成覆盖重点产业行业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和技能推广网络。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南昌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协会等单位,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建设适应我市“4+4+X”新型产业体系和数字经济产业领域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加强相关领域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申报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和较强的管理能力,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3年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和失信联合惩戒。
2.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能满足年培训800人次及以上需求。
3.具有2个以上职业工种与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相匹配的实习实训条件,建立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平台。
4.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培训包规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5.建立完善的师资培养机制,有满足培训需求的专、兼职培训师资队伍。
6.积极面向社会或本行业开展培训服务,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任务。
三、推荐名额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人社部门(以下简称各县区人社部门)可分别择优推荐不超过1个申报对象;市属重点企业、市属(市管)技工院校、市级行业协会和中央、省属驻昌单位可以直接向市人社局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
已获得省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支持的专业、职业(工种),原则上不申报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四、工作程序
(一)申报推荐
项目申报单位按隶属关系向各县区人社部门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2.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包括实训项目设置、资金使用、设备投入、师资队伍,以及开展培训的情况;
3.相关佐证材料。
各县区人社部门对照申报条件要求,对申报单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初审,在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注明“经审验,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向市人社局择优推荐申报对象。市属重点企业、市属(市管)技工院校、市级行业协会和中央、省属驻昌单位可以直接向市人社局择优推荐申报对象,并做好推荐材料的初审把关。
(二)项目评审
由市人社局从省内外技能人才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通过竞争性现场陈述、材料评审、实地考察、集中评议等程序,按照定量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初步入选名单。具体如下:
1.竞争性现场陈述: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就项目建设方案主要内容向专家组进行竞争性陈述。
2.材料评审:由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交叉审阅并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按照“N+2”的名额确定入闱实地考察单位名单。
3.实地考察:由专家组对入闱考察对象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考察基地建设情况、成果产出规划、场地设备情况、单位重视支持情况、经费保障情况等。
4.集中评议:由专家组根据材料评审和实地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按照材料评审、实地考察各占50%的权重进行量化评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初步入选名单。
(三)社会公示
将初步入选名单在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作进一步核实,如情况属实则取消其评选资格。
(四)批准建立
公示无异议的,由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程序批准建立并发文公布,颁授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铭牌。
五、经费支持
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按照200万元/个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建设资金补助,补助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所在单位应根据基地建设情况提供一定的配套资金。
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所需技能研修实训设备的购置改造与维护、原材料消耗、指导教师聘用、师资培训、培训基础设施完善、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参加技能竞赛的相关项目、与教学活动有关的科研活动及其他培训成本等支出。
六、考核评估
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期为两年,由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实行中期评估和建设期满考核验收。
中期评估发现项目建设进展缓慢、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提前终止项目建设期,撤销其基地资格,追回剩余补助资金。建设期满考核验收不合格的,撤销其相应资格,追回剩余补助资金。对发现有挪用、侵占、私分建设资助经费的,或有弄虚作假、谎报成果等行为经查属实的,撤销其相应资格并追回所有补助经费;无法追回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七、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人社局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把质量做好相关推荐工作,确保申报项目单位符合条件。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存在不实情况的,经核实后取消其5年内申报资格。
(二)请各有关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尽快组织落实相关工作,并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相关推荐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具体见附件)报至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有关材料的word版及PDF版(盖章)报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报送无效。
推荐申报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联系人: 杜红光,83989745;电子邮箱:ncrszjc@163.com 。
附件: 1.
申报材料要求
2.
南昌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3.
南昌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汇总表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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