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河战队》
《社会契约论》为法国思想家卢梭于1762年出版的政治著作,全书分四卷:第一卷阐明了社会结构及契约,第二卷讲述了主权及其权利,第三卷阐述政府及其运作形式,第四卷探讨多种社会组织。
《社会契约论》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论著之一。读《社会契约论》的时候,刚好是研究生期间在学新制度经济学,两者有异曲同工之妙,这两者合起来,教会我个体和共同体或者单位和组织的关系,可以说,个体都是遵循某种“契约”从而组成共同体,比如人的器官组成了整个躯体,多个学生组成了班级,公民们组成了国家,星系们组成了宇宙。无论是自然界,还是社科意义的系统,几乎无不如此。
“契约”的缔结,让我们能从共同体吸收“营养”,却同时让我们身负“枷锁”,而在这“枷锁”之上,是暴力化成了“权力之鞭”。
以下是《社会契约论》的一些摘抄,分享给大家:
1.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
2.无论何物,只要出于自然的创造,都是好的,一经人手就变坏了。(卢梭《爱弥儿》)
3.我们所有的智慧,都脱不了奴隶的偏见。我们所有的习惯都在奴役我们,束缚我们,压抑我们,文明人从生到死都脱不了奴隶的羁绊。(卢梭《爱弥儿》)
4.社会秩序乃是为其他一切权利提供了基础的一项神圣权利。然而这项权利决不是出于自然,而是建立在约定之上。
5.人性的首要法则,是维护自身的生存,人性的首要关怀,是对其自身所应有的关怀;而且,一个人一旦达到有理智的年龄,可以自行判断维护自己生存的适当方法时,他就从这时起成为自己的主人。
6.奴隶们在枷锁之下丧失了一切,甚至丧失了摆脱枷锁的愿望;他们爱他们自己的奴役状态,有如优里赛斯的同伴们爱他们自己的畜生状态一样。
7.强力造出了最初的奴隶,他们的怯懦则使他们永远当奴隶。
8.向强力屈服,只是一种必要的行为,而不是一种意志的行为;它最多也不过是一种明智的行为而已。
9.一切权利都来自上帝,这一点我承认;可是一切疾病也都来自上帝,难道这就是说,应该禁止人去请医生吗?
10.我们可以说野蛮人并不是邪恶的,正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善;因为防止他们作恶的既不是知识的发达,也不是法律的限制,而之是感情的平静与对罪恶的无知。(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
11.基本公约并没有摧毁自然的平等,反而是以道德的与法律的平等来代替自然所造成的人与人之间的身体上的不平等;从而,人们尽可以在力量上和才智上不平等,但是由于约定并且根据权利,他们却是人人平等的。
12.人们可以争取自由,但却永远不能恢复自由。
13.当我朝着一个目标前进时,首先必须是我的脚步能带动我到那里去。一个瘫痪的人想要跑,一个矫健的人不想跑,这两个人都将停止在原地上。
14.在一个完美的立法之下,个别的或个人的意志应该是毫无地位的,政府本身的团体意志应该是极其次要的,从而公意或者主权的意志永远应该是主导的,并且是其他一切意志的唯一规范。
15.负责的人越多,则处理事务就愈慢;由于过分审慎,人们对于时机就会重视不够,就会坐失良机;并且由于反复考虑,人们往往会失掉考虑的结果。
16.如果在不同的国家里,最高行政官的人数应该与公民的数目成反比;那末,一般说来,民主政府就适宜于小国,贵族政府就适宜于中等国家,而君王政府则适宜于大国。
17.我愿自由而危险,但不愿安宁而受奴役。(波兹南侯爵)
18.精神事物方面的可能性的界限,并不像我们所想象的那么狭隘。正是我们的弱点、我们的罪过、我们的偏见,把它们给束缚住了。卑鄙的灵魂是绝不会信任伟大的人物的;下贱的奴隶们则带着讥讽的神情在嘲笑着自由这个词。
19.每一个政治社会的头上都奉有一个神;仅凭这一点就可以知道,有多少民族就有多少神。
20.基督教是一种纯精神的宗教,一心只关心天上的事物,基督徒的祖国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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