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是“由生态关系组成的环境”的简称,生态环境方面的社会风险因素,主要指重大事项实施后,影响当地生存与发展的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以及气候资源损坏等造成社会矛盾和纠纷以及可能引发的民众抗议或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其中包括光、温、水、气、土石、矿等非生物毁损,也包括植物、动物、微生物等生物毁损。
图自头条系统,感谢字节跳动
一、透视生态环境受损的主要特征
(一)资源流失性损失。项目的实施运营可能造成项目区域内水土流失和人均绿地减少,或发生根本性的改变等,这些社会风险因素引发的社会纠纷主要表现为群众对水源、水道、田亩、绿地、矿产、气候、动植物等造福于自己的享有权关切和诉求。
(二)环境污染性损失。项目造成的环境噪音污染、辐射污染、粉尘污染、现实或潜在的水质污染等,这些社会风险因素引发的社会冲突主要表现为工程项目施工和投入使用后所产生的各种噪声、粉尘、噪音、尾气排放、源头或下游水质污染等利益损害维护的关切和诉求。
(三)生态平衡性损失。项目实施后造成的某些物种迁徙、生活栖息地状态发生改变、繁殖生长环境受到破坏、有的动植物在当地消失等,这些社会风险因素引发的社会矛盾主要表现为人们对本区域原有的人与动植物和谐相处生活习惯的关切和诉求。
图自头条系统,感谢字节调动
二、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因素社会稳定风险的基本要求
(一)用科学规律至上的态度回应关切,做到“一刀切”。评估主体对项目可能造成的土壤退化、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土地盐渍化、臭氧层破坏、草原退化、森林的破坏、湿地的破坏、物种的减少等等问题,要前置科学态度,用进行科学全面客观的论证,对照科学常识进行科学全面系统的梳理,对于符合科学的关切要用科学的常识去回应,凡是不符合科学的决定要“一刀切”果断撤销或更正,正面积极地回应涉利益群体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不能有任何不讲科学的模糊认识和幻想。
(二)用合理预算投入的方法答复诉求,做到“一口清”。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是硬核,既是国家的政策规定,也是决策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惠及子孙的未来工程。在社会调查论证的基础上,评估方案要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评估报告的重要内容(更是对环评报告的补充),清楚楚给出生态环境投入与建设的方案,既不能搞弄虚作假,也不能搞权宜之计,自觉做到上下一口清,里外一口清,人人一口清。
(三)用生态环境保护的效益保障权益,做到“零容忍”。《人民日报》(对破坏生态环境“零容忍”,2020年8月14日,人民时评)指出,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绝不容越雷池一步;谁站在破坏生态环境那一边,谁就站到了公众利益的对立面,就要受到惩罚。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方面的社会风险,制定方案时:一是注重自然环境保护,切实防止山脉、绿水、蓝天、大海等自然环境的恶化;二是注重地球生物保护,包括物种的保全,植物植被的养护,动物的回归,维护生物多样性,转基因的合理慎用,濒临灭绝生物的特殊保护,灭绝物种的恢复,栖息地的扩大,人类与生物的和谐共处等等; 三是注重人类环境保护,使环境更适合人们的衣、食、住、行、玩、用、管等生活和劳动的需要;四是注重土地农业生态的保护,防止农业生态系统失调,导致各种可能性的农业灾害。
图自头条系统,感谢字节跳动
(注:作者邹成亮,安徽为稳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特聘教授。重大事项的风险评估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欢迎关注“稳评说说”,了解更多稳评常识。)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