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建议完善幼教管理机制,强化山区农村学前教育的硬件与软件建设。”
“建议探索实施‘学前教育特设岗位计划’,切实保障农村学前教育所需。”
“建议加快制定学前教育法,明确学前教育的性质、地位、管理体制、保障机制、办园机制、队伍建设、监督问责机制等。”
⋯⋯
全国人大代表庞丽娟、李建成、孙开林等就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小学化”倾向明显、整体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再次发出呼声。
庞丽娟代表同时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副院长。她表示,当前“入园难”问题是历史原因、现实需求等在新形势下的综合反映。长期以来,学前教育事业未能与经济、社会、教育、人口等发展很好地协调,导致学前教育事业底子薄、历史欠账多,而近年入园需求越来越大,实际的教育资源供给尤其是普惠的、较高质量的教育资源,与百姓需求间存在较大差距。建议加快相关立法,解决学前教育之困。
回应民生关切,做好“幼有所育”
“从2009年到2016年,我国在园幼儿增长66%,全国幼儿园数量达到23.98万所,增长74%。从2009年到2017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从50.9%提高到79.6%。”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指出,“改革开放之初,大多数孩子在上学前处于‘散养’状态,如今上幼儿园、接受优质学前教育成为人们的共识。这一组数字是我国学前教育蓬勃发展的缩影。”
“人生百年,立于幼学。”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专家们看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在漫长的改革发展历程中坚持回应民生关切,做好幼有所育,取得不小的成绩。
据有关专家介绍,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学前教育呈现一定的城乡二元结构,其中城市以单位举办学前教育机构为主要特点。但学前教育机构以看护为主,对城市家庭或者以家庭农业生产劳动为主的农村地区来说都不是必需品。1988年我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只有28.2%,1995年也仅为41%。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众多企事业单位不再承担办园责任,在市场经济作用下,民办幼儿园数量增长,占全国幼儿园总数的比例由39.9%上升至68%。且随着城市发展,城市人口居住从聚居单位附近到日益分散,双职工家庭照看子女时间大大减少。同时,农村“打工潮”到来,不少家庭无法继续照看孩子,城市和农村对学前教育产生了前所未有的需求。一时间,前期储备不足和需求的急速增加,让“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凸显。
为满足学前教育需求,2010年以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和规划,我国学前教育驶入发展“快车道”。2010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全国31个省(区、市)以县为单位编制并实施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另外,从2010年开始,中央财政专门实施了面向农村的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重点扩大面向中西部农村的学前教育资源。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指出,学前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党中央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2018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关于学前教育工作的文件,对新时代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作出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意见出台后全国各地持续发力,加强学前教育资源供给,鼓励民办园转型普惠园,以幼师队伍建设为突破口增量提质。
学前教育事业大有可为
周洪宇表示,学前教育仍是整个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学前教育资源尤其是普惠性资源不足、政策保障体系不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滞后、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部分民办园过度逐利等问题,都是当前学前教育领域值得关注的深层次问题。
“这些问题根本上是人民群众的刚性入园需求与学前教育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说道。进入新时代,老百姓期盼的是“又便宜又好”的幼儿园,现在的“入园难”问题已不仅仅指绝对意义上的入园困难,还包括幼儿园质量难以满足老百姓需求的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职业教育社副理事长苏华认为,只有着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质不优”等现实问题,积极回应老百姓“有园上、园好上、上好园”的需求,深化学前教育供给侧改革,做到“加量加质不加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
在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理事长、南京师范大学教授虞永平看来,总体质量不高是我国学前教育存在的重要问题之一。“优质教育是学前教育的根本追求,有质量的教育才能真正促进幼儿健康成长。长期以来,我国衡量学前教育的发展更多关注幼儿园数量、教师数量及入园率等外显指标,没有真正确立学前教育的质量意识。逐步确立学前教育的质量意识,把握影响教育质量的核心因素,形成提升教育质量的路线图和行动方略十分重要。”
“学前教育经过多年发展,有没有幼儿园上的问题已基本解决。当下面临‘公办园少’‘民办园贵’的局面,应把着力点放在普惠性幼儿园的建设上,满足人民群众对‘就近、不贵、安全有质量’的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需求。”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刘焱指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共同发展,将成为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的方向。对此,虞永平认为,要实现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第一要坚持政府主导,确保学前教育的公益性;第二要加强科学规划,不断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第三要加强监督管理,全方位确保普惠性。周洪宇则提出,在推进全国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中,要努力形成政府扶持、行业准入、社会参与,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幼儿教育发展格局,全方位、高质量推进全国惠普性幼儿园建设。
庞丽娟表示,学前教育的发展问题,如资源不足,特别是普惠性幼儿园不足,以及城乡教育不均衡、教师队伍缺乏、质量不高等问题,原因在于我国尚未建立较为完善的、适应国情和新形势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投入与运行保障机制和办园体制、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身份地位与待遇保障政策等,更根本的原因是没有通过立法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深层次难题、关键性体制机制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立法、监督并举,迎接学前教育春天
据了解,制定学前教育法已被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根据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于今年8月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社会各界对学前教育立法的重要性、迫切性已达成高度共识。学前教育发展中的这些关键问题、难点问题、体制机制障碍问题等,迫切需要通过立法予以解决。教科文卫委员会调研组在就学前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的调研中发现,学前教育立法已经具有坚实的政策基础,同时地方立法实践和改革试点经验也为相关立法提供了宝贵的参考依据。
例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中央文件明确了学前教育的地位作用、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北京、江苏、云南等八省(市)及杭州、青岛等部分地(市)先后出台地方学前教育条例,为研究制定国家层面的学前教育法积累实践经验。天津市、陕西省等人大常委会还就学前教育工作开展执法检查、跟踪督查、督办代表建议、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活动。
相关工作人员同时透露,在就学前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的调研中,调研组认为,首先应进一步提高对学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突出政府在学前教育发展中的主体责任,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淡化市场倾向。其次要大力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包括积极挖掘潜力,充分利用乡村公共服务设施等;推动各地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标准和奖补政策等。调研组还认为,应当健全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强化监督管理、提高保教质量,加快学前教育立法进程。
调研组建议,制定学前教育法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明确学前教育的性质定位、政府责任,完善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管理体制、投入机制、办园机制和师资队伍政策等,保障并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