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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市直企业服务的公告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市直企业服务的公告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26号)、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引导1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26号)、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引导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168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就我市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到市直企业服务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服务指标

张掖人社局联系电话_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_张掖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

二、扶持政策

(一)毕业生到企业服务的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毕业生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由企业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

(二)服务期间,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市、县区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代理,服务期限计算工龄。服务企业负责安排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承担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三)服务期内,毕业生在办理户籍手续、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四)允许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基层项目和其它用人单位的招考以及脱产研究生考试。

(五)服务期满后,用人企业要积极留用。鼓励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继续留企业工作,未留用的毕业生自主择业。

三、扶持对象

张掖市生源,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或派往生源地人社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并按规定在县区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城乡低保家庭、贫困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自愿到企业服务,且符合企业招聘要求。

(三)服务期满后自愿留企业工作或自主择业。

(四)因婚姻或父母工作调动使现户籍所在地与生源地不一致的,现户籍为张掖辖区的也可参加报名。

四、双选对接

(一)报名

2.报名地点。市人社局后楼二楼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张掖市2016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资格审核表》(在张掖市人社局网站下载打印填写;一式两份,粘贴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016年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情况汇总表》(报名现场发放填写);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由县区人社、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关于城乡低保家庭、优抚对象家庭、残疾人家庭、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的相关证明(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可靠,否则取消服务资格)。

(二)资格审核

由市人社局会同用人企业对报名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双选条件人员并通知本人。

(三)双选对接

定于8月19日进行,由市人社局组织召开专场招聘会,由用人企业和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

(四)公示

人选确定后,用人企业整理最终确定人选的相关资料向市人社局申报,由市人社局面向社会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服务人员。

五、考核管理

(一)毕业生的考核由服务企业和市人社局具体实施。服务人员的考核结果和企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缴费手续作为核发生活补贴的依据。

(二)考核实行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主要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履行、专业技能提升、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等情况。日常考核、月度考核由企业具体实施并按月上报市人社局,年度考核由市人社局负责,考核结果由市人社局备案。

(三)凡月度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人员,用人企业向市人社局提出建议,经审核后,取消其服务资格。毕业生因故自动离职的,用人企业应及时向市人社局报告,其服务资格自行消失。被取消服务资格的人员,两年内不再享受此项政策。

登录网站:

张掖市人社局网站:

咨询电话:

张掖市人社局:(0936)8360233

张掖市人才中心:(0936)8361083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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