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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市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拟定本区人社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总结。协助党政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承办督查工作,综合协调全局工作。

上海市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拟定本区人社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总结。协助党政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承办督查工作,综合协调全局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提案办理、信息综合、新闻宣传、档案保密、信息化、对外合作交流、信访处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协助党委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干部队伍及人才工作。负责系统内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人员录用任免、工资福利、培训考核、出国(境)政审、老干部工作。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财务科

负责拟定本局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和财务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区促进就业等人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督查下属事业单位开展财务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四)就业促进科

负责本区促进就业管理工作,拟定、实施促进就业政策。负责就业服务、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就业资金管理等工作。负责协调指导街道(镇)促进就业工作。

(五)劳动关系科

负责本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负责劳务派遣机构监管工作。负责审理劳动保障监察处理、处罚案件,提请法院强制执行和开展听证。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协调,落实企业欠薪保障金工作。协调指导本区劳动人事争议的仲裁、调解工作。

(六)社会保障科

负责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宣传。管理指导本区居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业务工作。负责开展本区工伤认定和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农婚知青、征地养老等相关工作。处理社会保障有关遗留问题。

(七)事业管理科

负责开展本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工作。指导推进区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执行事业单位人员聘任、考核等政策。负责本区专技人员职称(资格)评审、考试、聘任、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口支援人才培训等工作。负责本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培训、专业化建设等工作。

(八)工资福利科

综合管理本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总额计划管理、收入分配与综合分析。负责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福利等政策。负责本区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奖励等工作。

(九)人才服务科

落实市、区人才激励保障,构建人才资源开发共享平台,优化区域人才发展环境。负责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享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区域人才队伍的梯度培育。

(十)产业发展科

负责引导人力资源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本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及扶持政策。负责中国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的协调服务工作。承接区政府下达的企业引进及各类经济工作目标任务。

(十一)综合审批科

负责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资质、劳务派遣等行政审批工作。负责人才引进、居转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跨省市职工转移等审核工作。负责本局法制工作。负责行政服务大厅一口受理工作,落实“一网通办”改革、优化行政效能相关任务。

(十二)职业能力建设科

负责制订本区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规划。负责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开发、职业技能鉴定。负责职业培训机构的评估、管理。负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的展示,宣传等。负责拟定本区高技能人才培养、激励政策并协调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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