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昨日上午,记者从东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服务处了解到,公益性岗位补贴有了新政策,并划分了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和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将实行不同的补贴标准。
什么是公益性岗位?就业培训科科长周园介绍,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或政策扶持设置,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辅助性、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按照新政策,各级政府及村级集体设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服务的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满1年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非全日制的可按我市上年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全日制的,可按上年度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周园解释,往年没有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之分,大家都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50%进行补贴。“现在全日制的是按照平均工资的40%,最低工资是1600元,平均工资标准是3000元,所以补贴自然是提高了”。
记者了解到,为加大对农村困难群体就业帮助力度,拓宽就业安置渠道,东阳积极开展公益性岗位帮助农村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是政府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同时,为促进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加大提升城镇和乡村基层公共服务工作能力及水平建设,东阳也加大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实置力度,先后开发了社区性公共设施管理养护、保安、保洁、保绿以及机关单位后勤等公益性岗位。
现在,东阳已帮助300多名就业困难人员走上公益性岗位实现就业。而按照新政策,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至退休。高校毕业生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基层社会服务岗位的,可按东阳市上年度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周园表示,公益性岗位对象为四大类:1.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2.需赡养经医保机构确定特殊病种的直系家属人员(每年自费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3.农村复转军人中生活困难的“4050”人员;4.被征地农民中生活困难的“4050”人员。
(记者唐旭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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