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济南市重大决策社会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 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水平,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公开征集济南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公开征集所指的第三方机构,是指在利益关联上存在于决策单位和相关利益群体以外的,能够独立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具有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且经营范围内包含评估咨询等业务的法人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事业单位(机构),具体包括: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工程咨询机构、律师事务所、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等具有相应评估能力的组织机构。
已进行备案的第三方机构不再重复备案。
二、申报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在市场监管、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业务范围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有5名(含5名)以上人员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从业人员应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经相关部门(单位)或协会培训且成绩合格,能够熟练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5.具备健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6.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7.接受济南市委政法委的资质审查、业务指导、能力评价等监督指导工作。
三、申报审核程序
(一)申报。申报须提供以下材料:
1.《济南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从业人员资格证)、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内外景照片);
3.法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近两年内在我市范围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工作业绩(中标通知书、服务合同或评估报告等有效资料),评估质效好的优先;
5.机构内部业务培训、质量控制、责任划分、档案管理、保密规定等管理制度或文件。
申请人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应提供原件以便进行核对。
(二)审核。济南市委政法委对申报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纳入济南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库并予以公开,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在机构库中选择使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