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国学教育进校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推动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途径,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基础。教育部高度重视传统文化教育,充分尊重社会各界对传统文化教育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做到科学规划、扎实推进。2014年我部印发了《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以家国情怀教育、社会关爱教育和人格修养教育为重点,对分学段有序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做出了整体部署,对各地各学校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将传统文化教育内容系统融入大中小学课程体系
1.中小学阶段。主要以两种方式融入中小学课程:一是在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中体现,如品德、语文、历史、艺术、体育等。义务教育语文课程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安排了学习内容,要求学生背诵240篇优秀古诗文,普通高中阶段古诗文内容大约占全部必修内容的40%,在必修学习的基础上,安排了“文化论著研读”等系列选修课程。在语文教材中,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选文在教材中所占比例较高。如:教育部组织编写的小学语文教科书有古诗文129篇,约占所有选篇的36%;部编初中语文教科书共选古诗文132篇,占全部课文数量的48%。
中小学品德课程将课程内容与传统美德、传统节日等相融合,不断加深学生对传统文化的了解和理解。如,要求学生“结合有关的节日、纪念日,用写信或其他方式向父母长辈表达感激之情”“选择、列举代表民族文化的实例进行交流”。初中历史课程安排我国历史上的重要成就和人物等内容,普通高中历史课程将“中国传统文化主流思想的演变”“古代中国的科学技术与文化”列为学习要点。体育课程在不同阶段安排了武术等民间传统体育活动;音乐课程要求学生学习中国传统音乐,感受、体验音乐中的民族文化特征等。
二是鼓励地方、学校开发开设专门课程,体现特色,丰富传统文化教育资源及形式。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留出了一定的课时空间,由地方和学校自主安排课程内容。如,山东省、北京市西城区等地在充分开发当地历史文化资源的基础上,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置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地方课程;南京师大附中开设了《中国古典诗词唱诵鉴赏》校本课程,运用多种教学手段拉近古典诗词与学生的距离;重庆市江津中学开设了《国学经典》校本课程,通过教授经典古文诗词、书画艺术等课程内容,使传统文化根植于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中,深受师生欢迎。
2.高等教育阶段。教育部研究制订了包括中国语言文学、艺术学等92个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其中,明确了各专业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在内的文化素质教育基本要求。我部积极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相关课程建设,并纳入学分管理。在此基础上,重点建设了一批相关国家级精品课、重点教材和精品视频公开课。一是初步构建了国家级、省级、校级三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精品课程体系,建设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华民族精神概论”“国学经典导论”等一批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二是将《中国文化概论》《中华文明史》《中国思想史》等列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编写规划,部分教材已经正式出版发行。三是依托我部会同财政部“十二五”期间联合实施的“本科教学工程”,支持建设了“中国传统文化纵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戏曲文化漫谈”等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向高校和社会免费开放。
二、加强传统文化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教育部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师资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传统文化教育教师的培养。支持有条件的师范院校在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等课程中融入传统文化教育的内容,积极培养传统文化教师。二是提高师范生传统文化素养。通过在师范院校开设国学特色通识课程、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举办传统文化专题讲座等,提升广大师范生的传统文化素养和能力。三是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纳入语文等学科教师的培训内容中,提高教师的传统文化素养和实施传统文化教育的能力。2011年,教育部启动实施“国培计划——中小学经典诵读教育骨干教师培训”,2011-2012年共对全国250名经典诵读骨干教师进行了专项培训。从2014年起,在“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中专门设置“优秀传统文化骨干教师培训项目”,2014-2016年,共培训4050名传统文化骨干教师,为各地开展传统文化教师培训培养了一批“种子”教师。2015年教育部还与中国文联联合启动实施为期五年的“翰墨薪传•全国中小学书法教师培训项目”,在全国分五大区分批培训6000余名学员,目前已举办两期。下一步,教育部在继续做好上述培训的同时,大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教师教育课程的进一步融合。
三、以书法教育为载体弘扬和传承传统文化
书法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书法教育对于帮助学生吸收民族文化智慧,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多年来,教育部高度重视以书法为重要载体的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教育,先后印发《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和《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明确了书法教育相关课程的开设要求,多措并举加强中小学书法教育。《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明确提出:“中小学书法教育以语文课程中识字和写字教学为基本内容,以提高汉字书写能力为基本目标,以书写实践为基本途径,适度融入书法审美和书法文化教育”。《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明确了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基本理念、目标与内容、教学用书编写要求等,要求对书法教育学生用书进行审查。2014年,教育部委托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开展小学书法教材审查工作,按照中小学教材审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编写的义务教育三至六年级《书法练习指导》进行了严格审查。国家审定通过的书法教材于2015年秋季学期正式投入使用,为全国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提供了必要保障。
四、积极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活动
自2006年以来,教育部、财政部、文化部组织开展了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该活动以“走进大师、感受经典、陶冶情操、提高修养”为主题,组织国家级艺术院团和优秀地方艺术院团赴高校演出包括京剧、昆曲、民族民间音乐歌舞等经典作品,并逐年增加民族优秀艺术的演出比重。2014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引导学生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意见》印发以来,各地各校充分挖掘地域历史文化传统,因地制宜地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包括经典诵读在内的经常性的读书活动,以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为契机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板报、橱窗、走廊、校史陈列室、广播电视、网络等设施,营造既能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又能体现主流意识、时代特征、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各地各校还积极在社会实践中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细化为贴近学生的具体要求,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2015年,教育部举办了“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开展了“小小百家讲坛”“墨香书法展示”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知识竞赛等活动,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2016年,教育部继续开展了“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小小百家讲坛”“墨香书法展示”“歌唱祖国”活动,加强校内校外、网上网下的中华传统美德传承引导,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我部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完善督导评价,逐步建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校园长效体制机制,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实效性,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广大中小学生心中落地生根、发扬光大。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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