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资助厅函〔20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央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决定部署各地、各高校自2013年起于每年5月份集中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现将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精心安排部署,持续深入开展活动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更是大学生立身为人、成长成才的必备品质。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既有助于增强大学生的诚信意识,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又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强化资助工作的育人效果,对于维护校园稳定、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提前将此项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订具体的活动方案,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集中力量于5月份深入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形成有广度、有深度、有社会影响力的宣传声势,构建以诚信为荣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创新宣传形式,不断丰富活动内容
各地、各高校要联合人民银行、银行监管等部门和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共同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活动以“诚实守信”为主题,以“立德树人”为主线,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社会实践、“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等活动,通过举办图片展、知识竞赛、舞台剧、征文、演讲、评选诚信自强之星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方式,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资助政策,普及征信、金融等相关知识,宣讲诚实守信事迹,倡导契约精神,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有效地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大学生自觉的素养与行为。各地、各高校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的通知》(教发〔2013〕4号)的规定,教育受资助学生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强化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观念,自觉抵制高消费或奢侈浪费行为,珍惜国家、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关怀和爱心。
三、定期检查指导,及时报送总结材料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活动前、活动中,指导所属高校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检查活动开展的效果。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高校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的情况与经验,及时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总结材料。材料包括:本单位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具体时间、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宣传形式、活动内容、学生参加人次、好的做法及成效等,要求短、实、新,一般不超过1500字。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考核各地、各高校资助工作业绩的依据之一。
请各地、各部属高校于6月30日之前将活动总结材料以电子版和纸质版方式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谈蔚,吕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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