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殉即以活人殉葬,作为古代葬礼中的陋习,其源于原始社会末期,盛行于奴隶制时期,春秋末至战国时期开始式微,汉代以后基本绝迹,但在辽金时期却再度死灰复燃,明太祖朱元璋立国后依旧沿用此制度,直到明英宗时才彻底废除。
朱元璋为何要重启人殉制度,目前已经无法得知,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种做法一定程度上源于元朝时期对民间殉葬行为的大力鼓励。按照记载,太祖朱元璋去世后,为其殉葬的嫔妃多达三十八人,但由于相关记载太少,目前已经无法得知该决定是否出于朱元璋的个人意愿。
到了明成祖朱棣时期,其去世前留下遗诏称“丧礼一如高皇帝遗制”,虽然没有明确说要求嫔妃殉葬,且朱元璋也并未留下关于人殉的祖制,但“如高皇帝”这四个字已经足以说明问题。于是,在朱棣去世之后,仍然有多达十六位妃嫔最终殉葬(《李朝实录》则称有三十余人)。
明朝殉葬(明朝殉葬制度)
经过明太祖、明成祖两代帝王之后,虽然明朝仍未将人殉写入祖训,但实际上却已经形成了一种事实上的祖制,因此明仁宗虽然以亲仁爱民著称,但其仍未下令废除此陋习,以致仁宗死后仍有五位妃嫔为其殉葬。
1、恭肃贵妃郭氏。郭氏是明朝开国功臣定武侯郭英的孙女,早在朱高炽还是太子时,便被明成祖赐为了太子庶妃,朱高炽即位之后,则被册为贵妃。郭氏深得明仁宗朱高炽的宠爱,先后为其生下了第八子朱瞻垲、第九子朱瞻垍、第十子朱瞻埏。
郭贵妃的殉葬可以说较为蹊跷,作为开国功臣之后,且三个儿子皆以封王,按理不应殉葬(毕竟没有生子的贞静敬妃张氏便是以“勋旧之女”为由免除殉葬的)。关于其没能免除殉葬的原因,史书并无记载,后世推测应该有两个原因:一是因得宠而不容于张皇后;二是其祖父郭英虽为明朝开国功臣,但在“靖难之役”中却是站在朝廷一方的,还曾随从耿炳文出兵讨伐朱棣,朱棣称帝后便将其罢官。
2、恭僖顺妃谭氏。谭氏是御史谭福之女,在朱高炽还是太子时便被纳为妾室,但并未得到朱高炽的宠爱,也没能生下子嗣。朱高炽即位后,册封其为昭容,但还没来得及巨星册封礼,明仁宗便驾崩了,而谭氏则成为了殉葬的嫔妃之一。
3、贞惠淑妃王氏。王氏出身目前不太清楚,同样是朱高炽为太子时的姬妾,曾为朱高炽育有一位公主,但公主封号目前不得而知。朱高炽即位后,王氏被封为淑妃,明仁宗去世后,成为殉葬嫔妃之一。
4、惠安丽妃王氏。出身同样不太清楚,是明仁宗在太子府的姬妾,朱高炽即位之后封其为昭容。明仁宗去世后,成为殉葬嫔妃之一。
5、恭靖充妃黄氏。黄氏是指挥佥事黄彦斌之女,其何时入宫不得而知,其他史料亦未见关于黄氏的册封记载,但根据其兄的墓志铭记载,明仁宗在位期间,黄氏已经被册封为贵妃。明仁宗去世后,黄氏成为殉葬嫔妃之一。
明仁宗先后共纳有十一位后妃,除了不在殉葬之列的诚孝张皇后之外,张顺妃早在永乐十七年(1419年)便已经去世,因而得以幸免;张敬妃由于是“靖难功臣”张玉孙女、英国公张辅之女,从而以“勋旧之女”的身份得以特恩免除殉葬。
此外,李贤妃、李丽妃和赵妃则由于相关记载太少,不知是何原因得以免除殉葬。三人之中,除了李贤妃生下三个皇子之外,赵妃只生有庆都公主,而李丽妃则并未生子。至于这三位妃子中有没有人殉葬,目前不得而知,另有仁宗死后七位妃嫔殉葬的说法,但不知除了以上五位之外,其余两位是三人之中的哪两位。
实际上,明初虽有人殉现象,但并未形成定制,再加上史书对此记载极少,即使提及也往往只是一笔带过,导致明初的人殉制度极为模糊,不仅皇帝死后有妃嫔殉葬,就连王爷死后也有妃嫔殉葬,至于什么人该殉葬,什么人可以免除殉葬,却也没有定制,往往取决于决策者的个人好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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