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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官方入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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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官方入口】学前教育(preschooleducation)是一门综合性非常强的学科。下面小编整理了山东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登录网址,欢迎点击登录! 点击登录》》》山东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务院《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的实施与管理。本规定所称学前教育是指对3周岁以上不满6周岁学龄前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本规定所称学前教育机构是指承担前款所述的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第三条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学前教育,应当充分体现公益性和普惠性。第四条学前教育应当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以游戏为本活动,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第五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统筹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事业,负责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学前教育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发展负主要责任,负责学前教育规划布局、公》,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根据膳食计划科学编制带量食谱。

学前教育机构不得限制幼儿饮水和便溺次数、时间等。第四十三条学前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有关规定科学组织教育活动,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正面教育,教育内容、形式、方法应当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和兴趣,满足幼儿的不同需求。学前教育机构不得从事违背幼儿教育规律和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严禁教授小学内容,不得组织奥数培训、珠脑心算、外语、拼音、写字等活动,不得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严禁虐待、歧视、恐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第四十四条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创设与幼儿发展相适宜的教育环境,有目的、有计划的开展教育研究活动,建立科学的幼儿发展评估体系,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学前教育机构开展教育实验必须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第四十五条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加强与家庭、社区的联系,争取家长、社区的支持与合作,充分利用家庭、社区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第四十六条学前教育机构应当使用经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通过的教师指导用书。学前教育机构不得向家长推销或者变相推销玩教具、图书等,不得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资料。

第四十七条学前教育机构可以参照普通中小学安排寒假和暑假,并结合实际确定休假方式和时间。第四十八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学前教育机构园舍和设施,不得在学前教育机构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采光的建筑和设施,不得干扰学前教育机构正常的工作秩序。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理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五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给予调离工作岗位的行政处理或者依法给予处分;违反规定收取的费用,责令退还。(一)擅自变更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的性质、用途的; (二)擅自统筹、截留、挤占和挪用学前教育经费的; (三)违反规定向学前教育机构收取费用的。第五十一条学前教育机构或者主办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撤销教育类荣誉称号的行政处理,并可以视情节依法给予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给予调离工作岗位的行政处理或者依法给予处分;违反规定收取的费用,责令退还。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举办或者停办学前教育机构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生命安全的; (三)违反规定聘用教职工的; (四)设立学前班或者对幼儿入园进行考试、测查的; (五)教学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七)向家长推销或者变相推销玩教具、图书等或者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资料的; (八)未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卫生保健和防病工作的。第五十二条学前教育机构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有虐待、歧视、恐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前教育机构责令改正,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的行政处理,并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教师资格。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幼儿的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可以另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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