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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法统的构建:论伏皇后之死的历史书写

魏晋法统的构建:论伏皇后之死的历史书写对伏皇后遇害事件的书写方式,可以反映出魏晋史家的相异立场。建安十九年(214)曹操诛杀汉廷皇后伏氏,翌年(215)又使曹氏之女僭位中宫,进一步加强了对汉帝的监视与控制。

对伏皇后遇害事件的书写方式,可以反映出魏晋史家的相异立场。

建安十九年(214)曹操诛杀汉廷皇后伏氏,翌年(215)又使曹氏之女僭位中宫,进一步加强了对汉帝的监视与控制。

十九年……(伏)后废黜死,兄弟皆伏法。二十年春正月,天子立(曹)公中女为皇后。——《魏书•武帝纪》

关于伏后遇害之事,魏晋史家记载甚明。然而不同史家对该事件的叙述立场,却各有不同。

陈寿在《魏书》中,只是粗略记载了伏后因罪被杀,对细节则语焉不详。无外乎是照顾曹操形象,维护魏晋禅代的合法性。

司马彪在《续汉书》中,则宣称诛杀伏后的意见,乃是来自汉献帝。考虑到西晋与曹魏的承继关系,其中对魏室的回护之情亦显而易见。

吴国谢承、袁晔,东晋习凿齿,南朝范晔等学者,由于立场相异或时代久远,则毫不留情地批判魏室,乃至事无巨细地描述了伏后的遇害始末,其“非曹”立场十分明显。

这两类迥然相异的叙事方式,显然来自于修史者秉持的不同立场。北朝史家多持回护魏室之态度,南朝史家则持非议魏室之态度。其背后原因,则是为了各自标榜所在政权的正统性。

本文想就伏后之死事件,论述各类史料的记载与立场差异,并剖析其背后逻辑。

本文共5800字,阅读需11分钟

①魏晋史家对“伏后之死”的书写差异

在“伏后之死”事件的描述问题上,史家的叙事立场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回护曹魏者,另一类则是贬低曹魏者。

回护曹魏的史家,有陈寿与司马彪。

非议曹魏的史家,有谢承、袁晔、习凿齿、范晔以及《曹瞒传》的佚名作者。

(1)陈寿

《魏书》对于伏后之死,只是简单叙述了原因,称伏后之父伏完,因董承之死而诽谤曹操,因此连累家族获罪。

汉皇后伏氏坐昔与父故屯骑校尉(伏)完书,云(献)帝以董承被诛怨恨(曹)公,辞甚丑恶,发闻,后废黜死,兄弟皆伏法。——《魏书•武帝纪》{流水账。假话全不说,真话不全说。既明且哲,以保其身。}

这种应付差事般的写法,无疑反映出陈寿对此问题不愿多谈,就和曹髦之死被记载为“高贵乡公卒”一般。

五月己丑,高贵乡公卒,年二十。——《魏书•高贵乡公纪》

【五月己丑,高贵乡公卒,年二十】

陈寿此举,并非纯粹的“惜墨如金”,而是身处魏晋时代,不想因“暴扬国恶”而惹祸上身。

(2)司马彪

司马彪是西晋宗室,颇富文才,曾撰《九州春秋》与《续汉书》。今本《后汉书》中《志》的部分,便是缀补自司马彪的《续汉书》。

(司马)彪字绍统,高阳王(司马)睦长子也。博览群籍,注《庄子》,作《九州春秋》。——《晋书•司马彪传》

作为西晋的宗室成员,司马彪的对魏室的回护动机(维护魏晋禅代的合法性),要比陈寿更加强烈。

他在《续汉书》中,不仅没有提及“伏完诽谤曹操”的事情,还宣称伏后是被汉献帝下诏处死,将曹操在事件中扮演的丑恶角色完全剔除干净。

孝献伏皇后,琅琊东武人,侍中辅国将军不其侯(伏)完女也。后坐与父完谋为奸书,诈罔无道。上(指汉献帝)收后下暴室诏狱,忧死,兄弟皆伏诛。——《续汉书》

在司马彪的叙事记载中,根本找不到任何与曹氏有关的线索,因此很容易让读者产生误解,认为伏后之死,乃是因为她“谋为奸书”才被皇帝丈夫惩罚。

(3)谢承

谢承是吴国学者,也是孙权的妻弟。

他撰写的《后汉书》,对伏后之死的描述极尽详细。范晔《后汉书》中帝、后诀别的记载,便是以谢承《后汉书》为底本。

曹操逼献帝废伏后,以尚书令华歆、郗虑副勒兵入宫收后。后闭户藏壁中,歆就牵后出。时(献)帝在外殿,后被发徒跣行,泣过,诀曰:“不能复相活耶!”帝曰:“我亦不知命在何时!”——谢承《后汉书》{“尚书令华歆、郗虑副勒兵”,东吴人想要污蔑“华歆”,但是“郗虑”何许人?此记载必有出处,绝非向壁虚造。}

在谢承笔下,华歆是“勒兵入宫”的奸贼,伏后是“被发徒跣”的羔羊,献帝则是“不知命在何时”的傀儡。而群像背后,则是“逼帝废后”的曹操。

如此写法,与《魏书》和《续汉书》的记载大相径庭。

【伏皇后曰:不能复相活耶】

由于谢承对该事件的细节描述过于细致,因此引来了部分学者的质疑。有学者认为谢承作为吴人,道听途说,对汉廷宫闱秘闻的细节处理可能有夸大之处。

实际上作为远在江南的曹魏敌国,吴人所书的可信度应该受到同等的历史学审视。——徐冲《名实之间:献帝纪与献帝传》

考虑到谢承是孙权的妻弟,可知其修史背后,无疑存在东吴官方的干预指导。

吴主(孙)权谢夫人,会稽山阴人。弟(谢)承,武陵太守,撰《后汉书》百余卷。——《吴书•谢夫人传》

换言之,谢承的《后汉书》与司马彪的《续汉书》,其实可以视作双生的历史镜像,分别映射出“贬魏”与“尊魏”的政治主张。

(4)《曹瞒传》作者

《曹瞒传》作者佚名,相传为三国时吴人所著。

对伏后之死的记载,《曹瞒传》与谢承《后汉书》的记载完全没有区别,近似于逐字誊写,因此其立场也便不言而喻。

(曹)公遣华歆勒兵入宫收(伏)后,后闭户匿壁中。歆坏户发壁,牵后出。(献)帝时与御史大夫郗虑坐,后被发徒跣过,执帝手曰:“不能复相活邪?”帝曰:“我亦不自知命在何时也。”——《曹瞒传》

作为吴国学者,对曹魏持贬斥态度是理所当然的,固无足论。

(5)袁晔

袁晔是袁迪之孙,袁迪是徐州广陵人,在汉末丧乱时跟随张纮等人渡江,依附孙氏兄弟。

(袁)迪孙(袁)晔,字思光,作《献帝春秋》,云(袁)迪与张纮等俱过江。——裴松之

考虑到这一层关系,袁晔的政治立场也便不难想见。

在袁晔撰写的《献帝春秋》中,对曹氏的僭越行径也多有揭露。不过《献帝春秋》全文已佚,今日只剩零散辑本。

虽然在目前可见的佚文中,未见袁晔对“伏后之死”的具体记载,但他对曹操“架空汉帝”的诸多行径均有涉及,因此相关桥段亦被范晔原封不动地收录入《后汉书•伏皇后纪》中。

献帝都许,守位而已。宿卫近侍,莫非曹氏党旧姻戚。议郎赵彦尝为帝陈言时策,曹操恶而杀之。——《献帝春秋》

自帝都许,守位而已。宿卫兵侍(《献帝春秋》作“近侍”),莫非曹氏党旧姻戚。议郎赵彦尝为帝陈言时策,曹操恶而杀之。——《后汉书•伏皇后纪》

照此推断,袁晔对伏后之死必有论述,只不过因时代久远而未能传世。

(6)习凿齿

习凿齿是东晋学者。东晋由于偏安江左,不得不替这一尴尬局面寻找说辞;因此便试图强化吴、蜀法统,贬抑曹魏法统。

在习凿齿口中,曹操这个扫平江北的枭雄,竟然仅仅是“暂制数州之人”、“未曾为天下之主”,被贬低得一无是处。其背后目的不言自明。

昔共工伯(霸)有九州,秦政(指始皇帝)奄平区夏,鞭挞华戎,专总六合,犹不见序于帝王,沦没于战国。何况暂制数州之人(指曹操),威行境内而已,便可推为一代者乎!——《晋书•习凿齿传》

【何况暂制数州之人,便可推为一代者乎】

因此《汉晋春秋》关于伏后遇害事件,全文誊写了袁晔的《献帝春秋》,这份记载也被范晔收入《后汉书》,如前所述。

献帝都许,守位而已。宿卫近侍,莫非曹氏党旧恩戚(《献帝春秋》作“姻戚”)。议郎赵彦尝为帝陈言时策,曹操恶而杀之。——《汉晋春秋》

(7)范晔

范晔仕于南朝刘宋,所处的环境与习凿齿相似,也属于“偏霸之局”。因此范晔也不出意外地秉承了“非曹”的叙事立场,《魏书》中所有的回护之辞,在《后汉书》中均被修改,以符合实际情况。

比如曹操的官职来源,在《魏书》中被记载为皇帝册封,在《后汉书》中则被记载为曹操僭越自领。

五月丙申,天子使御史大夫郗虑,持节策命(曹)公为魏公。——《魏书•武帝纪》

夏五月丙申,曹操自立为魏公,加九锡。——《后汉书•献帝纪》

清代学者赵翼,因此夸奖范晔,称他“据事直书”,还表示“史法应如是”。

虽陈寿修书于晋,不能无所讳;蔚宗(范晔字蔚宗)修书于(刘)宋,已隔两朝,可以据事直书。固其所值之时不同,然史法应如是也。——《廿四史札记》

由于范晔所处的年代,在谢承、袁晔、陈寿、司马彪、习凿齿等人之后,因此兼采众家,在《后汉书•伏皇后纪》中,绘声绘色地撰成一篇妙文,基本可以视作“借古喻今”的文化创作,以标榜南朝之正统所在。

②书写方式所反映的时代背景与政治立场

通过上节的论述,可以清楚看到,陈寿与司马彪秉承“尊曹”的修史立场;东吴、东晋以及南朝学者,则无一例外秉承“非曹”的修史立场。

司马彪由于出身西晋宗室,因此对“魏晋禅代”的合法性回护动机最为强烈。《续汉书》对伏后之死的描述也离史实最远。

陈寿作为入晋蜀人,对魏朝并无太多感情,虽然修史时有“以魏为正朔”的政治需要,但也算客观直白地记录了历史事件,只不过相关细节较为模糊。

至于同时代的谢承、袁晔以及《曹瞒传》作者,由于仕于敌国(东吴),因此对曹魏的丑化便不遗余力。

书(指《曹瞒传》)出敌人之口,故于曹操奸恶,备载无遗。——《三国志补注续》

【书出敌人之口,故于曹操奸恶,备载无遗】

这种出于特定目的而修撰的史书,自然难免不实之处。

不仅是谢承《后汉书》的记载真实性遭到学者怀疑,连《献帝春秋》也被驳斥为“虚罔”。

袁晔甚至由于发散思维过了分,被裴松之怒斥为“虚罔之类,此最为甚”。

《献帝春秋》云(荀)彧欲发伏后事而求使至邺,而方诬太祖云“昔已尝言”。言既无征,回托以官渡之虞,俯仰之间,辞情顿屈……袁暐(即袁晔)虚罔之类,此最为甚也!——裴松之

当然,从后世的中立视角看,谢承、袁晔等人的记载,细节方面固然存在诸多漏洞,但在大方向的把握上,应该比曹魏史书更贴近现实情况。比如伏后之死,一定是源自曹操授意,而不会是源自献帝之意。

至于习凿齿、范晔等南朝学者,由于长期处在偏安环境,不得不竭力攻击北朝的法统,曹魏因此受到连累,沦为史官“借古喻今”的发泄工具。

不过从另一方面看,东晋与刘宋,自己没有能力收复江北大地,便污蔑统一江北的曹操是“暂制数州之人”。这种狭隘心态,亦不足取。

一言蔽之,西晋时代的史家(陈寿、司马彪),由于普天一统的局面与魏晋禅代的历史背景,便秉持尊奉曹魏的修史立场。

至于六朝(东吴、东晋、宋齐梁陈)的史家,由于南北分裂的历史背景与偏安一隅的政治局面,便秉持贬抑曹魏的修史立场。可见“身在其位,必谋其政”乃是金玉良言,古今皆如是。

③华歆在事件中扮演的角色及其历史背景

在“伏后之死”事件中,尚书令华歆扮演了极其不光彩的角色。他不仅“勒兵入宫”,还“破壁,牵伏后出”,可憎之极。

(曹操)又以尚书令华歆为郗虑副,勒兵入宫收(伏)后。(伏)闭户藏壁中,歆就牵后出。——《后汉书•伏皇后纪》

【尚书令华歆,勒兵入宫收伏后】

然而需要注意,《魏书》和《续汉书》均未记载华歆“勒兵入宫”之事,因此该处记载的史源,当来自谢承《后汉书》或吴人《曹瞒传》。

东吴远在江左,对许县发生的诸多故事,尤其是宫闱秘闻,不可能得到十分准确的消息。虽然吴人所撰史料,排除了“为魏室避讳”的因素,但可信度同样应该受到详细审视。

其(指《曹瞒传》)言(曹)操少好飞鹰走狗……及华歆入宫收伏后事,语皆质直,不为魏讳。——章宗源《二十五史补编》

正如学者徐冲所论,这种极富戏剧感的叙事,乃是东吴王朝的政治需要。可知伏后之死源自曹操授意不假,但包括华歆在内的诸多细节问题,则须另作他论。

注:见徐冲《名实之间:献帝纪与献帝传》。

或者说,华歆可能参与了谋害伏后的事件,也可能没有参与该事件。即使华歆参与其中,也未必是以主谋的形象出现。

这就引出一个问题:即东吴官方为什么要借题发挥,把华歆的形象塑造得如此不堪?

理由很简单。因为华歆曾是孙策僚属,最终却背叛孙吴,投靠曹魏。

按《华歆传》记载,曹操曾以汉廷名义征辟华歆,而孙权“不欲遣”,华歆通过一番游说,才说服孙权放自己归北。

太祖在官渡,表天子征(华)歆。孙权欲不遣,歆谓权曰:“将军奉王命……是为养无用之物,非将军之良计也。”权悦,乃遣歆。——《魏书•华歆传》

考虑到《华歆传》列于《魏书》当中,华歆又在魏位居三公,其中的书写立场与真实性问题,同样需要审视。

与华歆齐名的王朗,亦曾是孙策的政治囚徒,“流移穷困,朝不谋夕”。被汉廷征召后,王朗“辗转江海”,历尽艰辛才抵达北国。

(孙)策以(王)朗儒雅,诘让而不害。虽流移穷困,朝不谋夕……太祖表征之,朗自曲阿展转江海,积年乃至。——《魏书•王朗传》

由王朗案例来看,华歆想要离开江东,也绝非易事。《华歆传》所谓的游说孙权,恐怕多有美化之处。

即使华歆出走,得到了孙权同意,恐怕其中裉节儿{褃节儿[kèn jiér],是关键时刻,节骨眼儿的意思。也可写成裉节儿。}也并不简单。

孙策幕僚张纮也曾被汉廷征辟,但最终还是不忘故主,找机会返回了东吴。华歆却一去不返,还在魏国高官厚禄,长车驷马,享尽了荣华富贵。

建安四年,(孙)策遣(张)纮奉章至许宫……曹公闻(孙)策薨,欲因丧伐吴。(张)纮谏,以为乘人之丧,既非古义……曹公欲令(张)纮辅(孙)权内附,出纮为会稽东部都尉。——《吴书•张纮传》

魏国既建,(华歆)为御史大夫。文帝即王位,拜相国,封安乐乡侯。——《魏书•华歆传》

王朗与华歆,在《魏书》中同传,按“事类相从”的修史原则,可知属于性质相近的人物。《世说新语》亦将二人列为同类。

王朗每以识度推华歆。(华)歆蜡日尝集子侄燕饮,王(朗)亦学之。——《世说新语•德行篇》

二人昔日在江东分别担任会稽太守与豫章太守,又同为孙策所囚。二人入魏后,又皆至三公,履历相似程度极高。

按王朗入魏后,称孙策、周瑜为“天下大贼”的记载看,华歆对孙吴方面的态度恐怕也不会多么友善。

(王)朗曰:“(孙)策勇冠一世……周公瑾,江淮之杰,攘臂而为其将。谋而有成,所规不细,终为天下大贼,非徒狗盗而已。”——《汉晋春秋》

【王朗:孙策终为天下大贼,非徒狗盗而已】

这就能够解释,为什么华歆这个以“德度著称”的君子,在东吴的史料中,是以另外一副面孔出现。

这是因为在东吴看来,华歆乃是本朝之叛徒,理应被钉上国史的耻辱柱。

④小结

对“伏后之死”的历史书写,与魏晋时代的修史环境息息相关。

在普天一统的局面下,无论是陈寿还是司马彪,总体还是遵循回护魏室的基调;但在天下分裂的局面下,谢承、袁晔、范晔等人,便公开驳斥魏室的法统。

其背后原因,无外乎南朝偏安江左;为了增加自身的合法性,不得不刻意贬低北朝君主的正统地位。

谢承是孙权的妻弟,其修史立场固无足论;范晔处在宋文帝北伐失败的历史背景下,因此借用“伏后之死”的历史事件,达到贬低曹魏、借古喻今的目的。

由此可知,《后汉书•伏皇后纪》的修史动机并不单纯,虽然剔除了“为尊者讳”的政治因素,却也掺杂进南朝官方的政治干预。类似情况在历史上亦曾多次发生,数见不鲜。

另外从“史源”角度回溯,可以发现华歆在该事件中的丑恶形象,更多源自东吴方面的刻意杜撰,意在抨击其“弃吴入魏”的叛逆行径。

当然,不能因此否认华歆曾参与过谋害伏后的可能性,但华歆在事件中的形象是否真如吴人描述般不堪,则需要审慎看待。{古书亡佚者极多,现存记载别有来源的可能性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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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皇后纪下》

献帝伏皇后讳寿,琅邪东武人,大司徒湛之八世孙也。父完,沉深有大度,袭爵不其侯,尚桓帝女阳安公主,为侍中。

初平元年,从大驾西迁长安,后时入掖庭为贵人。兴平二年,立为皇后,完迁执金吾。帝寻而东归,李傕、郭汜等追败乘舆于曹阳,帝乃潜夜度河走,六宫皆步行出营。后手持缣数匹,董承使符节令孙徽以刃胁夺之,杀傍侍者,血溅后衣。既至安邑,御服穿敝,唯以枣栗为粮。建安元年,拜完辅国将军,仪比三司。完以政在曹操,自嫌尊戚,乃上印绶,拜中散大夫,寻迁屯骑校尉。十四年卒,子典嗣。

自帝都许,守位而已,宿卫兵侍,莫非曹氏党旧姻戚。议郎赵彦尝为帝陈言时策,曹操恶而杀之。其余内外,多见诛戮。操后以事入见殿中,帝不任其愤,因曰:“君若能相辅,则厚;不尔,幸垂恩相舍。”操失色,俯仰求出。旧仪,三公领兵朝见,令虎贲执刃挟之。操出,顾左右,汗流浃背,自后不敢复朝请。董承女为贵人,操诛承而求贵人杀之。帝以贵人有妊,累为请,不能得。后自是怀惧,乃与父完书,言曹操残逼之状,令密图之。完不敢发,至十九年,事乃露泄。操追大怒,遂逼帝废后,假为策曰:“皇后寿,得由卑贱,登显尊极,自处椒房,二纪于兹。既无任、姒徽音之美,又乏谨身养己之福,而阴怀妒害,苞藏祸心,弗可以承天命,奉祖宗。今使御史大夫郗虑持节策诏,其上皇后玺绶,退避中宫,迁于它馆。呜呼伤哉!自寿取之,未致于理,为幸多焉。”{假为策曰,该“策”中的文字何来?必有来历,非由范晔自造。该“策”《三国志》中记载了吗?}又以尚书令华歆为郗虑副,勒兵入宫收后。闭户藏壁中,歆就牵后出。时帝在外殿,引虑于坐。后被发徒跣行泣过诀曰:“不能复相活邪?”帝曰:“我亦不知命在何时!”顾谓虑曰:“郗公,天下宁有是邪?”遂将后下暴室,以幽崩。所生二皇子,皆鸩杀之。后在位二十年,兄弟及宗族死者百余人,母盈等十九人徙涿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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