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与立宪运动
1895年,中国在甲午战争中遭到惨败,它说明中国单纯学习西方的科学技术等物质文明,不足以救亡图存,必须实行全面的政治变革,将中国引向新的发展道路。以康有为、梁启超为首的维新派站在时代前列,举起了变法图强的旗帜,掀起了震动海内外的戊戌变法运动。
袁保庆的书(袁保庆与袁世凯)
康有为指出:“观万国之势,能变则全,不变则亡;全变则强,小变仍亡。”因而他们以改革制度为核心,提出了系统的变法理论,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及社会风尚等方面,设计了全面的改革方案。
1898年6月11日,以光绪帝发布“明定国是”诏书为标志,宣布变法。但是,这次变法运动,只推行了103天,即被慈禧太后所镇压了
戊戌变法付出了血的代价,但是,它作为一次思想启蒙运动和政治变革的尝试,在中国近代史上建立了丰功伟绩。它将近代中国的社会变革由器物层面推向制度层面,这无疑是一次历史的超越,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也是封建统治者们难以接受的。
戊戌变法运动的失败,说明中国在顽固保守的封建制度统治下,实行和平的、由上而下的、不触动封建统治基础的改革,是难以走通的。但是,戊戌变法展示了未来中国发展的一个前景,进一步唤醒了广大民众在内忧外患不断加剧的形势下实行彻底的社会变革的觉悟。同时,对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王朝顽固的保守势力,也是一次有力的冲击。
可是,距戊戌维新志士被血腥镇压才两年四个月,慈禧太后也声言要变法自强,实施新政了。究其原因,是与面临的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分不开的。
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中国,清政府仍然坚持以传统方式抵御西方现代文明,企图利用义和团抗击帝国主义侵略,结果遭受惨败。以西太后慈禧为首的清王朝统治者,仓惶逃离北京,备尝颠沛流离之苦,其“九五之尊”的虚伪面子几乎丧失殆尽。在离京西逃数日之后,慈禧以光绪皇帝名义,先后颁布罪己诏和谕旨
内称:“祸乱之萌,已非朝夕。果使大小臣工有公忠体国之心,无泄沓偷安之习,何至一朝败坏若此!……知人不明,皆朕一人之罪。小民何辜,遭此涂炭,朕尚何所驰其责备耶?”
又称:“此次内讧外侮,仓猝交乘,频年所全力经营者,毁于一旦。是知祸患之伏于隐微,为朕所不及察者多矣。惩前毖后,能不寒心?
自今以往,凡有奏事之责者,于朕躬之过误,政事之阙失,民生之休戚,务当随时献替,直陈无隐。……所冀内外臣工,各矢公忠,共持危局,庶几集思广益,用以祛弊扶衰,朕实倦倦有厚望焉。”
这说明遭遇惨败和蒙受屈辱后,清王朝已经有了变革的愿望。1901年1月29日,清王朝在西安发布的变法诏谕,正是这一认识的具体化。
该诏谕指出:“晚近之学西法者,语言、文字、制造、器械而已,此西艺之皮毛,而非西学之本源也。……舍其本源而不学,学其皮毛而又不精,天下安得富强耶?”又说:“一切政事,尤须切实整顿,以期渐致富强。懿训以为取外国之长,乃可去中国之短,惩前事之失,乃可作后事之师”,“总之,法令不更,锢习不破,欲求振作,须议更张。著军机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出使各国大臣、各省督抚,各就现在情况,参酌中西政治,举凡朝章国政、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制财政,当因当革,当省当并,如何而国势始兴,如何而人才始盛,如何而度支始裕,如何而武备始精,各举所知,各抒所见,通限两个月内悉条议以闻,再行上禀慈谟,斟酌尽善,切实施行”。“物穷则变,转弱为强,全系于斯,倘再蹈因循敷衍之故辙,空言塞责,遇事偷安,宪典具在,决不宽贷。”②谕旨显示了清廷在内外交困形势下实施整顿改革的决心,显示了在世界发展潮流的激荡下清王朝陈旧的观念意识在开始转变。以慈禧太后为首的统治者已清楚地感受到无法再照老样子进行统治了,变革是必然之途。1901年1月29日谕旨的颁布,标志着由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所组成的晚清10年改革时期的开始。
八国联军侵华和义和团运动的惨败,在中国社会上引起强烈震动,要求改革以挽救危局,成为社会的普遍呼声。报纸舆论,朝野上下,呼吁改革,成为共识。
张之洞、刘坤一、张、沈增植等督抚、绅商更极力推动。1901年张发表的《变法平议》以及张之洞致各地督抚的函电,均完整地阐述了他们对变法的主张和方案。由张之洞等联署提出的《江楚会奏变法三折》,规划了清末改革的基本蓝图,反映了时代发展的趋向。第1折,主张“育才兴学”,要筹设文武学堂,废除传统的科举制度,鼓励赴海外留学。第2折,主张“整顿中法”,提出12项措施,崇尚节俭,整顿吏治,改进刑狱等。第3折,鼓吹改用西法,派员出国考察,编练新军,改进制造工艺,制定各种法律、法规,以健全工商制度等
1905年前后,清政府遭遇更加严重的社会动荡,反清革命思潮也日益高涨。特别是日俄战争在中国东北爆发,结果日胜俄败,有人便认为这是立宪对专制的胜利,主张仿效日本迅速宣布立宪。较早建言清政府立宪的有驻法公使孙宝琦、江苏著名人士张以及贵州巡抚林绍年等人。他们认为,只有宣布立宪,才能国家安宁,民心稳定;同时,实施自上而下的立宪,君权也不致旁落。就在官员大臣们的鼓吹下,清政府决定派遣满族贵族镇国公载泽为首的五大臣,分赴日本、欧美诸国考察立宪情况。
他们考察归来,力主立宪。在载泽给清廷的《奏请宣布立宪密折》中,分析“立宪之利”有三:“一曰皇位永固”,“一曰外患渐轻”,“一曰内乱可弭”。他们把立宪作为化解、消弭革命势力的手段,“密折”指出:“海滨洋界,会党纵横,甚者倡为革命之说,顾其所以煽惑人心者,则曰政体专务压制,官皆民贼,吏尽贪人,民为鱼肉,无以聊生,故从之者众。今改行宪政,则世界所称公平之正理,文明之极轨,彼虽欲造言,而无词可借,欲倡乱,而人不肯从,无事缉捕搜拿,自然冰消瓦解。”并建议:“今日宣布立宪,不过明示宗旨为立宪之预备。至于实行之期,原可宽立年限。”清廷迅速接受奏请,于1906年9月1日颁布上谕,正式宣布“预备仿行宪政”
1906年,康有为响应清王朝发布的预备立宪诏书,在美国决定将保皇会改名为国民宪政会。他公开宣称:“中国只可行君主立宪,不能行共和革命。”1907年,梁启超在日本组织了政闻社,并出版机关刊物
梁启超在《政闻社宣言书》中,宣布其政纲,“一曰:实行国会制度,建设责任政府”;“二曰:厘订法律,巩固司法权之独立”;“三曰:确立地方自治,正中央地方之权限”;“四曰:慎重外交,保持对等权利”
并说:“稍有世界知识者,宜无不知专制政体,不适于今日国家之生存”,故“主张立宪政体”。同时,又表示:“政闻社所执之方法,常以秩序的行动,为正当之要求。其对于皇室,绝无干犯尊严之心;其对于国家,绝无扰紊治安之举。”②后来,政闻社迁往上海。
《钦定宪法大纲》的颁布,使立宪派颇为失望。1908年11月,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先后去世。不满3岁的溥仪继位,改次年(1909年)为宣统元年,并以载沣为监国摄政王。清政府为表示继续进行预备立宪,在中央已设资政院的基础上,1909年10月在各省设立地方议政性质的咨议局。许多立宪派领袖人物,如张、谭延阎等人,都担任了所在省咨议局议长,各省议员达1677人,其中以出身乡绅者为最多,从事教育、商业者次之。咨议局给立宪派以发展的机会,他们多次公开发动群众请愿。
1909年至1910年间,又第二次、第三次发动国会请愿运动,要求速开国会,组织责任内阁。这些请愿运动,虽然谴责了清政府的腐败,但是立宪派仍把救国的希望寄托于君主立宪。
1911年5月,清政府迫于督抚和绅商的要求,颁布《内阁官制章程》,进入内阁的13名大臣中,满族9人,汉族4人;而满族官僚中,皇族又占7人。内阁总理大臣不能独立行使权力,一切须遵从皇帝旨意。责任内阁的设立,进一步削弱了督抚的权力,也使立宪派对清廷的幻想破灭,立宪派与清廷的对立和离心倾向更加明显。清末新政与立宪运动,未能挽救清王朝的败局,一场大规模的革命风暴,日益逼近。
北洋系势力的崛起
袁世凯小站练兵
晚清时代,影响中国政局发展的三股势力是湘系、淮系和北洋系。它们产生、发展子不同的历史阶段,有共性也有差异。其领袖人物曾国藩、李鸿章、袁世凯是晚清操纵政局的汉族官僚的主要代表。
1903年,清政府设立练兵处,以庆亲王奕励为总理练兵事务大臣,袁世凯为会办大臣。名义上由皇族掌握兵权,而实际大权为袁世凯控制。练兵处主要部门均由袁世凯亲信徐世昌、段祺瑞、冯国璋、王士珍等把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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