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移动电源的所有讨论话题中,有一个问题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人提起,那就是:“乘坐交通工具可以带多大容量的移动电源?”。
上飞机充电宝不能超过多少毫安(上飞机充电宝不能超过多少毫安20000)
民航局早在2014年就出台过相关条例,随身携带不大于100Wh,100Wh-160Wh申报后一样可以登机。2019年3月,充电头网也亲身体验民航携带充电宝登机的最大限制,将整个过程写成《谣言终结者,小编亲测携带30000mAh&20000mAh移动电源登机》,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去看看。
既然飞机能携带的移动电源限制规定知道了,那么铁路能带多大的移动电源?这可是把小编给问倒了。因为,之前国家铁路局并未出台准确的与移动电源相关的法规。
国家铁路局在2015年发布的铁路《禁止携带物品目录》,列表包含的物品大部分都是危险品,并未明确标注充电宝锂电池等品类。有一条可以算是擦边的,第六条,腐蚀物品: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注有酸液或碱液的),但目前使用的电子数码产品、使用的都是锂电池,也不符合描述。
既然国家没规定,那么全国各地就只能自己设立相关条例了,于是就出现了以下的新闻。
2019年7月,新闻报道长沙地铁禁止携带单个容量超10000mAh充电宝。
2021年7月,石家庄地铁禁止携带单个容量超过20000mAh各类充电电池。
2020年10月,深圳地铁禁止携带单个容量超20000mAh的充电宝。
众所周知,带有电池的产品是不能用「容量单位」例如mAh等来衡量电量多少的,特别是不同Pack封装电池组更是不能单纯看容量。正确做法是使用「能量单位」Wh。
例如8节3350mAh的电芯,并联后电池组规格与单节一样都是3.7V电压平台,容量26800mAh,能量为99Wh。如果8节3350mAh电芯采用四串两并封装的话,电池组规格就变成14.8V电压平台,容量6700mAh,能量一样是99Wh。
于是相同电量的两个充电宝,如果使用mAh单位来作为衡量标准的话,就会出现完全截然不同的效果。
随着时代进步,相关法规也在进步,国家铁路局在2022年5月27日发布了新版《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用于替代2015年发布的铁路《禁止携带物品目录》,里面根据当今人们生活与出行习性大幅完善项目细则,并对移动电源的携带做出了明确的指示。
以上是新版目录,第三大类限制随身携带的物品中的第(六)条:标志清晰的充电宝、锂电池,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含有锂电池的电动轮椅除外。这意味着,铁路携带移动电源的限制与民航保持一致,都采用「能量单位」Wh进行电量计量方式,且都是少于100W。
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那等于多少mAh?如果你手上的充电宝是并联封装的话,那这个限制大约不超过27000mAh,感到疑惑的可以查看自己移动电源铭牌参数。
很感谢国家铁路局贴合现代人们出行需求更新法规,新增了详细并准确的移动电源携带限制规定,做到与时俱进,让之前空缺的指引得到完善。这里也希望各地部门能及时跟进,对相关限制的执行做到同步更新,避免群众携带移动电源出行受阻。
目前市面绝大部分高容量、高性能移动电源都会卡在26800mAh这个关键点,达到96-99Wh的电量储备,在不超过出行限制的前提下做到电量最大化,小伙伴如果有差旅出行需求的话,以后购买移动电源可以看准少于100Wh这个规格购买。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