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京地区是满洲民族最终形成之地,也是清朝的发祥之地与创业肇始之所,被视为“龙兴之地”。
对清朝的统治者而言有着特殊的政治意义,其民族政策与制度也多呈现出与关内不同的特点,是清朝民族统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清政权迁都北京后,大量兵丁携家眷从龙入关,致使盛京地区出现“沃野千里,有土无人”的状况。
为了恢复盛京地区残破的经济,清廷一方面,着手恢复盛京地区驻防。
但与此同时,旗人群体与民人群体在交往过程中,旗民杂处现象越来越严重,旗民纠纷逐渐增多。
一、地区的划分
为了维护旗人生计与稳定统治秩序,清朝不得不采取旗民划界的方式,加强旗界与民界内部的管理。
可流民源源不断的冒进出关,最终还是导致旗民界限的破坏。
研究清朝鸦片战争前盛京地区旗民划界问题,对我们探究清朝民族政策以及盛京地区管理都有重要的价值。
本文主要分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论述清朝盛京地区旗人群体与民人群体的形成与发展。
人民群体的形成与发展主要由于清廷采取的移民招垦政策,也形成了与旗人群体意识对应的民人群体意识。
第二部分主要论述旗界与民界设置的原因与划界过程。
旗人群体与民人群体在交往过程中,旗民杂处现象越来越多,引发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与民族矛盾,加上清廷为了保护旗人生计,于是开始对盛京地区进行旗民划界。
第三部分主要论述旗民划界后,对旗界内部和民界内部的管理。第四部分主要论述在全面封禁政策下,流民仍冒禁出关,人口众多,从而导致旗界与民界破坏。
为了应对破坏,清廷也采取回赎旗地等措施,但效果甚微,旗界与民界的破坏已成定局。
盛京地区的八旗驻防的形成始于清太祖和清太宗时期。
据《满文老档》天命七年(1622)四月所载的八旗边界,正黄旗驻防于费阿拉、抚顺等八城,镶黄旗布防于铁岭、范河等城,正红旗分布于清河、碱厂等地。
镶红旗驻守于沈阳等十二城,镶蓝旗驻防于旅顺口、金州等城,正蓝旗布防于岫岩、凤城等城,正白旗分布于复州、盖州等城,镶白旗驻守于海城、鞍山等城。
清太宗皇太极时期,开始着手大规模筑城,“命多罗饶余贝勒率每牛录下甲士二十名,每甲喇下大臣一员,往辽阳筑城。
更其名曰阿礼哈城”,同时又“差每三丁出夫一名,太祖太宗时期,已经基本完成了辽河以东地区的驻防布局,这为清政权迁都以后八旗驻防制度的恢复与完善奠定了基础。
顺治元年(1644),摄政王多尔衮先率清军入关,夺取北京政权,后力排众议,决定将统治中心由盛京迁到北京。
同年八月,顺治帝带领八旗官兵及家属等迁往北京,清政权迁都后。
二、重整当地驻防
清廷开始对盛京地区八旗驻防进行重新部署,以正黄旗内大臣何洛会为盛京总管,以镶黄旗梅勒章京阿哈尼堪统领左翼。
以正红旗梅勒章京硕詹统领右翼。
除盛京城之外,留有雄耀、锦州、宁远、凤凰城、兴京、义州、新城、牛庄、岫岩、东京、盖州、耀州、海州、鞍山、广城,共16城驻防。
由于关内战事紧张,多尔衮下令何洛会向关内输送兵源。
“(多尔衮)谕镇守盛京兵部臣何洛会曰:‘此谕抵达后,著盛京每旗所派之两名章京、每牛录所派之两名披甲领马前来,其妻子家眷毋带,仅披甲前来即可。
若有跟役,可随带前来,每旗各留三名章京,每牛录各留三名披甲于盛京’”至顺治十七年(1660),盛京地区仅剩下25名佐领1524人分别驻守在盛京、兴京、牛庄、盖州、凤凰城等驻防。
可以看出,顺治时期盛京地区的旗人并不多,多数都迁居关内,出现“屋宇虽存,而太半空虚”,“广漠无际,人鸟俱绝”的现象。
康熙初年起,旗人数量开始逐渐增多,尤其是雅克萨战役后。
清廷认识到加强东北地区防御力量的重要性,着手在东北地区设置大量驻防点,盛京驻防随之恢复发展起来。
康熙三年(1664),开始恢复和建立盛京地区的驻防体系,到雍正朝是完全恢复并形成较为完备的体系。
盛京八旗驻防以将军为最高统帅,下设有三处副都统,即:盛京副都统、锦州副都统和熊岳副都统。
据乾隆元年版《盛京通志》和《钦定八旗通志》记载。
以乾隆朝前期为例,盛京副都统1员,驻盛京城,领有盛京协领,兴京、凤凰城、辽阳、开原城守尉4员,通过康熙朝的恢复与发展,围绕着盛京城已经形成星罗棋布的驻防点,盛京地区驻防体系具备了一定的规模。
至乾隆朝前期,盛京地区驻防官兵已经多达1万8千余人,加上永陵、福陵、昭陵的官兵,总官兵数量近2万人。
连同携带家眷,盛京地区旗人群体数量不会低于10万人。
因此,盛京地区旗人群体的形成与清初盛京八旗驻防的恢复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三、整体趋于稳定
随着八旗驻防的恢复,驻防点纷纷建立,使得盛京地区八旗兵丁及家眷人数不断增加,他们稳定居住于此,从事农业生产及其他相关活动,逐渐发展为具有一定规模的旗人群体旗人群体是一个动态发展过程。不是巧然形成的,而是在政治、军事需求之下,伴随着八旗驻防制度的建立与发展而形成。
首先,随着盛京地区八旗驻防的恢复与部署,旗人群体的构成呈现出复杂多样的特点。
他们主要由“旧满洲”、“新满洲”、从关内拨回的八旗汉军和八旗蒙古以及移民入旗者构成。
“旧满洲”指清入关前就已经编入八旗的满洲,他们的来源一是迁都北京时留驻盛京的满洲。
他们世代繁衍生息,成为了“旧满洲”的一部分,如沈阳城周围有一群负责守卫福陵、昭陵的“旧满洲”。
其中住在福陵周围的主要为喜塔喇氏、伊尔根觉罗氏和萨克达氏,居住在昭陵周围的主要为叶赫纳喇氏、乌喇纳喇氏。
二是后来从关内迁回的满洲,尤其是康熙二十六年(1687)前后,清朝从北京等地调大量“旧满洲”回盛京驻防。
如岫岩《谢氏谱书》记载谢氏一族为奉天“旧满洲”,隶属镶蓝旗,后迁北京。
“康熙二十六年,诏书特下,举凡八旗之牟兵,择其智勇兼优者,分遣外省,各携眷属,长川驻防,用以镇慑荒边,而巩固邦基者也。
维时先祖达色当任都城护军校,遂蒙捡派,率部下骑兵,连同他骑(旗)兵士,同时东下,抵岫岩地方而居焉”。
《赫舍里氏宗谱书》记载赫舍里氏始祖随清政权迁都北京而“从龙入关”。
居住在北京,于康熙二十六年(1687)“由京师拨往奉天在凤凰城驻防,并携其眷属于此定居,繁衍后代,立为赫氏始祖”。
“新满洲”指入关后东北地区被招抚编入八旗的少数民族,且“新满洲”的数量多于“旧满洲”,是盛京旗人群体的主要构成部分。
为了解决东北驻防兵源不足的问题,“新满洲”被不断调入盛京驻防,
结语
如康熙十七年(1678),原居住在吉林乌拉的赫哲人迁到盛京。
兵丁及家属共计一万一千余人。
康熙三十一年(1692),移驻一批巴尔虎人到盛京披甲吃粮,其中可披甲的壮丁一千余人,分驻开原、辽阳、金州、岫岩等地。
此外,还有众多锡伯族人被充为披甲,分布于盛京地区各驻防点。
此外,关内拨回的八旗汉军与八旗蒙古,也是盛京旗人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顺治十七年(1660),为了加强盛京地方防务,清廷从关内调拨镶黄旗蒙古兵到盛京城及周围,与原有的八旗满洲军队共同驻防。
三藩之平定后,原在关内驻守的八旗汉军有许多回到了盛京地区驻防,如康熙三十年(1691)盛京驻防汉军火器营增加的228名兵丁即为关内拨回。
康熙二十五年“凤凰城等八处耕种地亩,地方辽阔”,“每处差派司官一员料理”,共遣贤能司官八员,又遣部院堂官三员。
次年,岫岩、凤凰城设城守尉,由京师向岫岩调拨满、蒙、汉八旗兵1000名,向凤凰城拨兵650名,并携带眷属,其任务是防卫驻守、垦荒。
从而扩大了盛京旗人数量。除了留守和从关内拨回的八旗兵丁外,也有不少移民入旗者,据本溪县《张氏族谱》记载:“祖籍山东邓州府莱阳县。
二世祖张有才于顺治八年(1651)奉诏拨民,投奔盛京,迁到本溪县分水岭落户,投旗入籍。”
岫岩县《王氏谱书》也记载其先祖原本居住在山东小云南大榆树,顺治时从山东迁居盛京入八旗。
辽阳《吴氏族谱》记载:吴氏始祖于顺治八年(1651)从山西迁到辽阳城高丽门内,后隶旗籍。
辽阳《王氏宗族谱书》记载其始祖于顺治年间,由山东迁居奉天,入汉军正白旗,居住地经历由海城到辽阳亮甲的迁移。
由此可知,盛京地区旗人群体不再是单一由留守盛京的八旗兵丁构成,而是由留守八旗兵丁与新入盛京驻防的八旗兵丁共同构成,并且后者数量逐渐增多,成为旗人群体的主体。
然后,盛京地区的旗人群体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是土地开发与经济恢复的主要力量。
在清政权迁都前,清太祖太宗就开始开展大规模的屯田活动和计丁授田。
天聪七年(1633),皇太极就下令在筑城处立界,命八旗兵丁耕种,“皇上(皇太极)在国则令妇子往耕,皇上出征则妇子仍收入旧城,止令男子哨探耕种”。
皇太极还强调耕种自养的重要性,认为只有解决粮饷问题,才能保证后金对明作战的胜利。
于是叮嘱八旗官兵:“勤饬农务,不可因天气寒冷,欲姑缓以俟和暖,必须早为耕种”。
清初,为了保障驻防旗人的生计,清廷着手对盛京地区旗地进行圈拨。顺治五年(1648)规定:“沙河以外,锦州以内,八旗官员家丁,每名拨给地六垧承种。”
官员的旗地圈拨,“两黄旗设于沙河所,两白旗设于宁远,两红旗设于塔山,两蓝旗设于锦州”。
康熙十二年(1673)规定:在京旗人“若将在京所受地亩退出,准拨给盛京熟地,不退者,以荒地拨给”。
十八年(1679),内定盛京旗地为276022顷80亩。
二十五年(1686)规定:“锦州、凤凰城等八处荒地拨给旗丁、民丁,给牛屯垦。
每十六丁内,二丁承种,余十四丁,助给口粮、农器”。
旗地是旗人生活的物质来源,无论是战时作战出征,还是支撑家庭都要依靠旗地的粮食供给。
“满洲从前在盛京时,原有田地,凡赡养家口,以及行军之需,皆从此出”。
清政府还规定,“新满洲迁来,若拨种豆地,每垧给豆种一金斗;拨种谷米、黏米、高粱地,每垧给各种六升。”
现收藏在辽宁省图书馆的《吴氏族谱》载:始祖于顺治八年(1651)自山西太原府迁至辽东辽阳。
总而言之,清朝初期盛京地区驻防城恢复与发展,使得盛京地区旗人群体得以稳定。
清廷多次招民入关垦荒,使得盛京地区民人群体得以形成壮大。
两大群体在生活生产中,形成了独自的群体意识,为了各自利益,杂处现象越来越严重。
于是清廷为了保护旗人生计,开始设置旗民界限。旗民界限是以城守辖界和州县民界为大格局,在具体地方进行明确划分。
旗民界限设置后,清廷对旗界和民界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
但随着流民冒禁入关后,旗民杂处现象再一次不可遏制,民典旗地现象时有发生,尽管清廷通过回赎旗地等方式极力维系旗民界限,保护旗人生计,但效果甚微,旗民界限破坏已成定局。
旗民界限的设置是在特殊情况下,清廷的一种体现民族利益的选择,这种选择在实施之初,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效果并不理想。
不仅没能真正解决旗民杂处所带来的社会问题,还延缓了盛京地区的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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