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史”之名,始见于《隋书·经籍志》:“世有著述,皆拟班、马,以为正史。”
三国时期社会上已有“三史”之称。《后汉书》、《三国志》出现后,连同《史记》、《汉书》,称为“前四史”。
后来,出现了“十史”(即三国、晋朝、宋、齐、梁、陈、北魏、北齐、北周、隋朝十个王朝的史书的合称)和“十三代史”(“十史”加上《史记》、《汉书》、《后汉书》)。
到了宋代,在“十三史”的基础上,加入《南史》、《北史》、《新唐书》、《新五代史》,形成了“十七史”。
明代又增以《宋史》、《辽史》、《金史》、《元史》,合称“二十一史”。
清朝乾隆初年,刊行《明史》,加先前各史,总名“二十二史”。后来又增加了《旧唐书》,成为“二十三史”。后来从《永乐大典》中辑录出来的《旧五代史》也被列入正史,经乾隆皇帝钦定,合称“钦定二十四史”。乾隆四年至四十九年武英殿刻印的《钦定二十四史》,是中国古代正史最完整的一次大规模汇刻。二十四史是我国古代二十四部正史的总称。
二十四史:《史记》(汉·司马迁)、《汉书》(汉·班固)、《后汉书》(南朝宋·范晔)、《三国志》(晋·陈寿)、《晋书》(唐·房玄龄等)、《宋书》(南朝梁·沈约)、《南齐书》(南朝梁·萧子显)、《梁书》(唐·姚思廉)、《陈书》(唐·姚思廉)、《魏书》(北齐·魏收)、《北齐书》(唐·李百药)、《周书》(唐·令狐德棻等)、《隋书》(唐·魏征等)、《南史》(唐·李延寿)、《北史》(唐·李延寿)、《旧唐书》(后晋·刘昫等)、《新唐书》(宋·欧阳修、宋祁)、《旧五代史》(宋·薛居正等)、《新五代史》(宋·欧阳修)、《宋史》(元·脱脱等)、《辽史》(元·脱脱等)、《金史》(元·脱脱等)、《元史》(明·宋濂等)、《明史》(清·张廷玉等)。
1921年,中华民国大总统徐世昌下令将《新元史》(柯劭忞撰)列入正史,与“二十四史”合称为“二十五史”,而多数地方不将新元史列入,而改将《清史稿》列为二十五史之一,或者将两书都列入正史,则形成了“二十六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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