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历代帝王的编年大事记叫实录。最早的实录是《隋书·经藉志》中著录的《梁皇帝实录》,共3卷。从唐代开始,每一位新君继位,都诏令史官根据前一皇帝的起居注、时政记、日录等,重新加以汇总,编成前一皇帝的编年大事记。此例一开,历代相沿,代代都有实录。但唐至元的实录都已亡佚,所存者只有唐韩愈撰的《顺宗实录》,共5卷,保存在《韩昌黎文集》中。实录是介于记注和撰述之间的著作,由于取材至繁,因此,新王朝均把前一朝代的实录,跟起居注等一律看待,作为修史的资料来源。
我们对明代历史的知识,主要得自明史,而明史多取材实录。《明实录》在明代史坛上占据了“国史”的重要地位。
明代《实录》规禁极严,“廷臣非预纂修,不得寓目。”(影印本《明实录·序》一九四0年版)“新帝登极后,即召修实录”,“实录纂修完成后,誊录正副二本,其底稿则于择日进呈前,史官会同司礼监官于太液池旁椒园梵毁,以示禁密。”(《读史札记》吴晗著一九七九年版)其正本藏于石室金匮之皇史宬,副本则藏于内阁。《明实录》是明代史学之源,但从未有刻本。万历以后,始有传写流布。因此,近代藏书家视抄本为珍本,而且其版本情况十分复杂,且多为残卷。传世重要版本主要有馆本(国立北平图书馆本)、晒蓝本、台本、抱本、苏本、梁本、广方言本等。
一九六二年,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傅孟真、黄彰健等人以国内许多抄本及美国、日本微卷进行校勘明实录,费时三十年,刊出了《校印明实录》一书。黄彰健在序中说:“史语所校勘明实录,所据本子不可说少,但仍然有些本子无法借校。据我所知,在国内,辽宁省立图书馆藏有吴廷燮送的太宗英宗穆宗实录……。”序中提到的辽宁省立图书馆是今沈阳市图书馆于1929年至1931年间的曾用名。
沈阳市图书馆藏吴廷燮抄本《明实录》(以下简称吴本《明实录》)发现于一九七八年。当时,为了编辑《全国古籍善本书总目》,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善本书普查。沈阳市图书馆馆员在古籍清理和鉴定善本的过程中,发现了抄本《明实录》。最初以为是从京师图书馆(今国家图书馆)抄来的,但尚不能成为定论。经查阅民国十九年(1930)《辽宁省立图书馆馆刊》第一卷、《中国丛书综录》、《清史稿》、《奉天通志》、《萃升丛刊》、《国史馆馆刊》、《景牧自订年谱》等相关资料,证明吴本《明实录》抄写于清宣统二年(1910)至民国十七年(1928)间,吴廷燮先生抄至内阁大库明清档案。
《辽宁省立图书馆馆刊》第一卷中有当时的馆长卞鸿儒先生撰写的“馆藏写本明实录提要”一则,文中提到了吴本《明实录》的来源。“民国十八年岁末,江宁吴向之先生廷燮旧藏写本明实录三十九函二百四十四册捐赠辽宁省立图书馆,东北人士莫不盛称先生之雅量,而深以获见珍本为荣幸”,吴先生“……尝太息谓金君静庵曰:‘吾老矣!向钞此书颇费钩稽,子孙倘难世守。惧遂散佚,岂非虚掷精神乎!’既而曰:‘吾以此书捐赠于辽宁省图书馆,非惟书能永保,且为东来留一纪念计,无有善于此者矣!’其议遂定,故此书得归本馆系经金君静庵之介绍,而王公维宙翟公熙人亦予以相当之赞助,最后张司令长官慨赠钞费以促其成。附志于此以表谢忱”。文中可见,沈阳市图书馆藏抄本《明实录》是由吴廷燮先生捐赠的。
当时张学良将军得知吴先生赠书一事非常高兴,慷慨将其所捐中小学教育基金中,拔出现洋两千元,以“抄费”为名,赠于吴氏。卞鸿儒先生于1930年1月15日 在《大亚画报》刊登鸣谢启事一则。
卞馆长为酬谢吴向之先生捐赠图书一事,于当年的3月19日在沈阳著名大饭店明湖春设宴,请了当时辽宁省教育厅厅长吴仲贤、省政府秘书长金毓黻、东北大学院长汪兆藩作陪。席间,卞馆长代表辽宁省内文化界人士感谢吴先生割爱赠书于地方,致词道“东北人士莫不盛称先生之雅量,而深以获见珍本为荣幸”。
吴本《明实录》全书计四十二函二百五十六册,除《宣德别录》(于民国六年付锌,前有同年沁水贾耕序)系以铅印本补配外,皆系抄本,朱丝栏,行款、版式不一,多为十行,行十九字,四周单边,白口,单鱼尾。明代十六朝各有专录,皆抄自清内阁明清档案,并经吴廷燮本人严格校勘,是一部近于内阁原本的罕见珍本。因抄录时略有节删,所以个别改题“别录”。其中《英宗实录》七函四十八册,内有四函二十八册为棉纸楷钞,当为汲古阁本至足珍贵。吴本《明实录》记录了从元顺帝至正十二年(1352)到明崇祯十七年(1644)近三百年的历史,是现存抄本《明实录》中卷帙较为完整的一部,它记录了有明一代各朝之史实故事,朝章国计,具有一定的文献价值和史料价值,对于研究明史弥足珍贵,是为沈阳市图书馆的镇馆之宝。本书已入选辽宁省第一批珍贵古籍名录。
吴廷燮先生(1865—1947),字向之,又字次夔,晚年号景牧。祖藉江苏江宁,生于山西榆次,历史学家。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中甲午科顺天乡试举人,由誊录叙通判。光绪二十七年(1901)调署太原府同知。次年应山西巡抚赵尔巽之邀,出任太原府知府。光绪三十年(1904)随赵入京师政务处。次年补巡警部警政司郎中。后历任巡警部右参议兼宪政编查馆编辑、度支部参议、内阁法制院参议、署副使兼弼德院参议。民国元年(1912)任袁世凯大总统府秘书。民国三年(1914)任北京政府政事堂主计局局长,并被清史馆馆长赵尔巽聘为清史馆总纂。民国五年(1916)政事堂改国务院,主计局改统计局,吴廷燮任统计局局长。民国十七年(1928),北京政府解散,统计局随之结束,吴廷燮被阎锡山聘为顾问。后应张学良之邀,赴沈阳萃升书院,主讲史学。又受聘为奉天通志馆总纂。吴先生对明清两代的历史造诣颇深,是史表专家,辑录历代方镇年表十余种,也很重视地方史志的研究,参加过《奉天通志》、《江苏通志》、《河南通志》等书的修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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