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军阀,是民国早期最重要的军阀势力之一,由袁世凯培植的北洋新军的主要将领组成。袁世凯执掌政权后,北洋新军的主要将领雄霸一方,在1916年袁世凯死后,因无人具有足够能力统领整个北洋军队及政权,从而导致各领导人以所据地方割据,导致分裂,以军队为主要力量在各地建立势力范围。
北洋军阀在名义上仍接受北京政府的支配。但北京政权实际上就是由北洋军阀中不同派系的实力较强军阀或军阀集团所控制,在紧张时期各派人马的抢夺下,导致北京政府对各地的军阀势力的实际控制比较薄弱,形成了实际上军阀割据的局面。故而在北洋军阀时期北京政府又有北洋军阀政府(简称北洋政府)的称呼。也就在事实上造成北洋军阀通常仍有北洋政府颁发的正式官衔,如都督、巡阅使、经略使、镇守使或军政长官等。
督军,是古时地方军政长官,出自《资治通鉴·晋武帝泰始二年》"罢山阳国督军,除其禁制。"
都督相当于现在什么官(唐朝都督相当于现在什么官)
民国初年时,辛亥革命时,各省行政军事长官多称都督。不久,另设民政长,都督专管军事。1912年6月,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袁世凯仿效大清帝国总督,发表的各省都督名单:湖北都督黎元洪兼领,湖南都督谭延闿,福建都督孙道仁,浙江都督朱瑞,江西都督李烈钧,四川都督尹昌衡,陕西都督张凤翙,广东都督胡汉民,广西都督陆荣廷,奉天都督赵尔巽,吉林都督陈昭常,黑龙江都督宋小濂,江苏都督程德全,安徽都督柏文蔚,山西都督阎锡山,山东都督周自齐,河南都督张镇芳,河北直隶都督冯国璋,甘肃都督赵惟熙,新疆都督杨增新,云南都督蔡锷,贵州都督唐继尧等。
1916年,袁世凯死后,各省之军事长官又改为督军。1922年,黎元洪倡"废督裁兵"未成,遂改督军为督理某省军务善后事宜,简称督理。各省又有改称督办军务善后事宜者,简称督办。
1924年第二次直奉战争后,段祺瑞任用各省军事长官,均用督办军务善后事宜之名,一般称为军务督办或督办。后直系吴佩孚再起,发表任命均用督理之名,北京用督办名,各行其是,直至北洋军阀失败。
镇守使则为北洋政府时期临时军事官衔编制,设置于省内某一要地,其官署则称为镇守使署。相当于今天的省军分区司令,普设于边疆及重要大城市,如陇东镇守使、上海镇守使等。
设立镇守使法源为1913年12月19日实施的《护军使暂行条例》,职权与前清总兵类似,该官职由中央陆军部任命,常由现役师、旅长派充,如设于拥有军政长官的省份,是该军政长官所辖的军事编制,受军政长官节制。若该省无军政长官,该官员或机构则原则直接受中央管辖。
后人多将此时期的镇守使归为北洋军阀之一。直至1928年,随着奉系张学良归顺国民政府,奉天省改用青天白日红旗,象征性中国统一后,镇守使官衔编制才陆续取消。
巡阅使是北洋政府时期的高级官职,类似于总督职位,对兼管两省及以上的军事官员给以的官衔,名义上管理所辖各省的军政,是地区性军政官员的一种(另一种为经略使)。始设于袁世凯统治时期,袁世凯任张勋、倪嗣冲为长江巡阅使、副使,为此职之始。
控制了一省的军阀实力膨胀后,就要控制两省或更多的省,于是在北洋时期的地方军政制度中出现了高于省级的军政职官,最常见的是巡阅使职务介于督军与政权之间,名义上管辖着两三个省的督军,如果督军相当于现在的省军区司令,那么巡阅使就相当于现在的大军区司令。当时大多数的巡阅使实际上是虚职,并无实职,只不过用于对那些过气将军职务的名升暗降,有的则用于安抚,例如张勋任长江巡阅使,实际一个省也管不着;王占元的两湖巡阅使也只管自己的湖北管不着湖南,真正有名有实的巡阅使只有两个:东三省巡阅使张作霖和两广巡阅使陆荣廷。像吴佩孚的直鲁豫巡阅使虽然管直隶、河南、湖北、陕西、热河等省,但山东郑士琦就不听吴佩孚的调遣,所以吴佩孚就不是名副其实的直鲁豫巡阅使。
巡阅使的设立、裁撤、职权、机构等均没有统一的法规,一般在形式上属陆军部管辖,海疆巡阅使属海军部管辖。完全是因人而设,废置不常,最长的达9年。
巡阅使大致有:长江巡阅使、南洋巡阅使、海疆巡阅使、粤闽巡阅使、两广巡阅使、东三省巡阅使、直鲁豫巡阅使、苏皖赣巡阅使、两湖巡阅使、热察绥巡阅使、闽浙巡阅使、陕甘新巡阅使等。
1924年12月11日,巡阅使被全部裁撤。
而经略使则是中华民国北洋政府时期的一种地区性军政职务(另一种为巡阅使),主要设置于边疆地区。如为恢复川边和西藏的行政管理、重建社会秩序,1912年6月,民国政府命尹昌衡率川军西征,蔡锷派滇军从南路配合,3个月内川、滇军队稳定了川边地区局势。北洋政府下令改前清“川滇边务大臣”为“川边镇抚使”,管理原来的川边地区,后又改“川边镇抚使”为“川边经略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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