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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天之力(回天之力的意思)

回天之力(回天之力的意思)八旗曾为清王朝入主中原立下了汗马功劳,被称为“劲旅”。在清初,八旗兵抗击沙俄侵略,平定“三藩”叛乱,镇压噶尔丹、新疆大小和卓木、西藏第巴桑结的叛乱,为维护清王朝的统治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是清朝统治者赖以维系统治的军事支柱。八旗入关后,作为开国功臣,享受特殊的优待和特权,逐渐失去了往日的斗志和尚武精神,安

八旗曾为清王朝入主中原立下了汗马功劳,被称为“劲旅”。在清初,八旗兵抗击沙俄侵略,平定“三藩”叛乱,镇压噶尔丹、新疆大小和卓木、西藏第巴桑结的叛乱,为维护清王朝的统治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是清朝统治者赖以维系统治的军事支柱。

八旗入关后,作为开国功臣,享受特殊的优待和特权,逐渐失去了往日的斗志和尚武精神,安于享乐和不劳而食,成为寄生阶层。康熙平定三藩时,八旗武力衰落已见端倪。雍正乾隆时期的统一边疆战争中,八旗兵的战斗力已不如绿营兵。

太平天国运动爆发之初,大量八旗军被派往前线,不但未能镇压起义,反而连连败阵。江北大营满蒙八旗“不习南土炎日高溽雨,疫痢杂起,人无固志”。官员“歌舞宴乐,流连仆妾,又弋赀厚,日括古玩书册为雅致”,对朝廷谕旨、民间讥讽置若罔闻。连东北八旗兵丁也吸食鸦片,坐食俸饷,游惰无志。依靠这样的军队,其结果可想而知。

回天之力(回天之力的意思)

回天之力(回天之力的意思)

咸丰四年十一月(1854年12月)太平军在扬州河汊地区转战运动。清蒙古旗兵“久役于南,马足阻于河汊尤不利,或望贼溃”。太平军将士,“袒衣跣足,追迫如飞,至则旁曳马足而覆之,兵立蹶死。山陕步卒亦木重艰驰突”。相对英勇善战的太平军,八旗军简直不堪一击。迨至同治三、四两年多隆阿、曾格林沁、相继毙命之后,忠于满族统治者的兵将基本丧失。

战斗力的丧失是八旗兵衰败的根本标志,执行自身职能的基本能力的失去是其对自身存在意义的否定。八旗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中的表现,证明八旗已经再也无法担负起维护满洲贵族统治的重任,作为清政府所依靠的军事支柱,已名存实亡。

自乌兰泰死后,主要使用绿营对太平军作战,但此时的绿营也不堪重用,一样对太平军束手无策。经制兵已不堪战守,代替它的是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中兴起的勇营。

面对经制部队的节节败退,清政府无奈,只好诏令地方,鼓励兴办勇营,依靠地方的汉族地主武装组织抵抗。战争波及的各省官绅,相继组建等级不一的地方勇营军。

勇营不是国家的正规军,经费自筹,领导权也归组织者。其中,最为著名的是湘军和淮军。

其实,早在清朝前期由于军事需要就曾出现过临时募集的“乡勇”,以补八旗绿营之不足。但当时的营勇都是因事而募,事毕即裁。此时,曾国藩在湖南编练了湘军,并建立了一套正规的军事制度,建立起独立的体制,发展成为勇营,连立战功,逐渐发展壮大,转战全国各个省区,成为清军人数最多,战斗力最强的军队。

晚清湘军

淮军和湘军一样也是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过程中出现的一支应急募集而成的地主阶级的地方性武装力量,是一种勇营组织。它在剿灭北方捻军的战斗中壮大起来,是继湘军之后晚清勇营的又一支重要武装。

太平天国运动期间,清政府的经制部队受到沉重打击,不少地方的八旗绿营荡然无存,其腐败无用昭然若揭。“咸丰军兴以来,各省立功员勇,大率出于召募,不归经制之营”,在后来的军事战争中,营勇实际上已经代替了八旗绿营兵的国家正规军的职能,成为国家武装力量的主力和清王朝统治的支柱。

八旗绿营及其经制兵制度虽没有废除,但因难以承担起其固有的军事职能,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成为一种摆设。制军的极度衰弱和勇营势力的不断膨胀,意味着中央军事大权的削弱和地方军事力量的增强,这对清政府来说,不能不是一种潜在的威胁。但面对迅速燃遍全国的太平天国运动的战火,即便是饮鸩止渴,亦不得已而为之了。

咸丰、同治时期,因镇压太平天国运动而兴起的勇营军,对当时战争形势地逆转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同时对清末,乃至民国时期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它引发了清代兵制的重大改革,造成兵为将有的局面,弱化了皇权对军队的绝对控制功能。各地拥兵自重,最后形成军阀割据。

其次,分解了中央集权,地方督抚由此拥有兵权、财权、人事行政权,形成了督抚专政,尾大不掉的局面。再次,勇营裁撤,大量精壮无法安置,给社会带来隐患。因湘军裁撤而壮大的哥老会,成为瓦解清朝统治的力量之一。

太平天国运动兴起以后,清廷虽不得不在军事上主要依靠勇营,但出于维护中央集权和防止外重内轻的考虑,并不愿意用勇营取代绿营,所以军事逐渐平定以后,清廷在整顿经制兵的同时,多次下令各省裁撤勇营。

同治十年就曾规定各省勇营“多不过暂留七八千人,少或酌留三四千人”。光绪三年(1877年)又颁布上谕,指出各省留防勇营尚多,“难保无缺额糜饷情事”,要求各省督抚“力除浮冒”,次年又明确要求各省“以半年为限,统裁十成之一”。

但由于国内的动荡不安和连绵不断的外患,以及制兵改造后仍不得力和缺少遣散勇营经费等原因,却使其继续保留下来。被保留的勇营驻防各地,称为“防军”,担当起维护清朝统治的主要任务,但它却未能获得制兵地位。光绪年间所纂的《大清会典》中制兵也无防勇一项,可见其在当时的军事地位。

勇营在晚清已经成为国防力量的主体,但是在传统军事体制内却没有相应的位置。这反映了中央与地方的矛盾以及清政府对勇营的依赖和排拒,更反映了清政府对于经制部队,尤其是八旗军队的衰落,已无回天之力,这是何等的无奈与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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